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王二虎,曾是个破落户,后来在阴暗的巷旮沓里为虎作伥几许,且三三两两招揽了一些怙恶不悛的混混,几番下来,在那汴语城,也算是拥了些许话语权,有了点滴恶名。
一开始,他得意不已,但后来实在树大招风,竟引来了一帮常年混迹江湖的真正恶霸光顾,这可不是什么好事,那些日子,他心惊胆战,就怕一个不留心,招待的不好,那几个惹不起的疯主子把他给生吞活剥了。
令他庆幸的是,些许日子过后,他们终于离开,而他仅丢了一只左手与一只右耳,性命无碍:当然,他为虎作伥几许而来的钱财美人,自然而然是被他们给尽数带走了。
怕他们再光顾,他慌慌然,继而收拾行李,带着手下连忙离开了定居之地。
转而,来到荒郊野岭,他占山为王,倒是干起了抢劫过路车马的勾当。
而这一干,便是十年,期间,配着他有目的的抢劫:只劫小富,不劫大富,见好就收,倒是好运的从未失手过,更未遇上那些不好惹的主儿。
今天,估摸着时间,感觉大富已行,小富已来,他当即带着一帮兄弟驾着几辆敏捷的小马车,径直堵在了一处车马必经的小道之上。
也算是有过十年的抢劫经验了,兄弟几个都没有太过于吵闹,都是在沉声着等待目标靠近。
这般,倒是有刺客而不是山贼的感觉了,他想着,脸上有十足的满意之色。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他们没等到车队,却是等到了一位绝美的女子。
那女子美啊,这群汉子眼都看直,口水都差点流下了。
女子的美丽令他们惊艳不已,此刻,在山旮沓里待了十年的粗汉子们都不知道啥字能够用来描述这位女子的美丽了。
“仙子。”他未曾破落的时候,还是有些文化的,所以,他至少还能脱口出一些形容的字,“美若天仙的仙子。”
活了大半辈子,他还没见过生的如此漂亮的女人呢。
“好想太阳!”
而就在他兴奋的想要在用一些文化人用的字词夸赞一下这位绝美仙子的时候,兄弟几个中,也不知道哪个发出了这么一个声音。
而可能是他说出了他们的意,几乎全部的兄弟都跟着喊了起来,“太阳!”
“太阳她!”
是啊,这么美的女人,在这荒郊野岭孤身一人,完全没有他们惹不起的主保护,如此,他们太阳就完了!反正不太阳白不太阳!
“咳咳……”重重咳嗽,观察了一眼那美丽仙子,发现她真的无人保护之后,他威严的说到,“太阳可以,不过得让我先。”
“是!”兄弟就是兄弟,他看应完话才猛然向那仙子冲去的兄弟几个,不由得偷偷摸了一把感动的泪,谁说山贼不讲情义的?
然而,王二虎和他的所谓兄弟其实都被美色给蒙蔽了眼睛。
女子身着染血的蓝衣,脖颈处的黑色项圈所连着的乌黑铁链也染鲜血,这明眼人都能看到,但他们却径直无视了。
另外,他们看到了女子,女子自然也是看到了他们,可她完全没有一丝害怕的神色,反倒是饶有趣味,这是为何?
呵呵,这就是人类的欲望呢,果然,让人类保持理智,永远是一种奢望。
看着红了眼向她冲来的汉子们,她笑了。
谁是猎人。
而谁,又是猎物呢?
呵呵,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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