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条法律规定是错的,应该取消掉。
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熟人之间人际关系非常重要,不应该有法律上的诉诸行为,不应该有大义灭亲的存在。包庇罪这条法律准则本身就是错误的,该撤销掉。
在课堂上听到这番话时我不能不说我的心情很难受,愤怒压抑到有些想要骂人的地步。
如果亲情之间是这样的存在,那么我想这个社会上不知道出了多少个杀父母或者孩子的案子了。
当时本来在看教材的我瞬间心里像是引爆了导火索的炸药,火从中来,便转过来去与同学交谈起来:"若是如此,世界只怕是乱套了。"
4月21日才在重庆江北机场被抓获的三年前弑母的北大高材生吴谢宇,让我非常好奇。
大多数人思维都是一样的,很好猜,我以及在网上热议这件事的广大群众们想要知道的大致相同——无非是这样的高智商人才,堪称天之骄子的男孩子弑母动机罢了。
许多篇猜测他弑母动机的文章我都看过,许多关于他弑母后究竟应不应该被判死刑、到底如何处置的言论我也看过,许多疯狂陌拜曾经辉煌一时吴谢宇的人与认为但凡是杀害母亲便是不可饶恕之罪孽、无论如何也不可以原谅的人之间的争吵、掐架我也仔细查看过。
不过我依然不选择相信谁,因为我不是他,我并不知道他真正对母亲痛下杀手的真实原因以及他当时的想法,我不能妄自揣度,不能给别人随便定义。
虽然我也很想要了解他的内心,走近他的心,但是我觉得还是应该给予他空间,他不愿意说的无论怎么逼迫我们也不会有收获。
我想这么多年来我从来都没有学会过去逼迫谁做什么事,我始终认为人应该学会尊重别人,就像你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当然这途中你或许不会得到有些人的尊重,不是所有人都会尊重人,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尊重你,没必要勉强自己,也不必要在乎那些不值得的存在。
生命很贵,何必浪费。
说了这么多,我始终觉得人不能够因为人际关系、感情而轻视法律,也不能只看重法律而不重视心理与环境以及情感,这两者本身很多时候都是牵扯在一起的。但如果说要因为感情而完全漠视法律,视法律为无稽之谈那可真是可笑至极。
就吴谢宇一案,都说杀人偿命,但他是家中独子,他到底应不应该被判死刑也应该由法律来决定,而不是我们这些看客肆意评判。
突然想起这样一段话:很多时候网上很多人发表评论的时候根本不会考虑许多方面,他们只管宣泄内心的情绪,把伤人的话语悉数吐出,就像是僵尸在夜晚露出獠牙准备吸食人血般。
就好比吴谢宇一案,很多网民这么关注其实也只是想要看他的笑话,嘲笑他,原来曾经的北大高材生、曾经的天之骄子也不过如此。如果是换了一个普通大学的学生,会在事发三年后依然引起汹涌浪花、掀起凶猛狂澜吗,这是你我都无法肯定的事情。
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为什么这么做,就像是他弑母之前完美得没有一点瑕疵的生活与他弑母后颓废堕落如深渊的生活,鲜明对比与巨大落差就足以让人瞠目结舌,我们不是他,就不要再给他安任何罪名,也不要随意揣度。
如果有如果,希望能听到他的心声,也希望不会再有这样类似的存在,亦请原谅我始终学不会自以为是,强加罪名给他人;也不要再说用任何的感情去除脱罪名,毕竟很多事情不是三言两语与感情这个词就能说得清。
风起了,终有一天一切又都会回归到浪静风平,风清云淡。
谁又是谁的摆渡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