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他仅回忆到这里,便不想回忆下去了。人在过去的某些回忆就好似一颗潜藏在记忆深处的大毒疮,在未来的某一天,一个不经意的触碰便可使毒疮破碎,流血不止,也使人痛苦万分。他那次在黄昏中的美丽的邂逅,以及夕阳中宛若天使的黑发少女,是他的人生轨迹得以改变,同时一起改变的还有他普通平凡的内心。
他停止了无意义的回忆,正视起了现在的自己。他发现自己没有穿衣服,也许转生以后他也是“以赤(喵)裸的姿态”降生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再就是其他的地方,与自己寻短当天的样子没有一点变化,头型还是那个不长不短的样子,自己的身材长相也没有任何变化,1.73米的身高,偏瘦的体态,大概一百二十多斤的体重,前世是什么样子,现在就是什么样子。
“所谓的力量,到底是什么?如果是只是现在这样的话转生也真是无趣啊”
他感觉到了力量。
他在某一个瞬间,感受到了力量。
哈哈,力量,属于他的力量,具体力量究竟是何物,他也描述不上来,但是他确实感受到了那份力量的存在。他伸开手,缓缓的,一个光球出现在他的手中。光球散发着萤火虫般的光芒,虽然并不是很明了,更谈不上刺眼。就好似一种本能,一种天性,无需别人教导,也无需学习,他轻轻挥了挥手,那个光球便飞了出去。
嘭!!!!!!光球落在离他数十米元的地面上,然后光球所落地的位置发生了剧烈的爆炸,爆炸的半径大概有4米左右,威力并不是很大,不过,这也是他对自己力量精确调剂的结果。他获得的这股力量,对于他来说,就好似鱼游泳的本能一般,是一种可以随意使用的能力。他甚至可以调节每一次攻击的范围,强度,频率。
他脸上挂着喜悦的微笑,就好似小孩得到新玩具的表情。他继续向前走,发现了一座破烂的小屋。他走进去,发现小屋里并没有人,小屋内陈设简单,一张破旧的木床,一个三条腿的矩形桌子,在就没有别的了。
他在地上发现了堆破鞋以及一堆旧衣服。这些衣服虽然破旧,打满补丁,不过却特别干净。他挑了一套合身的衣服穿上,又在鞋堆里找了一只左脚的,和一只右脚的,这两双鞋并不是一对,不过似乎只有这两双鞋勉强可以穿。最后,他想起了什么,于是撤下床上的床单,将床单的两个角系在肩上作为一个披风。这似乎是一个小团体的更衣室,他似乎对自己的无礼感到惭愧,只见缓缓地走了出去,然后回过身,伸开手,从掌心射出一道光柱,顷刻间将这小更衣室夷为平地。他完成整个犯罪过程时,一直都是面无表情的。
他有了一套算是属于自己的衣服,走路也更加有了底气,挺胸仰首。他走进前面的树林里,他发现这个世界中树也是自己从未见过的。这些树的高矮和他之前所处的主世界并无区别,差不多都是三层楼那么高,可是这些树表皮的纹路和树叶的形状看起来十分怪异。他顺着小路走着,虽然是在晚上,不过他却觉得自己的视野完全不受黑暗的影响,周围的一切他都看的清清楚楚。
不知走了多久,天渐渐亮了,他发现这个世界昼日的天空与主世界一样单调,也就是几片云和一个太阳,外加一片无尽的湛蓝。
朝阳渐渐升起,周围叫不上来名字的植物和树木也反射这朝阳的光辉,焕发出早晨特有的自然活力。一切都朝气蓬勃,呈现蒸蒸日上的姿态。但是,面对曾经唤起自己一日朝气的景致,现在的他却始终面无表情,只是自顾自的低头向前方走着。
“哎呀,快看,这放羊的,竟然敢一个人在这条路上走。”“就是,现在年轻的牧羊人都这么不要命了吗?”
他的耳边响起了一阵粗鲁而嘈杂的声音。他向四周环顾,只见十几个强壮的成年人从草丛里跳了出来。他们个个手持砍刀,铁棍凶器,不难看出他们是一群在林中劫道的歹徒。
“喂,放羊的,你走着条路是去城里吧”城里!他想,这个世界难道存在巨大的人类聚居地吗?他从刚刚获取的衣服中得知这个世界是有人类存在的,不过不确定人类数量的多少。但是既然“城里”这个词存在,就说明这个世界人类的数量绝对不少。凭这几个人刚才的话,他推测自己不久前进去的屋子应该是一些牧羊人用来更衣和临时休息的小屋,而自己穿的衣服应该也是那些牧羊人的。
一个领头人模样的人说:“你是去城里新购一些羊,没错吧。”“不过今天,嘿嘿,你的羊怕是买不成了,赶紧把钱交出来,不然小心让你人头落地”周围的同伙也随之附和,他们发出奇怪的嚎叫声,仿佛这次的抢劫已经大获全胜。他们粗犷的声音使清晨的林间小路变得嘈杂起来。
“那个,这条路是通向城里的吗?具体是一座什么样的城市?”他问道。他突兀的提问显然使这些歹徒懵了,他们没有想到自己所打劫的对象会在生命危急的时候提问这种摸不着边际的问题。
“哈哈哈哈哈,你小子是吓糊涂了吧,已经到了语无伦次的地步了吗?”头目笑道。“算了,他估计是吓疯了,以前也不是没遇见过,大哥,把这小子宰了,从他身上把钱搜出来不也是一样?”旁边的一个瘦高个说道。“哈哈,这几年水草丰满,这牧羊人个个富得流油,看这小子身上裹着床单,怕不是里面捂着不少钱,这次咱哥几个怕不是发了”又一个人附和道。“话说那城市离这里多远?”他依旧面无表情的问道。
他的再次提问显然让土匪有些火大,他们都已经不耐烦了。“算了,动手吧”头子说道。头子刚说完,那个瘦高个一个箭步跳上来,挥起砍刀朝他头顶砍去。
“小心点,别把血溅到,,,,诶?啊!”
他的指尖还在冒着屡屡青烟,刚才那个瘦高个残缺不全的躯干依然顽强屹立于地,不过这家伙肚脐以上的部分连同手中的武器都已经不知所踪,这个不行的人,他的身体就好似被一把利刃从腰肢将整个人一分为二,只不过上半身被当做战利品带走,只剩下下半身。破损处的切面完全被烧焦了,切面的每一寸就好似被烙铁烫过一样焦黑不已。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这一切就已经发生了。
“啊!你这小子!”一个人又挥刀砍下。他的指尖凝聚出一个光球,片刻间这个光球中游出十几枚带着尾焰的光弹,这些光弹就好似寻找主人一般,每个光弹都飞向了一个土匪。都正中他们的额头,贯穿了他们的大脑,在额头上留下一个鸡蛋大小的洞,而每个人脑后的洞却有一只饭碗那么大。只有土匪头子还算幸运,光弹只是贯穿了他的左腿,并且高温烧焦了伤口的组织,起到了止血的作用,令他没有生命危险。
土匪全都倾倒下去,除了头子,其他的人几乎连一声呻吟都没发出便去了极乐世界。土匪头子捂着左腿的伤口,在地上痛苦的扭动着,口中发出一声声的惨叫。“喂,你说的城市是什么城市,离这里多远?”
“饶了我吧,我保证悔过自新,我保证不打家劫......啊!!!”一束光再次贯穿了土匪头子的左腿。“回答我的问题。”他说道。
“前面....是.....是安斯利城,离这里...不算远,有九十几奥米(本世界中一奥米约合0.7公里)”“九十奥米,要走多久?”“步行....大概....不到一天”“人很多吗?”“啊,除了都城塞肯城,就数那里人多了。请....请饶了我吧,我是因为家乡饥荒才做这个的......家乡的母亲和妻儿....都要靠我.....,请你....。”
一声猛烈的巨响后,清晨的林间又恢复了它原有的宁静,今天的林间小插曲最大的受益者,是这座树林的乌鸦,因为他们可以饱餐一顿了,不过有一个家伙他们可能会留到最后才吃,因为这家伙被烤的太焦了,全身炭化,估计味道不会好。
一个身着白色披风的中年人骑着一匹白马在林间的小路上狂奔着,他饱经风霜却又不失英俊的面孔令他看起来格外坚毅老成,他身着战甲,腰间别着一把紫黑色的剑,即使还未鞘但仅凭这剑的整体风格不难猜测剑的锋利和杀伤力。在他身后一群身着铠甲的骑兵们紧跟着他。正午的阳光照在他们身上,他们穿着的铠甲反射着阳光,令这些为战争而生的家伙看起来格外耀眼。他们是伊斯特骑士团的人,前来奉命前来追捕一群逃逸的土匪。
几个土匪,理论上轮不着他们出手,但这几个土匪不幸卷入到一场角逐中,他们手中掌握着一些骑士团所需的情报。因为时间有限,骑士团选了一匹精干的人来执行任务。
突然领头的中年男人突然停下马,并下了停下的手势,他的手下们也刹住了马。他们的闯入,惊得在林间小路上啄食的乌鸦一哄而散,向四处飞去。
引入眼帘的,是散在道路上数十具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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