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正在她准备走时,她惊鸿一瞥,看到了倒立行走的狗剩,她的两只卡姿兰大眼球瞬间像半导体磁铁一样粘贴到了狗剩的脚上。
狗剩250码小脚的大拇趾的指甲长得形状很完美,并且因为脚趾头经常锻炼的缘故,脚趾肌的肌肉线条也是很优美,所以狗剩出门一般都要脚趾头藏在马里亚纳海沟的家里才敢出门,可是今天,他,失策了!
女神眨了眨卡姿兰大眼球,一脸震惊,似乎是不敢相信一个小小的地球里竟然能有人长出这么完美的脚,比她的脚更具有女人味。
她的眼球迫击及待地往下看,结果却反而被狗剩身上镶满的金钻、银钻、铜钻闪到了眼!
她只好半眯起眼睛,翻起了白眼,身体摇摇晃晃的躲开狗剩身上四散的、耀眼的光芒。
女神跪倒在眼泪,流起了原地。她心里知道,那是一个逼近完美的男人,他倒立行走的潇洒身姿已经深深勾引住了她的心,想必他的心灵一定高贵而冷漠、优雅而霸道,就像是太阳围着地球转圈那样持久吧!
但,她不配,她不配看到他的脸,她,后悔了,后悔怀了别人的孩子,她,在心里想,假若他们能相遇的早一点,她,还是那个十六岁的纯情少女,那时的她,一定会大胆去追、去抓住这个完美男人、勇敢的去做他的小三吧!
可是,世间没有那么多如果,有的只是自欺欺人安慰自己的可怜鬼而已。
所以她,只能跪倒到眼泪里,用眼球目送告别这个唯一永久揪扯住她心的男人 。
狗剩没注意到这边发生的动静,他还在沉醉于用手走路的新鲜感,狗剩开心的越爬越慢、越爬越远,一不下心把路爬窄了,前面有一大群人堵住了马路。
(这一节不见了,真奇怪)
而他能仰仗的有什么?只有他那,破破烂烂的三千条华尔街,而已了。
狗剩失落的走在大街上,尽管在读者看来,他拥有着完美、狂野不羁的样貌,还用着俊美内敛的言行举止……无论从什么方面比较,都要甩过读者他们三万条街。
可是,狗剩心里清楚,他虽然各方面都完美有缺,但人外有人,天外有人,单单就和本书的作者比起来,他就是萤火之虫与皓月争辉了。
想到此处,他不禁心里更是失落,闷闷地低着头把头埋进裤裆里。
狗剩知道,在他这个地方,年轻人最好的出路是坐牢。
————一切都是源于北冥家的压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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