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晚,纽约市-
凉飕飕的晚风在河畔刮过,偶尔会有渺远的汽笛声传来。
许笙把手机的数据线接到新买的移动电源上,看着屏幕上的蓝发少女,盘算着这家伙会不会突然来一句“啊~**入真是舒服~”。
万幸的是,她什么都没有说。
他坐在河坝上,把脚悬在匆匆流淌的大河之上。
他已经在纽约市待了很久了,甚至和几个军火商已经混成了熟人,还喝过黑社会大哥的白兰地——这一切都是为了做尽周全的准备,这一切一切的准备都是为了明天。
现在只需要静静等待就行了,享受一下这开战前最后的宁静。
城市的僻静处,几缕灯火飘在漆黑的河面上。
“时间没算错的话,现在的【我】应该正在满大街乱跑,”许笙苦笑了一下,“背后长着残破的黑色骨翼,整个人就像从地狱里爬出的野兽一样。”
蓝发少女很异样地瞟了他一眼:“你现在难道不是从地狱里爬出的野兽吗?”
许笙愣了下:“此话怎讲?”
“我能看见时间是怎样流动的,”蓝发少女很感慨地做了个望天空的动作,“有人的时间,像条小溪;有人的时间,像条江流。”
“但你不一样——你的时间像是汹涌澎湃的大海,上面一年四季都吹刮着世界上最猛烈的风暴。无论是光线照得到的明亮处,还是连光线都没法到达的深海,都是炽热地沸腾着。”
很应景的,河水冲刷在河坝上,溅起的河水带来一阵冷气。
“无聊。”许笙打了个哈欠,“你是中二病发了吗?”
“我能叫醒一个睡着的人,但我没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蓝发少女淡淡回答,“我在说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
许笙也闷住了。
两人很久没有说话,面前的河水仍旧在向前留着,潮声一遍遍传来。
“说真的,你觉得我是个怎样的人?”许笙打破了沉默,“说重点,别挑些有用没用的。”
“脑子有问题。”屏幕上的蓝发少女也很坦诚地说出自己的见解,“疯疯癫癫的,根本搞不懂在想些什么东西,好像脑子里都是一团浆糊。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很受女人欢迎——”
“停住!”许笙摁住手机的音量键,“什么受女人欢迎......我什么都不知道!”
蓝发少女竟然咯咯地笑了起来,听得许笙都很懵。
“你不是柳下惠,但也差不多能做到坐怀不乱,”蓝发少女耸耸肩,“不是因为你是圣人,而是因为你有中意的人了。”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八卦了喂喂——”
“你有很多女性朋友,但超出友谊范畴的也就两个人吧。”屏幕一黑,两张图片被调了出来,“我猜猜,是她们吗?”
屏幕上的照片拍得很烂,一看就是出自某个二货的手笔。
许笙唉了一声,躺在河坝上:“行行行,我招总行了吧!其实我——”
“我没兴趣听你剩下的话,我只是想证明我的猜想而已,”蓝发少女比了个胜利的手势,“事实证明,你们的感情什么的也就那回事,看起来很复杂,但化成公式与方程后,还是很好解的。”
原来这家伙绕了这么久圈子,就是想证明她的智商碾压而已。
“你真的觉得,用方程能够解出【人】?”
“当然能解出。我们既然能探索到宇宙的每一个角落,那也能深入到最细微的地方。”
“祝你好运了。”许笙把手机的数据线从移动电源上拔下,“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被方程解出的。”
这时,远处的某个街区突然传来一声闷响,然后耀眼的火焰在那里盛开。
“那个是你吧?”
“大概是,”许笙站起身,眺望黑夜下的躁动,“我能感受到他的气息,还真像你说的什么【沸腾的大海】。”
“不不不,你是大海,那边那个长着翅膀的像是磕了药的柯勒律治。”
柯勒律治?
这个名字很熟悉,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许笙想了老半天,终于想起了。他的手机里存了一片稿子,似乎是千羽让他帮忙给文学社保存的资料,许笙闲来无聊就去看了看,开头第一句就是“作者:柯勒律治”。
“柯勒律治,《忽必烈汗》的作者。”蓝发少女关掉了她的显示界面,手机回到了主屏幕,“传闻他在嗑药之后写出了这首‘诗歌中的断臂维纳斯’。你们的诗歌是一种很有趣的东西,这篇我尤其喜欢。”
“你究竟是从哪里听来的这玩意儿?”
“这首是2001年的时候,你通过对撞机读给我听的啊,”蓝发少女的声音很平静,“你读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后,下一首就是【忽必烈在上都】。”
许笙将手机揣在兜里:“研究所的那个叫许笙的所长那么文艺?”
嗯,其实他也背过这首诗。当时被英语单词背不下来,被文言文也背不下来,但背这么长一首诗却背下来了——纯粹是为了和千羽赌气。
蓝发少女轻轻念着那首癫狂的诗歌。
“忽必烈汗在上都曾经
下令造一座堂皇的安乐殿堂——”
许笙听得头大:“好了好了不要念了......”许笙差点一口水喷出来,“求求你你不要陶醉神往地说这些东西,听起来真的很违和啊!”
“Naive。”蓝发少女又正经起来,“我只是抛出几个问题来测量你的心理指数,根据目前得出的心理指数,你的心情大概比较忐忑。”
“我真是服了你了,”许笙丧气地垂下头,“是的是的,完全正确,我心情真的很糟糕。”
纽约的寒风吹来,把河面的水拍到了河岸上。
许笙深吸了一口气,呆呆地看着河水。
“跨越的世界线越多,你就越会觉得自己是个流浪者,”他的眼睛很黯淡,“流浪在无数的分支里,流浪在自己的悔恨中——最后连自己为什么流浪都忘记了。”
“我跨过的时间线比爱慕你的懵懂少女都多。”屏幕旁的信号灯闪了下,“我们本来就是流浪者,家什么的很早以前就没有了。”
“但是我有家,而且我快要疯了。”许笙捂住头,“当我回到炼金学会的地下室,我会以为我还在纽约。当我又来到了纽约,我会以为我在地下室。我已经快要迷失在这些世界里了,有些时候迷迷糊糊连自己在哪里都忘记了,像一个机械一样执行麻木的指令。”
“不明白。”
“你不明白没有关系,”他站起身,伫立在河岸上眺望漆黑的天空,“人就是这么脆弱。但人又是坚强的东西,他们会为了自己所相信的下一万次地狱,即使粉身碎骨,也会找到爬回现实的甬道。”
许笙扣起风衣的纽扣,隐没在巷口,身后唯余集装箱还有奔流的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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