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阳光射在草地上,映照着躺在草地上的那个青年,鸟语花香,一切都那么美丽
文风醒了过来,看见了对面的城市,最显眼的就是大本钟,文风惊讶的想着:这不是英国吗,自己怎么到这来了?
他因为车祸而死,但他重生了,成为一位王室贵族,到了另一个国家。
突然后面有一个男人拍了拍他的肩,试探的问了一声:先生?,文风扭过头一看,那个男人穿着英军制服,拿着火枪,看到他的火枪,文风知道,这是17世纪的英国,自己竟然重生在了这个年代。他问了一下男人:我是谁?男人笑了笑回答说:“大公,小人不敢!”听到这句话,文风也注意到了自己身上的衣物,红色的外衣,镶着金边,上面还有一些徽章,文风说:那,请带我回城里吧!男人骑着马,带着文风去了进伦敦城的路
1775年的伦敦十分热闹,红火,一路上的英军都在忙着给文风打招呼,可是他就算到了另一个世界,他还是忘不了常萌。
走到半路上,一个军官走过来递给文风一封信,文风看了看,是让他去王宫里,在看一下落款-乔治三世
文风也不敢怠慢,骑着快马赶到了王宫,乔治早已在那里等着文风了,文风还懂一些英国的礼仪,向乔治鞠了个躬,乔治说:“文风,你虽然是英帝国的大公,但是,你学业未成,加上你才十四岁,所以,我已决定,将你安排的英国皇家学院进修一年你再回来,进入皇室贵族的行列。”
文风笑了笑:“虽然穿越了,可竟然还是十四岁的身体,但总算安顿下来了”。文风答应了,乔治又说:“等你读完书以后,那么你就和大部队,一起前往美洲殖民地。”
之后,文风便在士兵的护送下,抱着一大堆书,走进了皇家学院。
他分到了一班,这里不愧是皇家学院,一进去,胭脂味,香水味扑面而来,他前世毕竟是个普通人,闻到这些味道,熏得他想吐。
他只能把窗户大开,这才好受了一点。自己随身带着三支飞镖,校外随时有士兵在巡逻,他感觉到十分显眼,太显摆了。
自己突然又想到了常萌,惦记着她,发现衣服兜了常萌写给自己的信,再看一下日期2016年4月3日,正想着,信突然被一个男生抢走了,男生把自己的伙伴叫来看,看到日期时,所有人都笑了,认为常萌是傻的,文风自然听着这话不舒服,但仔细一想,还是别惹事了,结果他们变本加厉了,说他竟然会看上这样的女孩。
文风上去就给了那个男生一记耳光,说:“你有种再说一遍啊!”那个男生同样回敬了他一个耳光,文风知道,他们虽说是贵族,但就是一群无赖,现在不适合打架,他只好跑出了学院,消失在街道中,男生们正为自己的行为欢呼,但外面貌似很嘈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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