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是在勒都丝离场之后的数秒,来自后方的喊声叫住了他,声音听起来非常急切:
『请你等一下!』
勒都丝一听声音,就知道是人类。
坦白地说,勒都丝平生最讨厌的种族,无可争议的就是人类。
他之前在面对那些异国的贵族女性时,之所以能保持亲切笑脸,纯粹是因为想要和国外的大势力攀上关系,也就是因为利益的需要。
如果他能自由表达情绪,那不管从身后追来的人是谁,保证都不会给出什么好脸色。
但勒都丝的身份,决定了他无法随心所欲的宣泄情绪,于是在无奈之下,只得维持平静的面容,没有选择地转过身去......
另一边,王晓乐达成了打擂的目的,继昨日拿到赏金后,又在今日赚得盆满钵满。
照理说,他拿到了钱、也已经走下擂台、之后就该叫来彩和芙蕾雅,不多停留地离开这里。
可他现在不能这么做,因为芙蕾雅出现了。
正常情况下,芙蕾雅不应该过来擂场这边;
这位女神理应像昨天那样,从早上一直死死地睡到下午,等王晓乐回来后还撅着臀部窝在床上。
今天是怎么了?
王晓乐不止一次地在心中思考这一问题。
他也算心思缜密的人,并且自从芙蕾雅出现后,就始终在意着另外一位少女。
(小声)『西娅不会也来这里了吧?』
王晓乐想到这里,精神不禁彻底紧绷,看上去就像进入了备战状态,视线也开始四处游移。
他在寻找路西娅的身影。
寻找是由于不放心,之所以不放心那位跟自己同吃同住的少女,是因为王晓乐十分清楚:
路西娅在平常的时候,是一位以贤妻自诩的温顺少女,只是一旦牵涉到特定的话题,就会暴露出病娇的一面。
扪心自问,王晓乐前来打擂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赚点外快,没有赢到最后、抱得美少女回家的意思;
更何况,他至今都不知道那位美少女是谁?只猜想是跟皇家有关的人,否则女皇不至于来亲自担任裁判。
可他的这番真实心理活动,其他人毫不知情,说出去后也很难让别人相信。
王晓乐连没有说服一般人的信心都没有,又怎么可能指望通过口说无凭的解释,来让路西娅相信自己?
所以,王晓乐还是想要避免,在这种不合适的地方撞见路西娅;
为此,他就要仔细地寻找一番、转动眼睛认真看清四周。
人往往就是这样的,在没有怀疑的时候,感觉良好不认为有任何异常;
可人的心态一旦发生变化,就会变得疑神疑鬼,老觉得自己正被谁盯着。
现在王晓乐的心态,可参照在停尸房守夜的工作人员,正处于敏感时期,最担心有人从身后喊自己这么一下。
『诶,您在到处找什么?』
王晓乐只觉自己背后被谁拍了一下,当即脸色就变得很难看。
在擂台上生死相搏之际,他都没有过哪怕一秒的迟疑,可是刚刚那个瞬间,身体却真正地僵住了。
不过肢体僵硬的时间不长,只持续了几秒,旋即当事人便是注意到:
路西娅不是那种很软很受气的声音,也从来没发出过这种声音,因此站在背后的只会是别人。
没太长时间,王晓乐就辨出了那标志性的喊声,于是转头回身,与那人面对面。
『彩,你走路时连点脚步声都没有,下次走到我背后前,能不能提前说一声?让我有点心理准备。』
『听您的语气,是有些害怕我?』
彩捏起了自己的下巴,笑意使得她一双眸子弯成弧月形、看上去就像狐狸的眼瞳,瞳膜时不时地还会反射出精芒。
她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其实彩的内心很清楚:
对方真正害怕的不是自己,而是某位神出鬼没的魔王。
原本彩起过念头,要在王晓乐打擂结束后,将路西娅尾随过来的秘密说清楚。
可是如今,彩改变想法了,觉得不能再让大人担惊受怕,故决定将真相隐瞒到底。
不过总是什么事都不说,谈不上什么真诚,所以才有了彩下面的那句话:
『我有些事要先离开,大概会在晚饭前回来,接下来请您随心所欲的自由活动。』
『你要做什么?』
『哎呀,您第一个问的就是这件事?我还以为是会欣喜若狂,为摆脱一根‘小尾巴’而兴高采烈。』
『别把我当成那么无情的人!』
王晓乐正色起那张脸,他多数时候都不正经,冷不丁地严肃一回时,表情看着确实挺像那么一回事。
『我们好歹是在一个房间里住过的关系,会在意你去哪里,也算正常反应。或者说,彩认为我的关心有些多余?』
不得不说,彩有些感动。
倒不是王晓乐做了多么值得让她动容的事,而是彩在面对眼前的少年时,内心的确比较容易受到触动。
说到底,女孩子对男孩子的态度,没有任何规律可循;
倘若站在对面的是别人,那么即使那个人当着彩的面,果断地献出生命,她也不会眨一下眼皮。
因为不在意对方,就不会给出任何热烈的反应,换句话说就是“好感度很低”。
由于王晓乐在彩心中的好度感极高,她能表现出的反应,自然跟和那些“外人”打交道时不同。
深究原因,人最擅长的就是区别对待,这一长处在彩身上表露得尤为明显!
『感谢您的关心,另外纠正一点:我们不是住在同一间房的关系,而是睡过同一张床的关系。』
开完了玩笑,彩的笑容便马上收敛,手指按住下颚的小动作也不再去做,只用着一种与早上不同的语调说道:
『您既然是要赚钱,那还得参加打擂,但明天的对手并不普通。』
勒都丝或者红衣主教,彩断定明天挡在王晓乐面前的,保证就是这两个家伙中的其中一个。
其中红衣主教的能耐,彩作为教会中人,想当然了解得很清楚;
剩下一位魔族,也同样不是省油的灯。
虽然彩完全不认为王晓乐有输掉的可能,不过增加一重保险总归是好事;
当务之急:
『我得给您准备一件武器,您不能老用拳头御敌对不对?
就算是威力强大的魔法,弱点也比较明显,那就是不适合在近战中连续使用,您的近身战能力需要得到加强。』
王晓乐不缺力量,却少一样可用的武器。
虽说在前来打擂的路上,去商铺买一把菜刀就能凑合着用,可彩不愿意让他凑合,再说菜刀这种武器对形象不利。
『您会用剑么?』
彩希望对方会,否则她的提议根本无法实施下去。
『剑呀......会,而且擅长使用。』
这不是在安慰人,王晓乐脑内拥有大量的知识、以及关于各种冷热兵器的运用经验;
让他去用剑这种王道兵器,跟让成年狮子运用爪子那般容易。
『您会用就好!那我暂时离开几个小时,晚饭时间段,会带着剑回到旅馆。』
临走之际,彩最后做了一件事,将一个奇形怪状的娃娃,插在了王晓乐上衣的兜里。
『彩喜欢做些手工艺品?』
王晓乐觉得自己出门在外,衣兜里插着个娃娃,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便讪笑起来。
『那是用来将您周身的景象,整个传到我那边的小道具,看!』
彩举起一颗正圆形的水晶,水晶当中显示的画面,可不就跟王晓乐周边的场景一模一样?
这意味着:
这个风格特殊的娃娃,起到了相当于便携式摄像头的作用;
并且彩在拿出这一道具时,回以眼前之人的,照样是那抹不变的笑容。
这下王晓乐感到尴尬了,他挠着黑顺滑的头发,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他是聪明人,懂得彩依旧有着顾虑,是担心他忽然跑到一个难以找到的地方,才准备了娃娃。
有了娃娃,彩即使不待在身边,也能随时了解到王晓乐的动向。
这叫监视?
不完全是!
假如彩愿意,完全能准备一件更小的玩意,用一种更不易察觉的方式,偷偷地监视起目标,事后进行回收时还能装一波无辜。
客观地说,彩有这么去做的条件,但不会真的去把可能性变为现实;
她的心底,也有着几条不可动摇的原则。
正由于王晓乐想到这点,面对娃娃时的态度,才有些复杂。
『我非得带上这个东西?』
『请您一定要随身携带,上厕所时也不要把它拿下来!』
『如果......我在彩离开之后,闲着无聊把娃娃拿下来,会导致什么后果?』
『那样我会哭得死去活来!』
彩一脸灿烂地提醒完结果,旋即低头鞠上一躬,再之后才离开了擂场外围。
这一时候,看热闹的普通市民,也开始成批地散去,彩的身影在散场队伍里并不显眼。
(自言自语)『哭得死去活来?她还真有可能做得出来。』
为了彩的哭声不至于在今日响起,王晓乐便只能发扬下风格,想开些地把娃娃带在身上。
反正他不准备去做任何亏心事,就算带着娃娃又能怎么样?
身正毕竟不怕影子斜。
然而即使王晓乐暂时不准备搞事,即将到来的事,却准备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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