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艳同杯中止了捣蛋,文化节终于也安然落下了帷幕。
但她还是在以自己的观念和行动在帮助着梁夜。
当马茗逍听到梁夜说要参加紧接下来的体育节时,他是惊讶无比的————
“啊?社长,你怎么在开赛前才告诉我呀???你的体育平时不是……”
“我知道我的体育不太好,可班里没有人愿意报名参加,我只好补位了呢。”梁夜笑了笑,在前额戴上了俏皮可爱的粉色发夹,将中分的长发又往上推高了一些,“再绑个马尾,就可以上阵了哦。”
“你参加的是?”
“女子100米。”
(这对平时缺乏锻炼的梁夜来说难道不是一项地狱运动吗???)
(这么拼,真别出事了啊……)
但马茗逍是不可能阻止梁夜的。
他只能在齿间吃力地挤出几个字来:
“加……加油。”
“那,到时候一定要来看我表现哦,不管……”梁夜将手指轻轻点在马茗逍唇前,“不管我跑得多滑稽,你都一定要闭嘴忍着笑。”
可让陪跑呐喊的马茗逍意想不到的是,起跑最慢的梁夜,居然在中途如有神助般突然加速,并以打破学校记录的速度风一般冲过了终点。
就连跑步的梁夜自己,也是一副震惊的表情。
她只觉身体变得很轻,像是一阵风托起她,将她毫不费力地送到了终点。
马茗逍很快发现了原因————万艳同杯正站在离终点的不远处。
除了和马茗逍见面对话那一次穿上了舞服,其余时间她都是一副白T恤牛仔裤的休闲状态,也没有化上任何妆,为的就是不引人注目(当然,素颜的样子同样带着魅惑之感)。
梁夜不费吹灰之力拿下了金牌。而文化节的评选也正好宣布出结果————
由于开幕式的完美表现,梁夜所在的班级和文学社都拿下了优秀,而且是第一名。
班费和社团活动费都有了着落。
当班长以来,最忙的事情终于结束了。
马茗逍如释重负般舒了一口气。
但马茗逍的忧心事似乎远没有到头————
自从听父母说,自己儿时的青梅竹马要来家里住几天后,马茗逍心里就一阵忐忑。
这位青梅女孩给马茗逍最深的印象就是————她经常哭着闹着都要把马茗逍的玩具抢走。
但也忘记了是什么时候,邻家的她突然和家人一起,登门向自己道了别。
感情很好的两人哭成了泪人,最终看着对方的身影逐渐消失在视野中。
听说,她跟父母到了国外去。她的父母对国学了解颇丰,此番出国便是为了传播和推广祖国传统文化。
即便过了这么久,马茗逍还会时常在不经意间想起这位青梅竹马。
而最近的一次,是在噩梦中梦见了她————神秘而强大的金龙贯穿了她和马茗逍的身躯。
马茗逍突然很害怕,害怕会将她卷入这场荒唐的战争之中。
毕竟,她和马茗逍有过刻骨铭心的经历————虽然那段经历,在马茗逍看来很羞耻就是了:
他们第一次相遇时,年纪还很小。
在马茗逍四岁的时候,有一户姓文的人家搬来做了邻居,他们有个女儿名叫文月,也方四岁,经一问才知,文月恰好比马茗逍小一个月。
当时城郊还未怎么开发,文月从小跟着马茗逍满山跑,马茗逍下河抓鱼,文月就扑地摔到河里;马茗逍上树摘果,文月就坐在树枝上闹着不敢下地;马茗逍从家里偷偷带了些酒到山里,文月也学着浅尝,被呛得满脸通红;马茗逍在山里舞着玩具剑,文月就捡一根破树枝,笨拙地晃了起来……
尽管如此,文月还是乐在其中。
她觉得马茗逍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是一个顶天立地、无所不能的男子汉,她很乐意跟着马茗逍的身后,很乐意看着马茗逍的背影。
很快,两人就十岁了。
“阿逍,你觉得我笨吗?”一天,两人在山里堆着泥沙,文月突然问道。
“傻丫头,你怎么可能笨……”马茗逍撅起了嘴,“以后别说这样的蠢话了,你一点儿都不笨。”
“原来我是傻啊,还蠢……”文月沮丧地低下了头,“可是我还是觉得我笨,我什么也比不上阿逍你,我不会抓鱼、不会摘果子,也不会喝酒不会舞剑……”
“可是,你唱歌比我好听,堆泥也比我堆得好。”马茗逍安慰笑笑。
文月还是垂着头,“这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真是的。”马茗逍忍不住伸出沾满泥土的手,摸了摸文月的头,“如果小月什么都会了,那还要阿逍干什么?”
“阿逍可以帮小月做任何事情吗?”
“当然,除了我还有谁?”
“真的吗?我听大人们说,如果一个男人肯为一个女人做任何事,那他们便是相爱了,可以结婚噢!”
“你从哪里听来这话呀?”
“别管这话哪里听来,阿逍相不相信这话呢?”
“嗯。”马茗逍重重地点头,“我当然相信。”
“那我们以后,是不是也可以像大人们一样结婚了?”
“可以,到时候没有人能阻止我们。”
“我就知道,阿逍最好了!”文月高兴欢呼,“来,我们拉钩哦!”
马茗逍答应一声,顺手捏了一把文月的脸颊,“好,我们拉钩。”
马茗逍在城郊山丘的一棵树上,端正庄重地刻下了两人的姓名。
虽然两人都弄得满头满身的泥土回家,被大人训斥了一通,但两位懵懂小孩的心里都洋溢着稚嫩的幸福。
(想起喊着要“结婚结婚”那时,真想找条地缝钻进去。)
(那不就是私定终身的狗血桥段吗!!!)
(但要说是“私定”的,那还好,更羞耻的是,在大庭广众下喊出来————)
曾经儿时,在许多个月夜里,马茗逍就利用着可贵的一些公交线路知识,带着那时的文月偷偷溜到城中心玩闹。他们见识了城里夜市的繁华热闹、听到了何为夜夜笙歌,还观赏了元宵里的华美花灯。
虽然每次都要挨大人们一顿骂,但两人的心里总是很满足。
直到十三岁那年,记忆最深的一次夜里。
马茗逍背着一柄木剑,带着文月便在城中心闲逛。
他觉得自己背上有柄剑,很是威风。
(嘛,说那是中二的起源也不为过。)
但成长得愈发光彩动人的文月很快就被一群流氓盯上了,他们纠缠上来,开着一些下流的玩笑,甚至伸出了手。
“混蛋!放开你们的臭手!”
马茗逍终究只是少年,虽然手握长剑,但还是被流氓们三两下撂倒了。
“就凭你这破剑?”流氓们抢过剑,甩手一扔,“没有武器,看你还有什么牛气的资本!”
“手里没有武器,我自己就是武器!”马茗逍呸了一声,缓缓站起身来,“要带走她,先打死我!”
“哟,你小子还挺重情义的……看哪部偶像剧啊,学成这样?”
流氓们对着马茗逍又是一脚,直接将其踹翻在路旁的树丛,吃了一嘴泥。
马茗逍含着满嘴的泥,一口喷了出来。
“她……她是我的未婚妻!”
这是他们儿时天真的约定。
“就你这点本事,还想娶老婆?”
倔强的马茗逍终于崩溃了自己的自信,想要呼救,然而他已经喊不出一句话来了。
看着流氓们趾高气扬的姿态,他忽然感到了深深的无力感。
他不是强者————成长的这些年来,除了围棋,他什么都不会。
幸而,最后一群好心人围了上来,将流氓们统统赶跑,还叫了计程车送马茗逍和文月回家。
那一次他们倒是将事情压了下来,马茗逍只说自己不小心摔进了树丛。
文月没事,那就好了。
但那一定是马茗逍最最最羞耻的回忆。
(不过……我还真想看看,那丫头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啊……)
(在大开发的时代下,我和她,也许就是享受城郊山丘童年的最后一代人了。)
(说实话,还是……有那么点儿怀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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