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能逃去哪呢。
头低了下来。
我为自己一时冲动而出口的话,感到无比愧疚。
“不管遇到什么,不管去哪。”
我楞了一下,抬起头。
“不要撇下老朽,让老朽跟你走。”她目光坚定看着我。
我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只听她继续说道:“我们……可以一起努力磨炼自己,提升等级。跟主人一起做佣兵任务,招募新伙伴,老朽闲暇时间就写写我们的小说。不管是生活,还是我们自己……会好起来的……都会好起来的。”
我看着她。
我不确定自己现在是什么表情。
但腊味饭的脸上,充满了茫然与忧虑。
“我真不明白,该说你是单纯,还是愚蠢……”
成为通缉犯——别说佣兵任务了,各大城镇都别想进得去了。
经济来源,住所,种种必备品采购都将会成为一系列头疼的问题。成为通缉犯的我们,哪还有什么生活。只是为了活着而疲劳奔命罢了。
“所以……”她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带我走吗。”
“走……走吧。”
“那,约定——”
她把小拇指朝我勾过来。
“现在……就带老朽离开。”
——幼稚,真是小孩子的约定。
我却没有勇气把手给她伸过去。
我摇摇头说:“现在还不行……”
“为什么……”
“腊味饭,在此之前,我们要回淋巴城……”
我把小艾和队长遇难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腊味饭。
“我们赶在他们被达尔文处死之前,救她们……”
走廊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
“主人,马车已经备好,我们该出发了。”
……
走廊的窗外,能看到在庄园的门庭,在那里已经有一辆马车候着我们了。
跟着小蓝走下楼梯。
穿过花园和泳池。
“城主大人……”门庭两边的武装侍卫看到我,一齐单膝跪地。
站在马车前的一个身着红色制服的中年人对拜倒在地。
“淋巴城的新任城主大人,我们的领地之主,您好,我是您忠诚的仆从,同时也是您的马车夫——罗尔夫,一个忠诚的红细胞。”
我楞了一下。
终于才反应过来——他们口中的大人,正是我。
已经化妆成记忆细胞一族外表的我。
看到侍卫们恭敬的举止,马夫卑微的态度,我才恍然意识到——我,现在不再是以前那个我了。
我说不清这是什么。
只是觉得内心一种油然而生的、异样的满足感觉。
说真的,我第一次有这种古怪的满足感——虚荣心?
或许吧。
我不是第一次坐马车。
但却是第一次坐这种马车——城主的马车。
“这马车好古怪……”
腊味饭歪着头看着眼前的马车。
那辆马车的外观的确非常的古怪,但古怪的源头倒不是马车本身,而是那匹怪马——严格说,那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台样子与马一模一样的机械。机械马的外在皮肤全部由钢铁所打制,在午后的阳光下,反射着一片厚重的金属质感的光泽。
着坚固的四肢,一应俱全的马具。
我轻轻摸了一下坚硬马背。
“这是什么。”
车夫告诉我。“我们称它特异性启动子,由珍贵的细胞核驱动,是这个世界最前沿的特异性产品。”
“特异性启动子?”
这名字怪怪的,我闻所未闻。
但特异性这三个字——相当于现实世界中的科技了。
以嗜中性粒细胞一族的身份。
这辈子,是拥有不了这样一台马车了。
我们三个人依次上了车,车厢内装潢得华丽而又奢侈,并且极为宽敞,甚至可以足够坐满六个人。在车厢的内壁上还有一个简易的粉色小熊橱柜,橱柜上新鲜的果品与甜美的酒水一应俱全。
随着马车体型了一声“启动咯”
马车缓慢还有稳健地向前行驶。
一路上,小蓝一改之前冷淡的态度,仿佛是有意示好,小蓝一直不停地向身边的腊味饭搭着话。
腊味饭低着头,礼貌的回应着。
看得出,那种古怪的关系,着实让这孩子不适。
我和腊味饭绝口不提刚才之间的对话,我们彼此都很心知肚明——淋巴城此行,将背负着沉重而又仓促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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