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们要去亚伦?”
“是的,最近不是有武斗大会吗,正好想去看看。”
“是吗,那个,英雄,昨天看您十分喜欢披萨饼,虽然只有这些,但请您拿着路上吃。”
“感激不尽。”
“哦对了,先生,一般的武器都是由生铁和钢锻造,您一直带着的剑?这是用什么制作的?我们这里偏远,见过不少远征的将军们拿着这种纯白色的武器,但是到了人手里就变成了各种颜色。”
“啊…这个,我也不是很了解。这是我朋友的,我只是暂时借用的。”
“这样啊,原谅我多嘴了。给,刚刚出炉。”
“谢谢。”
的确,这种纯白色的武器许多人都有,不过都是一些达官贵族才用,有些厉害的士兵也能用上,只是乐正夕这把刀,不过是之前的那名大叔队长给的。
“什么时候出发啊?乐正夕。”
“唔…等我吃一个披萨饼。”
“不行!我刚刚打听了亚伦的路,我们至少一天的时间才能到达。”
“啊,我知道了,吃一个也…路易斯你给我放下!”
“不行!这东西到底给你下了什么药?让你这么留恋。”
“你又不会做,会做的话我还在这里。”
“自己学。”
“不嘛,学习料理太费劲了,本来经费不足就得啃面包,再学习这些东西还能不能活下去了?”
“我说你啊,一个星期前每天是怎么教育我的?现在徒弟出师了,开始教师傅呗?”
“唔…”
乐正夕有些不甘心,但是碍于某些东西他只能妥协,如果这个东西真的能上瘾那么必须戒掉。
“路易斯。”
“干嘛?”
“把那些东西扔了吧。”
“别啊,留着吃啊,我都吃了一星期的面包喝了一星期的朗姆酒了。先别管那些了,我们走吧。”
“先把那些东西扔了再说。”
“怎么了?不想吃了?”
“想啊。”
“那为什么还要扔?”
乐正夕咽了一口口水,盯着还冒出热气的披萨饼,在他眼里没有什么能比得上这些烤干的大面包了。
“如果我真的会因为这个上瘾,那么不如在上瘾之前解决,最好的方法就是再也不吃。”
“嗯…挺有道理的。不过这些披萨饼也不少,扔了怪可惜的。啊!要不就放我这里吧,正好我吃干面包也吃多了。”
“随你便。”
乐正夕就像从脑子中踢出去了“披萨饼”这个名词一样走开,后面的路易斯立刻从里面抓出一块塞进嘴里,露出幸福的笑容。
“快点,早点去,我还要参加武斗大会呢。”
“咳咳…你说啥?”
路易斯刚刚吃下最后一口披萨饼时听见乐正夕这句话差点没噎死,她不可思议的眼神让乐正夕自己也感到有些不对劲。
“怎么了?难道有什么很厉害的人吗?”
“唔…有是有,只是我在担心你会不会把同样参赛的贵族们给打了,然后他们会暗杀你什么的。”
“有这么恐怖吗?”
乐正夕的眼神中流露出恐惧,他不是神,万一他被那个小心眼的贵族盯上了然后派几百个士兵过来拦截他然后万箭齐发什么的就不好玩了。
“开玩笑的,只要你赢的手段不是很下流他们会同意的你的,这里是罗多克啊,一个听从强者的国家。放心吧,只是你能告诉我你参加为了什么吗?参加贵族的宴会?”
“才不是。”
乐正夕双手抱胸,微微邪恶地笑着。
“把所有的钱都压在我身上,然后我去把所有人打飞不就不可以了吗?”
“额…你在吃桃子吧…”
“啊?桃子?怎么了?什么是桃子?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额…不知道,脑子里面突然传过这个词语然后我就说了出来。”
“好好好,你想想参加这个比赛的人一定很多,你看我这个人,虽然肌肉还行,但是比起那些近卫军什么的就是个渣渣,然后在决赛上我的对手一定是一个高大威猛的肌肉猛男,到时候观众就认为我不会鹰,这时候我帅气地连击给那个人打败我不就醒了吗?同时下达大量的金钱在我身上我不就赚钱了吗?”
“唔…很有道理,行吧,借我一百银元。”
“你要干嘛?一百银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
“下注啊,万一某个不靠谱的输了我们不就没有钱了吗?大哥我们要去纽伦的好吧?很远的,天天吃面包喝朗姆酒没有一百银元下得来吗?”
“你这是不信任我!”
“不是,我是怕你给别人打成残废什么的还得赔钱,万一要多了不就走不了了吗。”
“额…好像很对。路易斯,我突然觉得你特别会挣钱啊。”
“不,我只是随手看了一本书,上面正好有相似的片段而已。”
“路易斯,你真是太棒了。哎路易斯,你去亚伦干什么?”
路易斯低头沉思了一下,感觉很为难,不过她最后还是回复了乐正夕:
“我要去看看我的凯莎姐姐。”
这个城市总是苏醒得太过于早。昨夜的浮尘还未来得及平定,甫暗下的路灯似是仍有昏黄色的灯光要透出来,细看时却是晨曦的折射。并没有太多人会注意到这样的场景。年轻的市民裹着毛子在街边等待着什么,妆容精致却遮不住满脸沉重的倦意。马车一辆又一辆呼啸着过去。里面乘坐着的是这个城市里略微富裕但是依旧每天疲于奔命的中产阶级们。而这个点上,通常不太会出现“上层人士”的影子。更多的,是牵着孩子的母亲,玩命似的一路狂奔的害怕迟到的城堡人员,骑着马打算巡逻的士兵,等等等等的小角色。路边的酒馆永远人满为患,呼喊声此起彼伏,所幸老板娘早练就过耳不忘的神奇本领。其实哪里不是人满为患。商店街、公园、住宅所。各种的交通路线像蜘蛛网一样覆盖到城市每个角落。一批又一批的人像货物一样被装卸着。整个城市有如一个繁忙的空壳。大家都在奔忙。奔忙着各自艰难的生活。
“一共是十天吗,那就是十枚铜币。”
“这里的过路税也是这些啊。”
“毕竟是有武斗大会吗,一年一次,每年这时候都会有多少强者呢。”
“是吗,如果我也能参赛就好了。”
“应该可以吧,小哥你看起来是上过战场。”
“啊,你说对了,你怎么知道的?”
“你的眼神中保持警惕,这是贵族和士兵的表现,您是商人,所以我怀疑您过去当过兵,而且我没见过哪个商人随手带着一把纯白色的刀。”
“小兄弟你眼力不错嘛,很有前途哦。”
这句话背后的意思让乐正夕有些担心,整个大陆的武器以剑和长枪为主,偶尔会有用刀的,但是像他的这把刀恐怕是没有人会用,要不是出来当佣兵,乐正夕还以为世界上都在用太刀打架。一眼能看出来自己上过战场,还对他的刀很感兴趣,一定是在战场遇见过,不过是谁乐正夕是根本想不起来了,他主要活动在北十字对抗斯图亚和奥德利,几乎没有去过罗多克。
“小哥我向你打听一个事情,你知道这附近有什么不贵还挺好的旅馆吗?有没有不错的裁缝铺什么的?”
“旅馆吗…哦,在商店街东面有不少不错的,您可以自己去瞧瞧,不过裁缝铺吗…这个还真的不知道,你看我是一个士兵,平日里没有什么私人空间。对于城市内部的话您可以找一个导游。”
“不用了,谢谢。”
乐正夕给了那个士兵一枚银币,一枚银币相当于二十枚铜币,不过在那名士兵找钱时,乐正夕已经驾着马车离开了。
“哦…是这个意思啊。”
那名士兵体会了一下,然后将银币放进了放钱的盒子里,并从里面拿出五枚铜币放进了自己的包里。
“乐正夕,果然是你。”
“喂,我能不能过去?”
“啊,好的,请登记一下您的信息。”
他又看了一眼那辆马车,然后埋头继续工作了。
“路易斯出来吧,记住要戴好丝巾。”
“好好。”
路易斯从马车里面走了出来坐在乐正夕身边,她穿着一件朴素的亚麻长裙,女性戴丝巾是北十字的传统,乐正夕也为此换了一件北十字人才喜欢穿的绿色大衣。
“我们这是去哪里啊?”
“找个旅馆,不然就要睡大街了,你要是还想睡马车的话今天能宽敞了。”
“啊?还是算了。乐正夕,你能不能先给我送到城堡啊?”
“不行。”
“啊?为什么。”
乐正夕看了一眼路易斯,虽然隐秘做的很好,不过看起来太落魄了,就像一个刚刚从贫民窟里面爬出来的一样。他们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是主人,一个是不能露面的奴隶一样。
“你说你穿得像一个奴隶一样,你说你是雾月国公主人家能相信吗?那么说是一个银发赤瞳的雾月人岂不是都可以自称路易斯·冯·卑斯麦了。”
虽然路易斯很想反驳乐正夕她变成这个样子的原因,但是因为现在某些资金原因不得已这样。
“然后呢,你打算怎么样?”
“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个,成功率不高,就是你穿上一件特别豪华的特别旋律的礼服去见你的凯莎姐姐;第二种,成功率也不高,参加武斗大会把所有人打趴下你就可以进去参加宴会然后你就能见到你的凯莎姐姐了。”
“我想选第一个可以吗。”
“不行,明知道还问。”
“问了还是有机会吗,不问不就一点机会没有了吗。”
“那你觉得我会给你机会吗?”
“会,不然你刚刚问裁缝铺干什么?”
“买礼服,作为第一名穿着如此破烂的衣服去参加宴会可是会被说的。”
“唔…但是我也…”
“然后看你那副狼狈的模样,我觉得还是给你买一件吧,毕竟你现在被一堆人认作是我的妻子。”
“是吗?你说乐正夕,要不我们结婚得了?把这个名号坐实?”
“打住,那一次我还没消化呢,你再这样说我可能会死。先去旅店,然后就可以脱掉你这一身怪异的服装了。”
之后找了一家还不错的旅店,乐正夕脱掉了那身奇怪的绿色大衣换上了一件皮夹克,路易斯也换了一件新的亚麻裙子,这是那天在村子里的一个夫人送的。
“赶紧换上,我去楼下等你哦。”
“不用了,已经换好了。”
路易斯打开了门,一绺靓丽的银发飞瀑般飘洒下来,弯弯的峨眉,一双丽目勾魂慑魄,秀挺的琼鼻,粉腮微微泛红,滴水樱桃般的樱唇,如花般的瓜子脸晶莹如玉,如雪玉般晶莹的雪肌如冰似雪,身材曼妙纤细,清丽绝俗。她的脸好像绽开的白兰花,笑意写在她的脸上,溢着满足的愉悦。
“走吧,夫君。”
路易斯一把搂住乐正夕,乐正夕第一次感觉到有一些不好意思。看到乐正夕脸红了之后路易斯笑得更开心了,她将双手紧紧搂住乐正夕的胳膊,将自己的脑袋靠在乐正夕的肩膀上,不过她的身高好像有些不允许呢。
“感觉我们就是在约会一样,不是吗?夫君?”
路易斯笑着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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