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啊,李一凡!昨天网吧的事情给家里说了没有?”李一凡将车子停在了学校门口。
“还没有呢!”桃子哥道。
“那你呆会和家里电话通个气,让父母晚上想一下,明天给我消息,如何?”
帕杰罗的车窗外面看不见里面,李一凡又起了个闷骚的念头,要不开到音乐学院门口去?
“好,我一会就打!知道不,你牛了!成牛叉哥了!”桃子哥自然说的是昨晚的事情,哈哈道。
“别,别,谁这样叫我,我跟谁急!那先挂了。”李一凡主动地掐断了电话。
李一凡一想,今天下午时间耗得又差不多了,不能做什么冥想了,放下了电话不知道干什么去,他觉得身体内一股股欲望腾飞。
找谁去呢?杨菲儿估计今天不想见自己了,但老赵给她布置了任务,她还得靠自己呢;外院的那位刘小苑,事情还是说着玩的呢,做不得什么数;那位小空姐张宝秀或者吴雨晴?
相比而言,李一凡还是喜欢张宝秀一些,身材好,皮肤白腻,脸蛋甜美,亲热,主动。
吴雨晴嘛,那天在飞机上知道了她的那一丝崇洋媚外的想法,心里也觉得她有点不够完美,啥?完美,他身边什么时候出现过完美的女人?100分的女人有吗?
但前世里,老李也见不惯这种女孩,今生选择多了,就更不会见得惯了。
也许张宝秀也崇洋媚外,也爱富嫌贫,可咱不知道,不知道对方这些缺点,那就没有什么了。
他按捺住是不是把她喊出来,来个车震什么的,就张宝秀每天短信不断的,估计挑逗一下她,还真容易上手,李一凡的思想不再是20岁的初哥,对女人是不是“初女”,也不怎么在乎,但人人都更喜欢完美一点,尽管完美不存在。
他想,如果真把张宝秀拉出来,强迫的亲个小嘴,这姑娘估计事后会马上脸红的做小女人状,自动从这些天的暧昧中升级为女朋友,老李这世第一个女朋友,想到“第一个”,老李确实有点“不”心动。
“老大,有这么难选择吗?直接上,遍卧花丛,一片绿叶都不留!”小妞的声音传来。
“啥,你后面一句话从哪里学来的?”李一凡惊讶道。
“切,你前世看的垃圾书太多,有本书里有这句话,你当时还引为经典!”小妞道。
“那我怎么不记得了?”李一凡道。
“哼哼,我从你意识深处看到的!”小妞做出我比你强,我比你厉害的表情。
“你好的不学好,学这些坏的干什么?”李一凡道。
“切,你脑子里都是些龌龊下流的东西!”小妞鄙视道。
经小妞这么一打扰,李一凡倒又勾引起了前世的种种。
他又直接发动汽车,往学校里开去,这时,外来非公务车,还是很容易进入校区,李一凡花了2块买路钱将车子往杨菲儿的实验楼开去。
他径直上了楼梯,找到了杨菲儿的实验室,在门口整理了下衣领,敲门。
然后轻轻推开虚掩的防盗门,伸进头,张望,一下子看到了杨菲儿。
杨美女刚好决定直博,心里有些不平静,正坐在15寸屏幕的电脑前静静地看那三篇英文论文,有很多地方,她都不知道怎么翻译才够地道。
真是个好妞,周末也不出去逛街,李一凡心道。
这可就是李一凡想错了,他眼中所谓的“好妞”平时周末可不会这么老实呆着,她可不是什么学术狂人,美女该有的一些“好”缺点,她都有,喜欢睡懒觉,喜欢攒钱买品牌衣服,喜欢和几个女生出去逛街吃点什么,也会抽出时间参加点健身班什么。
而且,李一凡的想法也有问题,周末不逛街的就是好妞,出去疯的就是坏妞?
李一凡对她招了招手,实验室里仅剩的两三个人都抬头看了看他。
看来老赵把人逼得差不多,周末人基本上空了。
在前世,老赵是学校的明星教授,学生那个多啊,会让汪教授此类的老实人羡慕无比。
杨菲儿皱了下眉头,然后站起,亭亭玉立,款款而来。
杨菲儿一走出实验室,里面仅剩的两男就竖起了耳朵听。楼道隔音效果一般,只听见杨菲儿冷冷的:“干什么?”
李一凡一笑 ,平时,这三个字后面还会加一个“呢”字!
“菲儿姐,我们出去走走吧,老赵不是布置了些任务,我们商量下,早点完工!”
听到李一凡这种“公正无私”的话,杨菲儿迟疑了下,却发现自己无法拒绝,于是道:“那你等!”说完又走了进去。
李一凡又抓了抓头,为什么又是三个字,后面不加一个“会”,或者“会吧”?
杨菲儿挂着自己的那个精致的包,李一凡对这种女士用物的价格不是很了解,谁让他是假情圣,真宅男呢?
他很想杨菲儿此刻亲昵地挽着他的胳膊,将半边身体贴在自己的胳膊上,但想,这是不可能的。
于是道:“菲儿姐,你看,现在才四点钟。”
杨菲儿听到他这话,咬了下嘴唇,李一凡认识她后,知道她咬嘴唇就是有点为难的意思。
两人出了实验楼,马上受到了楼外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的目光。
杨菲儿马上低下了头,只得自动跟着李一凡往车子走去。
“老李”对这些目光熟视无睹,但看到目光有班上一位不是很熟的男生,这位男生对他“暧昧”的笑笑。
男生对男生暧昧的笑,大凡都是关于另外一个女人的,而不是两个男人之间的。
虽然前世今生都不怎么熟,李一凡也和他挥了挥手打了个招呼,知道这货肯定会回去广为流传。
车内,两人都静静地不语。
“菲儿姐,你就认命吧!”李一凡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这就是他总结的前世的情圣理论,今生终于实践了下:叫做耍无赖。
杨菲儿抬起头,忍不住笑,却又别过头,不理他。
李一凡没有再说“从了我吧!”这话,他觉得这句不是耍无赖了,而是耍流氓的,耍流氓现在还不是时候。
对老李总结出来的,什么时候耍流氓,他倒真有见解,那就是某美女已经爱上你了,你尽管耍,越耍她的小心肝越跳得厉害。虽然小嘴会里吐出诸如不要脸,讨厌之类的话,但身体却会欲拒还迎。
“菲儿姐,会打保龄球吗?”李一凡转头问她,他觉得男女之间最容易碰出火花的就是玩在一起的时候。
杨菲儿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
李一凡老心肝也怦怦跳了,爷爷的,有希望啊,都用这种眼神了。
他不迟疑,直接道:“先去吃饭,二坏路上有家新开的酱骨头,味道一流。”
李一凡前世当年没有去吃过,因为这家装修得如同夜总会般的,却卖着酱骨头的饭馆,就持续了不到一年时间,显示着业主是那种有钱,但毫无眼光的暴发户。
看着穿着旗袍的,差不多75-85分之间的女服务员,李一凡真想不明白为什么这家要卖酱骨头,如果卖点海鲜什么的,再配上这些女孩,那就上档次了。
“先生,两位是吗?要来多大份的?”
被这样问之,李一凡当然说:“当然来大分的,另外再来一个汤,一个素菜!”
要是李一凡一个人,他肯定不会来什么汤或者素菜,直接整上一大瓶可乐,一边啃着排骨,一边喝着可乐。
李一凡带杨菲儿吃这种东西,又是耍了心机,排骨,用筷子怎么夹?总得用上手吧?想想,杨菲儿用纤纤玉指捏住一块卤成带点黑色的酱排骨,然后微张小嘴,用晶莹的片片贝齿咬着,然后闭上小嘴,轻轻地嚼着,一手拿着张餐巾纸,随时擦下嘴角。
那该是多好的美态啊!
这不,李一凡心里怎么想 ,果然杨菲儿就这样做着。
“菲儿姐,吃排骨应该这样!”李一凡拿着排骨,吃得满嘴是油,大嚼大咽道:“这才够味,古人说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才快哉,真是诚不欺我!”
也许美食能让人任何人愉快,杨菲儿看到他这样子,听到这话,微笑了下,然后轻轻颔首,继续啃着手中的骨头,李一凡想,如果自己是那根骨头就好了。
每个男人都有可能在某个女人面前是块贱骨头,只是这个男人此生有没有这个福气。君不见纵横沙场的将军,战功赫赫,在人前威仪凛然,可是在自己的小妇人面前,讨好,谦卑的笑着?
这倒不是说这种男人是真的贱骨头,这主要是爱的一种表达方式。
杨菲儿不是肉食者,这种美食,她也仅仅浅尝而已,啃了两块骨头,就仅吃素菜和汤了。
李一凡在孤军作战,一盆大份的排骨真被他消灭了个到底。
杨菲儿显然是第一次这样看到男生在她面前这样吃饭,以前她也不是没有和追她的男生吃过饭,否则怎么得到那么多的评价?可那些男生在她面前哪个不是装得和绅士一般,表里不一?
当然李一凡此刻并不是表里不一,就算他为了泡妞耍尽心机,但他的里面也不是绅士。
“真舒服!”李一凡拍了拍肚皮,他知道美女爱英雄,英雄粗犷一些没有关系,但英雄一定要是真材实料。
李一凡觉得自己尽管现在不是英雄,但最少正往那方面发展。
当然,他所定义的英雄,并不是什么道貌岸然的,比如令狐冲是英雄,肯定能得到很多人的赞同,李一凡的理想就是做比令狐冲还是坏那么一点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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