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陈子云这一声突兀的大叫,整个营地也热闹起来,大家都以为安全方面出了什么问题。几个卫兵迅速从隐秘的岗位钻了出来,扑向了陈子云的帐篷。
钻进陈子云的帐篷,哥舒和汉森却是看到了一张带着喜悦的脸庞,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怎么啦?”看到了两人一脸凝重的样子,陈子云还以为营地里发生了什么事,忙询问起来。待到弄清楚这是个误会的时候,陈子云无奈一笑,说道:“都是我的错,刚刚在思考一个问题,解开谜底之后,有点忘形了。”
汉森没说什么,和哥舒转身退出了陈子云的帐篷,对着周围正靠近来的护卫们挥了挥手,表示没什么要紧的事。
两人离开之后,陈子云呼了一口气,说道:“这所谓的天柱,只是形容词。这哪是什么支撑天地的柱子啊,分明是寒暑运转的季节分割点啊。”
纸面刷刷作响,很快,稿纸上出现了八个字:春分、夏至、秋分、冬至。
春分时,太阳将直射在赤道上,全球昼夜几乎等长,此后太阳直射点逐步北移,在夏至时,太阳直射在北回归线上,然后太阳直射位置南归,再到秋分时候,太阳直射点位置,重归赤道,接着往南移动,最终在冬至时,太阳直射点到达南回归线的位置。
这四个节气分割点,便是梵文古诗里面的四根天柱。所谓的光沿着天柱而行,说的便是太阳的直射点照射的位置。
解开了天柱之谜,那么全诗的内容,也就没了多少难度。
陈子云终于明白,禅十七为什么会让汉森转述给他,让他务必在夏至之前完成此行的任务。原来禅十七早已把这首古诗的意思琢磨透彻了。心里的喜悦一下子又少了许多。
陈子云淡淡笑了笑,心道,你没直接开出谜底,我也猜到了,说明我还是挺不错的嘛。这种精神胜利法,陈子云终于用在了自己身上。
很快,陈子云便理清了古诗里面的所有意思。
第五纪元的第一年,当太阳直射点从赤道转移到北回归线的这一段时间里面,被命名为黄昏的东西,会在所谓的光明之地里出现,想进去那个地方,必须要在夏至日之前,这个地方或许会给人带来新生,或者毁灭。
大体意思便是如此,只有细节上值得推敲。并且根据禅十七提供给陈子云的资料,陈子云已经有了充分解释这些具有晦涩意义的字眼的能力。
比如黄昏升起。陈子云相信,黄昏便是所谓的日暮之城。光明之地,应该就是他此行的终极之地,陈子云很清楚,他所要去的地方,恰好是才便是赤道附近,这里是太阳升起最早的地方。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纬度地带,被称之为光明之地,并不算特别夸张。
这样一来,古诗上面的谜团便可以解开了。但解开谜团的同时,也带来了另外的一些问题。
比如说,在禅十七的资料当中,有资料显示,日暮之城是示巴女王所建,但古卷的作者,最大可能是偃师。从偃师的遗书里可以看得出来,他生活的年代,可远比示巴女王要早上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古卷里面的古诗内容,还是他从别人口中听来的,足以说明,日暮之城的古老。
可以说,禅十七提供的资料里,关于所罗门王和示巴女王的那一部分,无法证明其真实性。
但这并不是坏事。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或许是一些有心人,为了掩盖日暮之城的真正修筑者的身份,最终编出了这么一个故事,以达到混淆世人视听的效果。
作为一个考古工作者,如何从纷杂的史料当中甄别出最合理的解释,是陈子云最为擅长的事情。对于自己的推断,自然充满了信心。
倘若这个推断成立,那么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所罗门王和戴胜鸟的神话传说里面的深层含义了。
陈子云一直都没把那戴胜鸟的传说单纯地当成一个普通神话故事,而剥离了示巴女王和日暮之城的直接关系之后,那戴胜鸟的传说便更是立不住脚。或许这戴胜鸟的传说,也是一个被故意隐瞒了的事实。这只“发现”黄金之地的戴胜鸟,很可能便是一只玄鸟。
解开古卷上的一个谜团,陈子云心里稍稍放松了一下,抬头扭动了一下颈椎,才发现,周围暮色浓郁,太阳已经快下山了。靠近赤道的地区,朝阳来得虽然早,但黄昏来得也快。
“老板,该吃晚饭了。”王小悟的声音在帐篷外面响起。声音似乎还很欢畅。
陈子云走出了帐篷,眼睛忽然睁得大大的。此时王小悟一脸笑眯眯的,心情甚是不错。
陈子云用力地擦了擦眼睛,最终确认了,自己没看眼花。
此时王小悟正骑在一头古怪的野兽身上,乍看上去,这是一匹马,但陈子云一眼就看得出来,这绝不可能会是一匹马,因为他看到,这头动物的头上,竟然长着像鹿茸一般的小角。这还不算,动物身上的毛色就像棕色的巧克力,但是臀部和四肢,却长着像斑马一样的黑白条纹,耳朵很大。
王小悟手中拿着一把树枝,她把那树枝伸到动物的头部的时候,那动物便伸出一条诡异的蓝色舌头,把上面的嫩叶卷入口中,大口大口地嚼着。
“这,这是怎么回事?”陈子云吃惊地指着眼前这头古怪的动物,口齿都变得有点不利索。
“这是我捡来的坐骑。”王小悟眨了眨大大的眼睛,露出一口白花花的牙齿,说道,“我刚才在树林里发现它的,当时它被树藤缠住,脱身不了,我帮它把树藤割开,结果它就跟我回来了。”怪兽似乎很温顺,听到王小悟的话,扭头去舔王小悟的手掌。
“咯咯……”掌心微微发痒,王小悟忍不住笑了起来。忙把树枝再塞向了怪兽的嘴边。
“呃……”陈子云满头黑线。心道,这样的好事怎么我就没遇到过。他把眼光投向不远处的哥舒,哥舒盯着那头怪兽直吞口水。
“这是什么?”陈子云问道:“斑马和马的杂交品种么?”陈子云虽然学识渊博,但对眼前这个怪兽却一无所知。
“这是霍加狓。”把两手别在胸前的寒素瞥了陈子云一眼,“是刚果金原始森林的特产。这可不是什么杂交动物,而是长颈鹿的近亲。”说到这里,寒素叹息了一声,“我还没见过被驯服的霍加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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