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旅馆之前,夏莉专门去了一趟商店,在那里采购了床单、枕头、被子,还有一大堆的日常用品。
先前,当王晓乐一箭射死团长时,他的内心都没有产生慌乱;
可是现在,他从夏莉付完钱的那一刻,开始有些慌了。
他看少女如今的架势,好像不只准备住上一宿,似乎有了在他房间里“扎根”下来的意思。
『夏、夏莉,你不是去我那里常住的,要用的东西够用就行了,别搞得跟定居似的!』
出于对今后日子的保障,王晓乐在少女正感到高兴的时候,适当地说明了一下。
这下子,轮到对方想不明白,用着迷惑的眼神看着他。
『在我的印象里,同居不就是长期的?难道晓乐不这么想?』
『我不这么想!』
唯有在面对夏莉的时候,王晓乐的态度可以如此干脆,给出的回答能如此斩钉截铁。
自从得知现实与所想存在落差之后,夏莉的一双秀眉,便是皱出了三道起伏的弯折。
可即使她将“不开心”这三个字大写在脸上,并且“嗯嗯”地发出不满声音,面前的那人亦不会松口半分。
两双眼睛互相对视的时间长了,便会有一方败下阵来;
首先表示让步的,正是夏莉。
『算了,不定居就不定居,我也知道有些事情不能急,得一步步慢慢来。』
她能这么通情达理,王晓乐倒是觉得省事多了;
可惜按照惯例,他等不到高兴的那一刻,夏莉随后的一句话,便化作炮弹轰炸过来:
『终生定居的要求太高了,我愿意退一步,先在晓乐房间里住上个二三十年,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这是刹那间发生的事,虽然有衣服的遮挡,导致看不太出来,可王晓乐的背后,确实有着一根根寒毛倒竖起来。
太可怕了!
比如两个同学在放假前约定好,假期里一方要去另一方的家中玩耍,顺便还要过个夜什么的......
这里的过夜,与王晓乐之前承诺好的“过夜”,其实是一个意思;
这是代表被邀请的一方(夏莉),可以去主人家里住上一晚;
中途根据情况的改变,可能会延长为两三个晚上。
但有谁听说过:
某人去别人家过夜的时间,会长达二三十年?
这是去当客人,还是直接变户主了?
尤其当那个打算长期居住的人,是女不是男、更不是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时,这种可怕的感觉,更是会几十倍的膨胀扩散。
王晓乐不死心,还想继续说点什么,可惜这时夏莉已经结完账了。
两人临走的时候,有着老板身份的老婆婆以手抚面,感慨无限地说着:
『年轻真好......』
听到这话,王晓乐心道:
好?老人家你怕是忘记了,有些烦恼只有年轻人才有。
买日用品是夏莉最后要去做的一件事,在那之后,她就跟着王晓乐回到了旅馆。
此时已经是夜晚,旅馆里的气氛比清晨热闹了不少;
无数客人在桌前推杯换盏,不管心情如何,如今反正是在吃着喝着。
当夏莉与王晓乐踏步进来的一刻,位于一楼的几张酒桌周边,马上安静了下来。
原因很简单,那些突然安静下来的客人,之前在街上看过马戏团的热闹,认得出当时让自己印象深刻的两个杀星。
要说前来喝酒的客人里面,算得上狠角色的也有不少,却都比不上从门口走进来的这两人。
现场如同是一个黑帮的聚集场所,马仔们本来叽叽喳喳的,结果两个大佬走了进来,顿时震住了全场。
弥漫于一楼的气氛,变得有些紧张起来。
许多人酒不喝了,饭也不吃了,就瞪着眼珠看那两人,无声地进行观察。
王晓乐没去留意周围那些人,因为他心里很烦;
夏莉更加没有去注意四周,因为她忙着去烦前一个人。
今晚对夏莉是很有意义的,她不希望就那么平常地度过,打算做点什么来庆祝一下。
她用来庆祝的方式,就是从老板那里买过来一瓶陈酿,将瓶内溢出香味的酒水,倒入精美的高脚杯中。
杯子的数量不多不少,正好是一对。
对她而言,今晚吃不吃并不重要,王晓乐愿不愿意喝下其中一杯酒,却相当地重要。
杯中容纳着的摇曳液体,在屋内晶石所发出的光芒影响下,格外具有吸引力,对于爱酒的人可谓享受。
夏莉勉强算是一个爱酒的人,她探出右臂、伸出杯子,发出了邀请:
『晓乐要不要尝试一种新的喝法?你和我将各自握住的一个杯子,伸到彼此的面前,各自去喂彼此喝酒......』
夏莉耍起了心眼,这很正常,她不这么做就不会是自己了。
可惜王晓乐不傻,当即戳穿了眼前少女的把戏:
『我去过东大陆,知道在那个地方,喝交杯酒就代表结婚,你瞒不了我的。』
不等开始,夏莉的如意算盘便已经落空。
无奈之下,她只好放弃了去做小动作的打算,普通地将另一杯酒递了出去。
对此,王晓乐没有接受,理由倒不是针对她,仅仅是口味上有些挑剔。
『比起酒,我更喜欢牛奶。』
他向老板点了一杯鲜牛奶,不等微张嘴巴的夏莉真正喝酒,就仰直脖子、一口气将其“咕噜咕噜”地喝完。
他喝牛奶的样子,被那些仔细观察的客人看在眼里;
也正因为如此,打从今天之后,和善的老板即是发现:
过去没什么销量的鲜榨牛奶,最近居然卖到了脱销的程度!
喜欢的口感进入嘴里,在流入胃里后渐渐蔓延至全身,这种舒服的滋味,让他的心情变好了不少。
夏莉白忙了一场,然而没办法,剩下的酒不能不喝完;
于是在这一刻,两人的分工发生了变化;
自夏莉待在一楼、把酒一点点喝完的这段时间,王晓乐负责将她买回来的那些日用品,给一趟趟搬上楼去。
每当到了类似这种需要爬楼的关头,王晓乐便会庆幸、自己当初订了一个二楼的房间。
大约是在上下跑了三趟后,夏莉从商店里买回来的所有东西,便被悉数安置在了那个新的房间。
最后一次进入房间的王晓乐,把门维持着敞开的状态,人却没有再度下楼,而是就这么躺在了床上。
这一天发生的事情不多不少,却让他感觉非常疲惫。
会产生这种感觉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今天没遇到什么刺激的事情。
人就是这样,若想不感到厌倦的活下去,就得时不时寻求新鲜感或者刺激感。
而对今天的王晓乐来说,唯一称得上期待的,便是那个有可能再度到来的小女孩。
被刺客当成目标的经历,相信任何人都不至于感到乏味。
如果盯上自己的,还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那么非但能让人打起精神,当事人的心灵亦是会得到抚.慰。
萝莉比御姐要好,白比夏莉要好!
至少在这一世,王晓乐的心里话大致是如此。
张开身体躺倒在床的那一刻,他的心中充满了期待。
他知道在今晚,对方有可能不会出现,却仍然想去相信那一份可能性,去期待小女孩针对上自己的那种未来。
这样的念头绝对是有病,完全不像一个正常人该有的念头;
可话说回来:
他在哪一世都不怎么正常,并不是只有遇见白的这一世,显得特别突出......
沙沙沙!
期待已久的异响传入耳内,王晓乐立马来了精神,当即结束了休息,从床上翻身下地,竖起耳朵仔细地捕捉起声音。
声源的位置是在天花板那里,他便眼皮不眨地盯着那里看;
不久后,天花板的一部分被切割开来,从割得整齐的四方形裂缝中,一根绳子垂落下来。
一个小小的身影,顺着笔直滑落的绳子垂下,在将要落到地面时纵身弹出,一下子踩在了地板上面。
今晚,白并没有让期待她的那个人失望,再度前来执行接到的任务。
昨天晚上,王晓乐将一把匕首还了回去;
所以,白出于“不欠人情”的想法,并没在今晚选择偷袭,反而直接现身,直接让自己来到对方的眼皮底下。
白收起绳子,将之叠起收入口袋里,而后转过身来,面朝王晓乐看上一眼。
『走错房间了?』
王晓乐没有听错,这正是白此生对他讲过的第一句话,并非陈述句,而是疑问句。
虽然房内的光线并不明显,可白依然看得出来,站在自己眼前的,是一个好看的大姐姐。
相貌之类的绝非重点,关键是在白的小脑瓜里,目标=男性≠女性;
加上她在屋内也没看见其他人,就以为是自己找错了地方,准备道个歉后就离开这里。
『别走呀,你没进错房间,是我!』
王晓乐脱掉了白天购买的女装,赶在白离开前将她拦住,在这个小女孩周身转上那么几圈,好让对方认出自己。
说来奇怪:
他在穿上女装后,并没使用任何化妆品,比起原来也就是在服饰方面有些区别;
为什么仅仅是这样做,自己在别人眼中看来,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白重新看了一会儿眼前的人,没有了高跟鞋和裙子的迷惑之后,这次她觉得没有找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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