第一百七十二章 区别对待
听到汪直又象当年一样,用日本人的口气说话,清田哲也猜想他的心情一定很不错,就陪着笑脸,试探着问道:“那么,小人赔偿的事情……”
汪直立刻板起了面孔,一口回绝道:“合作归合作,赔偿归赔偿,怎能混为一谈!而且,汪某一再说过,那件事情关乎我汪某人的颜面,是绝对没有商量的余地的!”
略微停顿了一下,汪直继续说道:“不过,既然汪某打算和清田哲也先生通力合作,总得拿出一点诚意来才对。不如这样好了,那三十一万三千七百两银子,可以先付一半现银,余下一半以先生的绸行、丝织作坊做担保,从日后买卖的利润之中分三年扣除。先生觉得怎么样?”
清田哲也在心中怒骂:这个该死的明国鬼畜,真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不但分文不减,还要将我的绸行、丝织作坊扣下来做担保,还要分去我三年的利润……
见清田哲也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汪直揶揄他说:“你清田哲也先生果然不改平素抠抠索索的老毛病啊!以你的眼光和多年从事丝绸买卖的经验,能不知道这笔生意该有多大,每年可以赚到多少钱吗?与其在这里和汪某讨价还价,倒不如好好想想该怎么把咱们的生意越做越大!”
清田哲也仍不肯死心,厚着脸皮继续哀求说道:“赚的虽然确实不少,可是,那么多的伙计、工匠要开支,那么多的大名、领主要打点,小人还要养活一大家子人,开销实在太大,无论如何还请五峰大人多多关照……”
汪直笑骂道:“不要说的那么可怜,好象我汪某人逼得你倾家荡产、一家老小要沿门乞讨一样!至多我再退一步,一半的赔款必须马上付清,剩下的许你五年之内还清!不许再和我讨价还价,我还和其他各位先生有买卖要谈!”
清田哲也心里清楚,欠款从三年还清到五年还清,汪直已经是大大地退让了一步,他也不好得寸进尺,只得唯唯称诺,被一位大明镇抚司日本情报网的缇骑校尉带到帅帐旁侧的一个营帐之中,和汪直手下的朝奉签署文书。
这些年来,在大明朝廷的暗中支持下,汪直的生意越做越大,几乎垄断了大明和日本之间的贸易,举凡两间之间大宗的贸易,诸如丝绸、瓷器、茶叶、药材等,他都涉足其中,并在日本开设有上百家商号、店铺,经营各色商品;一是为了减少中间环节,以免被倭国的坐地商人分润;二来也是为了给镇抚司日本情报网的诸多密探提供掩护。这些商号、店铺也都在去年被三好长庆抢走变卖。跟清田哲也一样,堺港各座的那些经营瓷器、茶叶、药材等行业的头面商人也都捡到了这个大便宜。眼下汪直带着明国大军找上门来,他们也只好象清田哲也一样,把当初吞下去的不义之财,乖乖地吐回来。好在汪直并没有得理不饶人,也没有狮子大开口,只是让他们也象清田哲也那样,加倍赔偿,却只需偿还一半现银,余下的欠款也分三到五年还清。为了帮助他们偿还欠款,汪直同样答应,日后可以把自己从大明运来的货物交给各座发卖。
明国各色商品在日本广受欢迎,转个手就有一倍甚至数倍的利润,汪直将那些商品交给各座发卖,也就等于是给他们这些各座商人包销,所获利润之大,可想而知。那些商人不胜感激,主动建议“五峰大人”干脆奏请幕府同意,效法丝织行会,也成立个什么瓷器行会、茶叶行会等等,由大家包买包销。
汪直笑道:“诸位先生的心情,汪某可以理解。不过,成立丝织行会乃是商界一大创举,能否得到贵国达官显贵、众位商贾的广泛认同,眼下还不知道。等到施行一段时间,若是效果不错,汪某自会奏请义辉殿下予以推广。诸位就安心等待好了!不过,为要达成我们大家这一共同意愿,倒不妨提前做些绸缪之举。比如说,诸位不一定什么事情都指望汪某一人,也可以自行上奏幕府。以诸位在座中的影响力,一定能说服其他商号联名上书,幕府也不能不考虑大家的意愿。这么做要好过汪某一介异族之人指手画脚,对贵国商贸货殖之事干预太多……”
那些商人知道,眼前这位五峰大人还是秉承着商贾之流“财不露白”的低调作风,想让他们牵头,组织其他商号“自发”组成行会。想想汪直也有苦衷,成立行会就等若是垄断了大明和日本两国之间的贸易,那些原本可以胁迫朝廷出具勘合、自行前往明国进行朝贡贸易的大名就被排除在外,那些人失去了这么一大笔财源,难免会视行会及倡议设立行会之人为眼中钉肉中刺;加之他又是一个异族之人,设若插手过多,势必成为众矢之的,一旦明国大军撤走,日后只怕他难以在日本立足,更不要说是做生意了……
想明白了这其中的关窍所在,那些商人纷纷表示愿意为成立行会尽自己一份力量,只求“五峰大人”日后在价格方面多多关照,让大家生意能好做一点。
汪直笑道:“好说,好说。打过这么多年的交道,大家该当知道汪某的为人,向来都是有钱大家赚,从来不吃独食的。再者说来,我大明有的是丝绸、瓷器和茶叶,汪某辛辛苦苦运到贵国来,不卖给诸位,又能卖给谁人?若是不让诸位有点赚头,诸位都不去做那个买卖,汪某的生意岂不是也做不下去了吗?”
得到了“五峰大人”的承诺,那些商人心满意足,也象清田哲也那样,被一位大明镇抚司日本情报网的缇骑校尉带到帅帐旁侧的一个营帐之中,和汪直手下的朝奉签署文书。
与堺港各座的头面商人谈妥了赔偿及日后合作等事宜,粗略估算,光是赔偿,就能得到一百二十多万的现银;日后三五年之内,还能从各座商人那里得到同样多的银子,汪直不禁暗自心花怒放,心中更是感慨万千:皇上果然天纵圣明,只是一个行会包买专营,一下子就拿捏住了倭人商贾的脉门,逼得他们不得不乖乖地就范!记得皇上当初解释说,所谓“经济”,说的正是倭国各座商人;控制住了他们,就等于是控制住了倭国的经济命脉。看来,倭国的经济命脉,就要被我大明控制住了!
汪直可不知道,这个法子并非那位被他奉若神明的嘉靖帝朱厚熜自己想出来的,是剽窃于后世江户幕府时代实行的“丝割符制度”(注)。唯一不同的是,江户幕府时代的丝织工会,是由将军亲信、幕府高官和日本商人所组成,如今照样拿来了将军亲信和日本商人,实际却增添了代表大明王朝暗中掌控日本经济命脉的他而已……
其他人都谈妥了条件,被带去签署文书,想必也就能从此过关,唯独自己被冷落在一旁,不禁令堺港议政者的召集人、日本最大的米商吕宋助左卫门心里犯起了疑惑:若论交情,我与你五峰船主也算不薄,去年这个时候,你向我订购五千石稻米,我没有加价就爽快地答应了,而且新米一上市就如数交割给了你。虽说后来我从三好氏那里买了你那十六间米铺,可大家都这么干,怪不到我一个人的头上,大不了我也按照你五峰船主给他们那些人订下的章程,加倍赔偿给你就是。十六间米铺价值至多不过五万两银子,翻一倍也只有十万两。至于你那十六间米铺之中库存的八千多石稻米,都被三好氏抢了去充作军粮,就算你也把这些损失都算到我头上,稻米这个玩意儿不象清田哲也那个家伙弄到的库存丝绸那样值钱,八千石也值不到两万两银子,翻一倍也不过三四万两。两项加起来拢共也不过十四万两银子,我还赔得起。有道是法不责众,你总不能单单和我一个人过不去……
吕宋助左卫门正在胡思乱想,就听到汪直说道:“吕宋助左卫门先生,你抢去了我十六间米铺,还有近万石的存米。这笔账,我们该怎么算呢?”
吕宋助左卫门早有思想准备,赶紧说道:“小人愿意加倍赔偿五峰大人的损失……”
汪直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你吕宋助左卫门先生家大业大,象他们那样赔点银子给我,也伤不了你的筋骨。若是依着汪某的本意,也愿意这么做--反正我又不损失什么,还能得到偌大一笔银子做赔偿,既有面子,又有银子,汪某何乐而不为!可是,你的事情却跟他们不同,还真是麻烦得很,只怕你有再多的银子也未必管用!”
注:丝割符制度--十七世纪初,生丝及丝绸在日本进口的商品中占了绝大部分,为了加强生丝和丝织品贸易的管理和控制,江户幕府(掌舵之人是名义上已经隐退的德川家康)于1604年要求堺港、京都和长崎三个城市的丝绸商人组成一个工会,称为“丝割符仲间”,即丝绸分派工会,拥有完全买下由外国人(最初是葡萄牙人,后来是中国人、荷兰人)进口的生丝的特权,交易价格由工会单方面决定,但工会必须先把一部分先“买”给幕府将军或他的御用商人(称为“将军专份”或“公方之丝”),然后再由三个城市的交易商分配剩余部分。后来,为了吸引更多的商人运丝到日本,江户幕府于1655年解散了丝绸分派公会。约莫三十年后,中国开放与日本之间的直接贸易,大量生丝涌入日本,江户幕府又恢复了丝割符制度,并且一直维持到江户幕府的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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