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泷谷前辈吗?啊对对对,我是李默,你现在在家吗?有件事情想要拜托你,嘿嘿...是这样的...”
眼见李默捧着手机,面向墙壁,点头哈腰的打起了电话,托尔只觉得一阵滑稽。
为什么人类在打电话的时候,明知道对方看不见,却偏偏要做出比当面交谈时还夸张几分的动作呢?
日常习惯?被电子设备取代了当面交谈之后,还是没法改掉动作上的习惯?
我来到这个世界时间比较短,你可不要骗我哟——
“好的好的!那就这么说定了!我这就带他们过去!”
眼见李默挂断了电话,一脸意气风发的招了招手,还没等他说话,托尔就拉着法夫纳转头走开了。
“喂喂喂!等我一下啊!你们知道泷谷前辈住在哪吗!”
“知道啊,我帮小林去送过文件。”
“啊,那没事了。”
......
再次一路奔波,李默总算是跟在两人身后,气喘吁吁的来到了泷谷家门前。
不是他身体虚弱,而是这两位走得实在太快了,一开始倒还好,但从半路开始,托尔和法夫纳就好像是在互相较劲一样,忽然加快了步伐。
说是快,倒也没快到哪里去,
要不然的话,至少她们两个还没有跑起来,总会保持着一只脚落在地面上,但说慢吧,这速度也确实不慢了。
双脚没有同时离地的情况下,这两个家伙居然走得比普通人跑步还快了几分,双腿挪动时,那狭小的步伐间距更是让他们的腿脚留下了一片残影。
这种行走速度,简直比世界顶尖的竞走运动员还快了不少,但前面两人确实是在走路,李默也不想引人注目,只能奋力跟上,用最高速度迈动双腿,冒充了一把竞走运动员。
这两公里多的路程走完,李默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几乎要觉得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事实证明,加快速度还要保持走路的姿势,确实要比跑步还费力。
不然的话,以他那每天十公里长跑,一连坚持了好几个月的体力,就算是重伤初愈,也不至于累成这样啊。
“泷...谷前辈,我们来了,快开门啊...让我进去喝口水。”
泷谷家住在一栋占地面积不大的老旧公寓楼里,这栋楼也只有上下两层,泷谷家是一楼左侧。
这一点李默已经事先问好了,但原来的轨迹中,本该是托尔带着法夫纳来这里,现在却变成了三人一同到来。
“哦呀哦呀?你们速度很快嘛,还好我速度更快,不然就没法在你们敲门之前解决了。”
拉开房门,戴着眼镜的泷谷佝偻着腰,明明是个一米七八的大高个,偏偏要把自己佝偻成一米六的弱气青年。
“喂,上次的那个...”
虽然早就知道泷谷刚才正在打游戏,但还没等李默对他这充满歧义的话语展开吐槽,法夫纳就上前一步,面无表情的和泷谷搭起了话。
“啊?哪个?哦哦哦——快进来吧,我家空间比较小,被褥和枕头就暂时用我家备用的吧,等我打通了这个游戏,晚上带你去买台电脑回来。”
一低头,见到法夫纳双手微微抬起,好像端着什么东西一样,手指还不断在空气中按压和摇动,泷谷瞬间就get到了法夫纳的想法。
这货哪里是想找地方住啊?明明就是想玩游戏了!
不过对于泷谷来说,家里住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没什么区别,多一个人的话,还能多一个一起玩游戏的伙伴。
多做一份饭菜,多买一台电脑而已,对他这个平时只会在买游戏和漫画上额外花钱的人来说,实在不算是什么负担。
不过,电脑游戏的话...要给法夫纳买上一份一样的游戏清单倒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了。
眼见这两人心照不宣的走进房间,还反手关好了门,李默忍了半天的吐槽欲终于还是爆发了。
“喂喂!你们两个要不要这么有默契啊!能不能放我进去先喝口水啊!累了一整天,好歹也让我享受一下人生啊!”
嘎吱——
老旧的木门被人拉开了,只不过,这次出现在门口的不是泷谷,而是刚刚入住的法夫纳。
“嗯?”
简短的一个鼻音,却充分的体现出了法夫纳的霸气,甚至于,李默还能从他那血红色的瞳孔里看到一丝丝的杀气。
“没事了,您慢走,吃好喝好玩好,有事随时打电话叫我,在下先走一步,就不打扰了。”
咣当——
朝着托尔点了点头,法夫纳一把关上了门。
“哼——还真是个丢脸的男人啊。”
“废话,你和法夫纳那么熟,怎么都好说,我和他可不熟啊,万一他一生气给我来一个破灭之炎,就算是你的复原魔法也不可能把一撮灰给恢复成活生生的人吧?”
“有一说一,确实,是这样的。”
“好了好了,咱们赶快回去吧,我急着刚才在路边看到了自动贩卖机来着,我一定要买一罐冰可乐!好好犒劳一下劳苦功高的我自己!”
李默摆了摆手,十分潇洒地无视了托尔的吐槽,转身作势欲走,但下一秒,他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
“那个啥...托尔大人啊,你...带钱了吗?”
“没带,丢脸的男人,你快去买可乐喝吧,记得帮我带一罐人血颜色的西瓜汁。”
“西瓜汁明明是粉红色的,怎么可能有人血的颜色啊!不要把我第二喜欢的非碳酸饮料说得这么恶心啊!不对不对,搞错重点了...我没带钱啊!刚才出来的太急,我的钱包还在那套脏了的运动服里放着呢!”
的确,身上的这套衣服,还是小林前辈翻箱倒柜,好不容易才找出了一件对她来说偏肥大的陈年老运动服,但穿在李默身上依然显得十分紧绷。
而且,之前托尔火急火燎的把他拽了出来,他也只来得及拿上了手机,根本就没顾上去翻钱包啊。
事到如今,泷谷家有法夫纳在,不光现在没法进去,李默也已经打定了主意,以后如果不是必须的话,都不能再来这个危险的地方了。
那么问题来了,他该拿什么付钱呢?
这个时间段,移动支付还没有在日本地区普及,电子支付又需要刷银行卡或者信用卡,但他唯一的一张银行卡还放在了钱包里,现在可以说是身无分文。
总不能打个电话,叫李雪菡或者小林前辈来送钱包吧?还是要到超市里拿手机做抵押,换两罐饮料给自己和托尔喝?
现在的超市不可能接受以物易物的服务吧?
“那就莫得办法了,本来今天是打算带法夫纳先去看看房子,选中之后明天再去付租金的,我身上也没带钱啊,怎么办呢?被你这么一说,我忽然也好想喝饮料啊!”
说着,托尔舔了舔嘴唇,露出了两颗尖锐的小虎牙,和李雪菡一起厮混了半个星期,托尔居然从李雪菡那里学到了许多华夏网民常用的口语,这也算是变相的把中华文化发扬到全世界了吧?
“唉——我想想,我想想啊...实在不行的话,也只能跑回去了...哎嘿!有办法了!被你们吐槽了这么多遍了,我也不要脸了!”
沿着街道缓步行走,又在自动售卖机前一阵徘徊,李默实在是口渴难耐,嗓子都快冒烟了,身上又实在没有钱,这种情况下,还能怎么办呢?拼上不要脸,找人借钱吧!
“阿诺撒——小兄弟,能不能借我一千块钱周转一下啊?”
随手拦住了一名放学回家的初中生,李默尽力摆出了一副和煦的笑容,但那干渴难耐的样子,落在那位初中男生的眼中,却显得无比狰狞可怕。
“大大大大叔...我我我没钱啊...最后一千块钱是要买jump的啊...”
“噗嗤——”
初中男生那不断打颤的话音刚落,托尔就噗呲一声笑喷了。
虽然被这一声“大叔”叫得一阵羞怒难耐,托尔那毫无顾忌的嘲笑声更是助长了这股怒意,但李默还是强压下了心头的怒火,毕竟现在是找别人借钱嘛,态度一定要放低,一定要端正,一定要有礼貌,不然很容易被人当成拦路抢劫勒索的坏蛋的!
“小兄弟,我不是坏人,你听我说啊,我今天出门比较急,没带钱,这样,我给你留一个电话,等一会我回去拿上钱,给你买两本jump送到你家里行不行啊?”
李默这话不说还好,刚一说完,那初中男生就是浑身一颤,吓得差点要给李默跪下了。
“啊啊啊啊——救命啊!我真的没钱啊!不要抢我的钱了——”
说时迟,那时快,初中男生几乎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一把推开了李默,然后拔腿就跑,头也不回的沿着来时的路跑了回去。
“你们这些坏蛋总是这样!抢了人家的钱从来都不还!居然还想到我家里来勒索!做梦去吧!”
被这用力一推搞得一愣,李默挠了挠头发,犹豫半天,还是轻轻的叹了口气。
“唉——又是一个经常被校霸勒索的可怜孩子啊,校园霸凌不可取啊,那些自以为在学校里拉帮结派,横行霸道就算是高人一等,可以随便欺负同学的校园小混混们,就该关到少管所里让他们好好学学怎么做人啊!”
一计不成,李默立刻心生又一计。
“A·A·E·E的人在吗!能不能出来借我点钱买个饮料喝啊!”
事到如今,李默也彻底豁出去不要脸了。
“一千日元,记得还我,我的代号是n95。”
一名上身夏威夷开襟衫,下身短裤加人字拖的中年大叔从旁边路过,随手往李默胸前拍了一张千元钞票。
万万没想到自己随便喊了一声,居然真有A·A·E·E的人来送钱了!
这脸丢的值了啊!
只不过,在买饮料之前,李默还有一句话要说。
“大叔,好代号啊,放到2020年,绝对值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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