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了一下那一男一女的尸体,再搭配用刀杀人这点,我觉得这两个人应该是逃避战火的难民。
战时,最不缺的就是难民和士兵。
那么,这就好解释了。
两个难民没钱,快要饿死了,进店杀店主,不幸却遇到了我。
那既然我帮店主报了仇,那我应该能获得一点报酬咯~
我奸笑着,拿起货架上的一个大布袋子,开始疯狂抢掠商品……
半小时后,我差点没把门给砸烂,就带着我那鼓鼓囊囊的大布袋走了出去。
我把店里的钱、食品、子弹、霰弹枪都抢了过来,还在巴格比的身上搜了一下,结果搜出了一块小金块,是加蓝帝国发行来充当国债的那种。
刚打开店门,我就看到了牵着马站在门外的丹妮,她一脸紧张的盯着这边,见我出来了,马上问道:
“里文小姐,我听到了枪声,你没事吧?”
她会害怕也是正常,我要是死在这里了,你让她一个小女孩家家的怎么办?
“杀了两个夺店的刁民而已,没事没事,有事也是好事。”
我一边向她粗略说了事情经过,一边笑着把沉重的大布袋挂到店门口的骡子身上,打算把这片骡子也顺走。
随后我把那块小金块叮一声扔给丹妮,她仔细端详小金块,随后惊呼道:
“这是我爸爸的金块!佳木斯来过这里!”
“嗯,在这一带,确实很少见这种小金块,出现在这里应该不是偶然。”
丹妮抬起头,脸上充满了信心和对我的信赖:
“那,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里文小姐。”
“我们继续追。
虽然巴格比死了,但我研究过地图,也问过人了。
来到这里的人,无非有两条路可以走:向北有座山岭,或者是继续向西。
我怀疑是向北,那边更有油水可捞。”
说完我从自己的上衣口袋那里掏出一块精品包装的巧克力,笑着对丹妮说:
“来,巧克力。”
巧克力,你得知道,在加蓝帝国可是个奢侈品,连很多开店卖巧克力的店主自己都吃不起。
我还依稀记得以前在军队,当时正准备出发去参加一场惨烈的大战役,那是多惨烈的战斗呢?
这么说吧,惨烈到新兵只要活下来一天,就是老兵的程度。
我临走之前去一家杂货店买了一块巧克力,掏出我当了这么久兵的薪水,不问价格,然后直接站在店主面前拆开包装来吃。
那个老店主眼勾勾地盯着我吃那块巧克力,连我都看出了他眼里的羡慕,我奇怪地问他:
“你没吃过这个吗?”
“不,先生,我吃不起。”
“那你尝尝。”
我掰下一半递给他,他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我,随后赶紧道声谢就接过去咬了一口。
“很甜吧?”
我边嚼边笑着问他,那一刻,我竟在他眼里看到了依稀的泪光:
“是的,很甜,先生,真的很谢谢你……”
…………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现在的巧克力因为制糖业发展,在共和国虽然价格也下降了很多,但在加蓝帝国,可是依旧属于奢侈品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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