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好以后,我再往我的营地那里看过去,这时候,来搜索我的帝国军已经全部聚集到营火周围了。
我终于有机会可以仔细观察这些帝国士兵身上的装束——他们身背标准的行军背囊,头盔和军靴都很新,显然是新领的。
士兵们也普遍很年轻,一个稍微年老一点的面孔都没有。
其实我不是很赞同这种全是新兵的部队,一遇到特殊情况,很多新兵都会反应不过来。
最好的情况是,一支二十人小队里面,有两个老兵,遇到特殊情况都会有老兵出面处理,新兵再跟着慢慢学就是。
不过这对我来说也是个好消息,对付新兵可比对付老兵轻松多了。
而这些士兵们露在外面的,我能认出来的装备就有工兵铲、手握型手榴弹、冲锋枪,甚至连轻机枪和反坦克火箭筒都有。
我的天啊,这什么鬼,我是哪里来的人形坦克吗?至于派这么一队特种部队过来吗?
为什么说是特种部队,是因为从他们身上的装束来看,就知道这是一个可以应付任何战场情况的部队。
轻机枪压制、冲锋枪近战、火箭筒反载具,工兵铲挖掘工事,再从他们那鼓鼓囊囊的背包看来,肯定有多达至少一周的野战口粮。
这就是一支可以随时派往敌后的特种部队啊!
而在他们之中最为显眼的,是一个身穿红色帝国军少尉军官制服的青年。
那个青年约莫十七、八岁,头上戴的大帽檐军官帽子下,漏出了对方些许的黑色碎发。
他长得非常英俊,五官端正,还有着一双湛蓝到了极点的眼睛,仿佛在黑夜之中也能闪烁蓝光。
与他那装饰繁多的军官服饰想比较,他身上携带的武器并不多,只在腰间挂着一个枪袋,里面装着一把自动手枪。
那是一种,可以说是少爷枪的自动手枪吧,一般都只有加蓝帝国军中的高级军官携带。
因为他虽然射击速度比左轮快一倍左右,但穿透力和冲击力却远比不上左轮,这种枪子弹即使没打穿你的身体,也很快就会在中枪处停下来,军医很容易就能取出子弹。
这种枪唯一的优点嘛……应该就是好看了……
夜晚的树林非常寂静,只有远远传来的虫鸣声、微风拂过树木的哗哗声,还有不时传来的几声猫头鹰的夜号。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那个年轻少尉对部下说话的声音,我这边也能勉强听到。
只见他弯下腰,脱下白色手套,仔细抚摸了一下我睡觉时候躺着的毛毯,稍微皱了一下眉头,然后对部下说道:
“毯子还是温的,就在附近。
三个人为一个小队,往周围搜,每个小队之间以手电筒灯光交流,每隔30秒闪烁一次信号。
这是我们这支部队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任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开始!”
21个人,刚好7队,而且他给的命令非常恰当,挑不出一丝错误,已经把我逼进绝路了。
要是想动手的话,就意味着,我必须同时击杀三个训练精良、小心警惕着的士兵。
嘿嘿,这还真是……
我把匕首举到面前,瞄准着一支即将走到我面前的三人小队,嘴角微微上扬……
好玩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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