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到了!!快准备!!”
从茫茫的晨雾中,忽然传来一阵嘹亮的呐喊声。
还未等我反应过来,只听耳边马蹄声作响,一大队人马渐渐从白茫茫的雾中隐现,朝着我和腊味饭的方向缓缓迎了过来。“怎么了……”我和腊味饭面面相觑,警惕地望向前方。
待离得近了一些,这队人马逐渐于视野中清晰。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四十几匹黑色的骏马。
四十几匹骏马上跨着四十几个手持各类武械,身着洁白钢甲的俊男美女——清一色的,是那种细胞之中最健康,最俊俏的。
以十人为一小队。
整整齐齐地列成四列方队。
最前排的全部黑发,人手一柄黑得发亮的特异性长剑——是T细胞一族。
第二排全部是白发,人手一柄雪亮的钢剑——属于嗜中性粒细胞一族。
第三排全部是灰发,左手持有圣书,右手握着厚实的银色盾牌——那是嗜碱性粒细胞。
最后一排的是耀目的金发,每人身上挎着有一张精致的金色长弓——是嗜酸性粒细胞一族。
“好像是城主护卫队呀……应该是来迎接我们的吧……”我遥目望过去,轻声念叨。
“城主护卫队?”腊味饭一脸疑问。
我点点头。
“是达尔文骑士团……传闻……是达尔文这家伙的私人亲信部队……汇集了淋巴城最强,同时外表最俊朗、貌美的四十位战士所组成的一支小队……因为一个个都是帅哥美女嘛,说他们是仪仗队也可以……”我感叹道。“但每一位的等级都在60级以上,大佬——大佬——全是大佬的那种呀……随便拿出来一个就能吊打一片有害菌部落的那种。”
在我和腊味饭窃窃私语的空暇里。
眼前这支队伍已经来到我们身前。
“主人……”
腊味饭怕怕地躲我身后。
由于我从未见过此种阵仗,虽然强装镇定,可脸上依然掩饰不住紧张与无措。
“白大人,欢迎莅临淋巴城。”
耳边忽然传来一个充满磁性的男性声音,我转头望过去,带着一顶绿色高帽的中年眼镜男微笑向我们致意。或许护卫队的存在太过耀眼,之前倒是没注意到这支队伍之中竟然有这么一个绿意盎然的人——绿色的皮靴踩住马蹬,男子从骏马上一跃而下,单膝跪在我面前。
“我是您最忠诚的管家,詹姆士·沃森。尊敬的新任城主,在下受主人之命,在此恭候,请于近日上任吧……”
“呃……好绿……”
我一眼望过去。
眼前这位自称管家的人,绿色高帽下拥有一双碧色的眼睛,肤色白皙,身材纤瘦。一身干净利落的绿色制服,纤细如玉的左手拎着一条绣有血果树的白娟。身上似乎喷了某种昂贵香水,整个人,从内到外都充满了一股芳草清香般的自然感。
——是树突细胞吗,听说过,还从未见过。
“咳……知道啦,沃森是吧,麻烦你了呀……”我考虑了下,并没有把打算营救小艾和队长的目的告知于他,只是催促他道:“总之,咱们赶紧回城吧……我……本城主还有些急事……”
他站起身。
真高。
身材比我高了半个头。
“身后,是您随时可以调遣的护卫队。”他指向眼前熠熠耀眼的达尔文护卫队。“包括任何急事,需要的话,在下都可以代替您完成的。”
“哈……这样呀,谢谢谢谢,但不用了啦……”我尴尬地笑着。
我若是真的拥有这么一支恐怖的部队。
带着这么四十几个这种家伙——已经可以大摇大摆地去屠龙了吧。
沃森对着我的方向,恭敬地鞠了一躬。“如果是城主大人的私事,在下就不必过问了,如有其他吩咐,请您随时呼唤在下即可。”
接下来我们做的事情,基本上便一直在遵从这位管家的指示了。
我和腊味饭先是坐上被管家提前备好的一辆装潢华丽的马车,随后,被达尔文骑士团簇拥于中央。
“主人……”腊味饭抬了抬屁股,拿起刚刚被她坐在底下的一张红色的天鹅绒坐垫。“这个垫子……小蓝就是被这种垫子换走的,屁股下巴高兴地下巴都脱臼了……”
“哎呦……奢侈吧……”我掀起轩窗的垂帘,便能看到一片对我这位“大人”躬身垂目的“手下”们。“人家这生活……一个垫屁股的玩意儿能换你们一条命了,可气吧……”
原本趴在腊味饭脑袋上的衣原体“滋溜”一声滑到了我的脚下。
适时模仿着我的语调:“一个屁股,换你们一条命,可气吧。”
腊味饭淡然笑笑。
对我说:“主人,老朽想吃腊味饭了。”
我挠头。
那种笑——该怎么去理解呢。
我真的,我跟这孩子这么熟悉了,依然不能全然理解。
是对荣华与富贵的视若无睹呢。
还是根本不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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