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8月22号,我已经在外面流浪了1个月左右了,在这一个月中,我终究没有回去那个叫做“救赎”的地方。现在的我已经不能称作人类了,应该说丧尸的身体和人类的意识,我原本是不吃肉类的食物,吃番茄的罐头的!
但是现在的我变得喜欢生吃肉类食物,那种鲜血还流淌的血肉是我现在的最爱。但是我还保有人的天性,拒绝吃人肉。
过了我发现我这具身体很显眼,萝莉身材啊,简直就是让人犯罪的年龄,那身体也是太完美了。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我找了一把匕首以及一把格洛克还有很少的子弹倒是身上弄了三套衣服,还有一件黑色斗篷,这样我也不愁没衣服穿了。
我行走在黑夜之中,丧尸一般的体质让我的嗅觉十分灵敏,在黑夜中的我如同在白天一样看的清楚。路上时不时会出现丧尸,他们会攻击我,他们从我身上嗅出人类的气息,所以这6、7个丧尸就冲了过来,但是我也是丧尸啊!我与他们的不同是有人的思想以及会用枪和武器。
我不会用枪,这样会引来更多的丧尸,我当机立断用匕首。匕首在我手上出现了突刺和劈砍的两个姿势,我先一刀刺穿那个在我最近的丧尸的脖子,瞬间摧毁他的脊髓,然后这个丧尸的生涯就结束了,去领便当吧!
然后又来一个,手中的刀锋再转,直接一个从上往下的劈砍将他削成两半。接下的丧尸都被我搞定了,我来到了“救赎”的门前,准备进门。
“停下!你是什么人?”守卫喝令我停下,并问我是谁。
我回答道;“幸存者!我走了很远很远来的!”
守卫一听声音就乐了,这是一个极品啊!这么好听的声音只有可爱的萝莉才能发出,然后在她进城后找个小巷子要了她的第一次多好啊!
“嗯!这样啊!进城吧!”守卫的话语中透入着一种奸诈的气息,但是我不是人是丧尸又怕什么呢?果不其然,在我进门时他要求我脱下斗篷看看我的样子,我将斗帽摘下,露出我的面容和我那白色的长发,但是我并没有睁开眼睛,直到我听见守卫咽了一口水然后说出的“可以了。”我重新戴上斗帽。
我重新回到了这座城,还是那么的不堪,不敢出去的人只能在街头上露宿,破烂的衣服以及那不求生存的眼神是这座城的基调。老鼠撕扯着死尸的血肉,这里每天都会有人会饿死。我们也是迫于生存而去外面冒险寻找食物,而我那人类的身体永远留在了7月16号那天,江漓这个人也死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叫做江倾漓这个小萝莉。
我如他所愿地走到了小巷中,他的心跳越来越快,我能听到!我转过头,看着他,他一脸猥琐地看着我,我脱下了斗篷,我睁开了眼睛冷冷地盯着他,而他马上反应过来普通人根本没这样的眼睛,他发现了我是个丧尸的事实!
他恐惧地向后转狂奔而去,但是我会让看见我的真实面貌的人走吗?3秒后的场景是我骑到他的肩上,用匕首狠狠地贯入颈里面,鲜血溅到了我的脸上,我松开匕首,离开他的身体。他的身体轰然倒下,血继续涌出来,他睁着不甘的眼睛。
我蹲下轻轻地帮他闭上眼睛,并拔出了我的那把匕首。“愿你安息!”我轻声说道,这是我的一个习惯:人死去了,不管是怎么样的人,敌人也好队友也好。他今生的错误的债已经用死亡抵债了。他有资格获得安息。
我随即穿上斗篷离开了这里,这里留下了一具尸体和一滩血在这条巷子里。
(我的新作!这本书的更新的速度会有点慢,一般还是主要更我那边的小说。在本书可能两章一个星期。还是请大家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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