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二章 飞奔的方向
怎么办?难道说打道回府吗?杰克逊看看俄国弟兄,脸上充满了问号。俄国弟兄也是犹豫不决。现在对方增加了一个男人,如果说排除掉杰克逊不说,红脸膛巴沙和他的大个子弟弟拉沙各对付一个对手的话, 也还不算啥,可是若是七个美女齐上阵的话,恐怕也吃不消呢。
当然了,到时候,还有杰克逊,但是杰克逊能抵抗住众美女的纠缠吗?回答当然不能了。如果这也的话,那么袭击对方一伙人,究竟有没有把握控制对方呢?红脸膛巴沙和他的弟弟就犹豫在这里。可是,作为杰克逊来说,还想博一下,他要来个趁对方立足未稳的时候,发动突然袭击,让对方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就已经撂倒两个男人,其他的众美女,只要朝她们大喝一声,吓住她们也就可以了。
所以说,杰克逊在脑海里面把这个意图想了一遍之后,脸上的问号就马上变成了句号了。他对俄国弟兄说道;“我们动手吧,如果再不动手的话,恐怕就错失良机了。”俄国弟兄本来就不愿意让杰克逊打头炮,现在看见杰克逊表现的很积极,便说道;“你别不自量力了,真正打起来,你行吗?制服对方还不是要看我和拉沙弟兄俩呀。”
红脸膛巴沙的话,倒是激怒了杰克逊。他猛的一下脱光了衣服,露出浑身没有退化干净的黄毛,然后朝着地上撒了一泡尿,再从地上的尿液泡湿的泥土里,用手抓起一把来,朝着自己的脸上一抹,马上成了大花脸了。
杰克逊这副怪异的样子,还没有等俄国弟兄反应过来呢,他便大叫着跳将起来,冲向了那伙人。二赖子正和侯德宝商议如何把绑架杰克逊进行到底的事情的时候,突然,有一个满脸都是泥污的野人,狂奔而来,只见他浑身**着,露出黄色的毛发,在夕阳的光线的折射下,放射出金色的光泽。
野人一边狂奔,一边呐喊着,朝着二赖子和侯德宝以及众美女奔来。顿时,二赖子和侯德宝马上大惊失色,浑身颤抖,以为真的遇到了野人了。便顾不上再商议什么绑架杰克逊的事情,狼狈逃窜起来。那些美女呢,反应快一点的早就做鸟兽散了,反应慢一点的就目瞪口呆的在原地打哆嗦,在她们所站立的地上,立刻如溪水一般,汇成了一条小溪。
但是,杰克逊的袭击目标并不是美女,而是二赖子和侯德宝,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嘛。只要把二赖子和侯德宝放翻了,其他的美女都好说。可是,二赖子和侯德宝如同野兔子一样,跑得飞快,让虚弱不堪的杰克逊很难追上。
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俄国弟兄反应过来了。决不能让杰克逊抢了头牌。于是乎,红脸膛巴沙和他的大个子弟弟拉沙做了简短的分工,红脸膛巴沙对付二赖子,大个子拉沙对付侯德宝。于是,俄国弟兄如同射出的箭一般,分别朝着二赖子和侯德宝跑去的方向,追去。
在跑步上,当然是大个子拉沙的优势体现的比较充分一点,虽然,侯德宝选择跑的路线是往林间的小道跑,这正合大个子拉沙的意,好嘛,狗小子,你那小腿还能够跑得过我飞毛腿吗?看我不很快的撵上你,把你跟小鸡一样的叼住才怪呢。
侯德宝跑得也不慢,你想想他姓候,祖先早年便是猴子变得,猴子在树林里,简直是如鱼得水,他奔跑的时候,不是像一般人那样的迈动双腿在跑,而是一跃一跳的跑,就跟猴子跑一样,不过这样的跑得姿态也很符合林间小道,因为小道上,布满了石头。
这样的道路让大个子拉沙吃尽了苦头,因为他连续几次都是被林间小道上的暗石给绊倒了。小道上的石头,有的隐藏在草丛里,个子高一点,根本看不见,所以说,大个子拉沙腿长,跑得快的优势并没有充分的展示出来。
有几次,眼看着就要逮着侯德宝了。甚至是再往前跨那么一步,就要抓住侯德宝了,可是偏偏在这个时候,大个子拉沙被石头绊了一下,如同机器人一样,给摔了个狗啃泥,结果呢,大个子拉沙一边咒骂着,一边往嘴外掏着泥土和小草儿,一边继续往前追逐。
侯德宝也是很侥幸,因为他感觉到后脑勺和后脊背的一股风,若不是天助我也的石头绊倒了那个大个子老外,他的爪子兴许就抓住我的后背了。啊,多么的幸运呀!所以说,不能懈怠,还得继续狂奔才行。要发扬祖先的优良传统,要跳跃着跑,这样才不能被暗藏的石头所绊倒。
所以说,侯德宝跳跃着奔跑,让大个子拉沙费劲周折,也未能够在第一时间,把猎物给逮住了。就在大个子拉沙准备放弃的时候,突然,前面树林间出现的一只花豹,无疑间帮了大个子拉沙的一个大忙。突如其来出现的豹子,让正在快活的奔跑跳跃的侯德宝吓得差不多要昏厥过去了。
实际上也不怪那只花豹,谁让你侯德宝如同猴子一样的奔跑跳跃呢?让花豹以为是猴子出现了,高兴的跟什么似的,准备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来一顿饱餐呢。可是,花豹等待着猎物到了跟前,才分辨出,那不是猴子,而是穿着衣服的人类。
花豹有点失望了,本来以为是猴子,可以饱餐一顿的,可是,突然又冒出一个穿着衣服的两足自立奔跑跳跃的人,而且后面还有一个个头和体型都大的人,这就让花豹踯躅不前,本来它是想对那个远处看起来颇像猴子的人发起攻击呢,没有料到前方竟然又出现了一个人,这样花豹就不能攻击了。
它只有蹲在草丛间,把它的利齿露出,把粉红色的舌头伸出来,遗憾的亮了亮,然后依然不甘心的望着前方那两个人的表现。侯德宝此刻依然是心蹦蹦的跳个厉害,差一点就要被花豹吞到肚子里,我的乖乖,我宁愿成为后面的追我的人的俘虏,也不愿成为花豹利齿的牺牲品。
侯德宝这样想还是比较明智的,至少大个子老外抓住他,也就是痛殴一顿,来解解气而已。所以说,侯德宝鉴于有花豹的威胁,就转身朝着赶来的大个子拉沙投降了。“怎么样?跑不动了吧?我量你也跑不过我的呀,要知道,我跑一步,相当于你迈着小腿跑好几步呢。我知道你不敢跑的原因了,你是看见豹子害怕了吧?”
“不,老外,我是突然幡然悔悟,认为在关键的时刻要反戈一击,才能有功。”
“反戈一击?”
“对,也就是投奔你。”侯德宝说道;“或者是投降。”
大个子拉沙想了一下,认为对方能够反戈一击,说明还是有功的,管他是投诚的也好,还是投降的也好,反正是他主动束手就擒的,所以我就不能对他痛殴一顿了。可是,想想在骆驼车上,这个家伙对我出手如此的不客气,我现在也要还以颜色才对。
想到这里,大个子拉沙攥紧拳头,冷不防的对着侯德宝就是两拳,打得侯德宝当即就晕头转向的,不知所云。怎么回事儿?老外难道不希望我投诚或者投降吗?这至少让老外少跑多少路?少摔多少跟头呀?要知道大个子重心太高,行走和奔跑都不像矮个子那样的稳当,所以是摔跤的几率要大的多。
现在,我为了让大个子老外免受皮肉之苦,来投降或者投诚他,却遭到他的毒打,岂有此理!侯德宝内心充满了对老外的愤怒,他在思忖着要不要也对大个子老外进行还击呢?这个时候,侯德宝又看见了那只花豹正在不远处的灌木丛间,朝他们这里探头探脑呢。
好吧,就让大个子老外成为我们大清帝国的花豹的盘中餐吧。想到这里,侯德宝忍住疼痛,瞅准了大个子老外的裤裆,飞出一脚来,把大个子拉沙踢得抱着肚子嗷嗷的叫个不停。趁着这个时候,侯德宝撒开丫子就跑。
也就在这个时候,花豹认为时机来了,便从灌木丛中,悄然的出来,然后朝着大个子拉沙的方向缓缓的跑去。花豹之所以选择缓缓的跑,而不是迅猛的奔跑,是有其道理的。如果迅猛的跑,肯定会惊动那个大个子的,如果缓缓的跑,一方面可以做隐蔽方式靠近猎物,一方面可以尽量的不出声。
大个子拉沙疼过劲儿的时候,那只花豹已经距离他是咫尺之遥了。大个子拉沙已经来不及跑了,他看见花豹呲牙咧嘴,张开那有着利齿的牙齿,吐在粉色的舌头,朝着大个子拉沙迎面扑来,大个子拉沙本能的用去拳头去迎击花豹。
结果花豹由于没有料到眼前的穿衣服的人类,竟然还要反击,结果呢,花豹的额头上,被重重一击,虽然没有眼冒金花,但是把这只花豹给打得虽然没有眼冒金花,但是也是满眼都是亮星星。这让花豹也心生疑虑,难道说,天突然黑下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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