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无羡带着蓝忘机进了祠堂,两人各取了三支贡台里的线香,在烛火上燎了燎,双双跪在蒲团上。
魏无羡看着最前面的四个灵牌,自己猜得果然没错,虽然师姐嫁给金子轩,照理说江家的祠堂不能放师姐的灵牌。
但以江澄那性子,一定会在江家祠堂也放上师姐和金子轩的灵牌,他才不会管那么多礼数。
两人对着面前的四个灵牌俯首拜下。一次,两次,三次,两人拜的动作完全一致,然后郑重地将线香插入铜鼎之中。
魏无羡双手合十,心中默念道:
“江叔叔,虞夫人,师姐,是我。
我又来扰你们清净了……
阿羨……侥幸重活一世,一直就想着一定要来再看看你们,可是江澄大概现在是恨透我了吧,所以我一直没有勇气来……
可是阿羨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所以就算会被江澄碰到,也一定要偷偷跑来一趟……
另外,还想带一个人,过来给你们见见,就是我身边的这个人,我们已经偷偷拜过堂了,可对你们还是要再拜一次的。
他是我爱的人,我很想很想可以和他相伴一生,可是阿羨的时间不多了,也想请你们在天之灵,在我消失之后,可以保佑好他……”
这时,身后的门被推开了,两人回过头,金凌冷声道:
金凌:磕完了?
魏无羡缓缓起身,问道:
魏无羡:金凌,你要让我看什么?
蓝忘机也起身现在魏无羡身后,看着并肩而立的金凌和蓝思追。
金凌没理魏无羡,径直走向祠堂边的一面墙壁,摸索了一阵,用力按下一块砖,众人便见墙面上转开了一扇一人高的石门,皆是一愣。
金凌回过头,斜睨着魏无羡,道:
金凌:还愣着干嘛?进去看看吧!
魏无羡看着那扇石门里却是灯火通明,心下也一阵好奇,便迈开步子走了进去。
屋里的墙壁一看就是精心雕刻打造的,屋子不大,没有窗户却灯火通明,屋子的最前方,有一个等腰高的案台。
当魏无羡走上前看清案台上的灵牌,看清灵牌上的字,彻底呆在了那里。
金凌在旁边道:
金凌:这是舅舅为你一个人打造的祠堂,舅舅经常一个人来着里面,有时一坐就是几个时辰,还有这灵牌上的字,是舅舅亲手刻上去的……
魏无羡伸手拿起灵牌,抚摸着上面的字,低垂着眉眼。
云梦双杰之一杰——魏无羡。
云梦双杰……是了,那是他曾对江澄许下的承诺,将来江澄做家主,他就当江澄的下属,蓝氏有双壁,云梦就有双杰!……
可是没想到,最后却是这般物是人非,他哪里还有资格当这云梦双杰,这云梦莲花坞的劫难,说到底都是因他而起……
只是他一直以为江澄该是恨透了他才对,却没想到……
金凌继续道:
金凌:舅舅是很恨你,这么多年,只要遇到使用鬼道之术或是疑似被夺舍之人,他都不会轻饶!
金凌:但是舅舅好像也很在乎你,我不知道你们当年到底有什么恩恩怨怨,反正我是不会轻易原谅你的!哼!
说完,金凌转身走到蓝思追身后,把脸埋在他的后背不再看魏无羡。
魏无羡深深叹了口气,放下灵牌,闭上了眼睛。
他的确,对江澄也亏欠了太多,只是他对江澄的亏欠,已经没有时间和精力,也没有办法弥补了……
睁开眼睛,扫了一眼案台,突然看到放在案台上的随便,又是一愣,他的随便,一直在江澄这里?
伸手拿起随便轻轻一拔,随便出鞘,魏无羡倒是没觉着什么,蓝忘机的眼神却闪了闪。
金凌抬头看到魏无羡把剑拔出来了,也是一惊,又跑上前道:
金凌:你居然把它拔出来了?!
魏无羡不以为然道:
魏无羡:这可是我的佩剑,我当然能拔出来了!
金凌赶忙道:
金凌:不是啊,舅舅前不久曾在我们兰陵金氏的清谈会上逢人就要人拔出此剑,可是除他以外没有一个人可以让此剑出鞘!
金凌:大家都以为舅舅是受什么打击发疯了!……
魏无羡一听双眼瞪得老大,看了看金凌,又看了看手上的随便。
一旁一直没有出声的蓝忘机走上前,道:
蓝忘机:魏婴,此剑有灵,自你身死之后没多久它就自动封剑了,被兰陵金氏收藏。
蓝忘机:是我托兄长向敛芳尊讨要的,用此剑与江澄交换了陈情。
魏无羡抬头看了一眼蓝忘机,而后低头看着胸前别着的陈情。
蓝忘机:至于江澄可以拔出此剑……
蓝忘机看着魏无羡的眼睛,道:
蓝忘机:大概是因为……江澄体内的金丹,是你的吧……
蓝忘机:所以此剑自动将江澄认主了。
魏无羡猛地一抬头,看着蓝忘机,疑惑道:
魏无羡:蓝湛,你……你知道了?
蓝忘机点头道:
蓝忘机:嗯……猜的,所以江澄也知道了,他体内的金丹,是你的。
魏无羡看了一眼蓝忘机的神情,怎么觉得蓝湛是肯定句,而不只是猜测……
不过魏无羡感觉自己并不想问蓝湛为何这么肯定,只是苦笑道:
魏无羡:其实并不想让江澄知道此事,他这人事事好强,若是知道当年是我将自己的金丹给了他,只怕他连恨我都无法恨得理直气壮,那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
魏无羡:我倒是希望他就那么一直恨下去……
金凌将随便从魏无羡手里抢下来,瞪了他一眼,放回原来的位置,回头道:
金凌:巴陵离云梦这么近,估摸着舅舅马上就要回来了,你们这看也看了,趁他还没回,你们赶紧走!走走走!
一边说着,一边将魏无羡往外推,蓝忘机和蓝思追也跟着走了出去,金凌关好石门,拉着蓝思追往祠堂外走。
问.灵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