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片大陆上,除了安扎拉夏平原的钢铁要塞,神秘的北方大森林,还有这样一座城市,它伫立于尼斯莱尔与巴洛洛萨的交界处,不受战争影响,无论是巴洛洛萨帝国的战士还是尼斯莱尔的斗士,甚至是兽人和精灵族在这个地方都不会发生争端。
这座城市,名为邵莎。这座城市的主人,名为布莱西斯·梅蒂斯,尼斯莱尔的国家大将,赫赫有名的「红色暴君」。
邵莎城是布莱西斯本人花重金买下的私有土地,因为不是战略性城市,所以邵莎城并不归属于巴洛洛萨或是尼斯莱尔的土地,就像是贵族的私人豪宅一样,而布莱西斯在这里也就不再是「尼斯莱尔的帝国大将」,只单纯是「邵莎的领主」罢了,可谓是两国之间最异类的存在。
要问为什么没有争端....谁说没有争端?但他们绝不会就在大街上撒泼打滚,这就不得不提到邵莎中,或是大陆上最有名的建筑之一:邵莎竞技场。
本来邵莎只是个衰败的小城市,也没有什么所谓的竞技场,在布莱西斯买下这儿后,自掏腰包修筑了这栋宏伟豪华的建筑,每年在邵莎都会频繁而不定期的举办各种各样的竞技比赛,内容很简单,也非常符合那个疯子的嗜好:拿上最趁手的武器,毫无后顾之忧的厮杀吧,倘若有幸能在一场场的血战中侥幸存活,将会得到由布莱西斯亲手赠予的大奖。
那个女疯子从不错过任何一场好戏,哪怕今天也一样。
“主人,听说邵莎竞技场在半年前就已经确定好了比赛时间,好像就是今天呢。”
要说邵莎是一座城,那未免也太「小」了。象征性的城墙潦草的将那巨大而耀眼的竞技场围在其中,就是在城外的郊区都能一眼瞥见竞技场如鸟巢般的超巨型建筑物,让人不敢相信如此精细的伟大作品是在短短三年内就能建造出来的,好像邵莎只是装饰品,竞技场才是主体。
“竞技场的入场费很便宜,每当有活动的时候百姓们都会掏钱去看呢,据说邵莎一年总收入的60%都是靠竞技场活动赚来的呢。”
“....既然如此,那建造竞技场花费的那比天文数字很快就回本了吧。”
“毕竟我们平民老百姓都吃这一套。”凯撒与他的新剑奴伊米安一路长途跋涉,回到两国边境,目的地正是将要举办赛事的邵莎竞技场。他们首先来到酒馆里,要了杯啤酒向当地掌柜打听情况。
令凯撒感到意外的是,伊米安一路跟着他日行千里,不借助任何代步工具,不喊累不休息,居然很轻松的就坚持了下来。
“我们这些人很简单,你给我乐子,我给你钱。要知道在别处看人与人厮杀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在邵莎不同,你只需要花上一两枚银币就能在竞技场里随便挑一个好位子,看着两位选手打的你死我活,为自己看好的人摇旗呐喊,甚至是进行合法的赌注。当然啦,我对打打杀杀没什么兴趣!关键是----”掌柜指向竞技场最上方那个视角最好的位置,三把雕刻精致的椅子正停在那个包厢之中,“早听说布莱西斯是个大美人,我去就是为了看她那副婀娜多姿的美腿~”
“关于比赛呢?”凯撒打断了他,“关于比赛内容你知道些什么?”
“这个嘛我就不是很清楚了,我也不是战士,也不想站在竞技场中央和别人打的你死我活。不过你要了解具体情况的话,可以去直接去报名处问问。看你这架势,难道也是来参赛的?”
伊米安正要开口替凯撒拒绝,却被他示意不要开口,“那我在哪能报名?”
“哪里都可以,只要在竞技场旁边。”
....
“主人,您真的要参加比赛吗?”凯撒从报名处的大汉口中了解了些情况。竞技场内的比赛在只有活动时才会开启,平常都处于维护状态,通常报名时间都会在比赛开始前两周左右,而每场比赛的规则也是简单的意外:除了场外外援,一对一的厮杀中可以使用任何手段攻击对手,直到置对手于死地,或者是对手陷入昏迷彻底失去战斗能力,再者就是对手直接认输,一轮比赛就正式判定为结束,这也就意味着,在战斗中可以使用各种下三滥的手段而不被鄙夷。毕竟这里和战场一样,又不是什么正紧的骑士对决不是么。
参赛的人数一般在40到50人左右,由抽签决定第一场与第二场互相厮杀的选手,这里面的人物可大可小,可以是一名身强力壮的兽人佣兵,可以是初出茅庐的冒险者,更可以是某个国家的贵族,决定他们去留的不是身份地位,而是谁能在厮杀中笑到最后。
“比赛的场数会根据剩余人数和梅蒂斯领主的心情做出调整,很有可能上一秒春风得意,下一秒就被砍了脑袋呢。”大汉笑呵呵的打趣道。
“关于奖品....”“当然,当然!奖品肯定是有的,不然你觉得大家都是冲着什么来着的?”
凯撒接过那张传单,端详了没过一秒,却看的眼皮直跳。虽然他身上有不少钱,但是500白金币?那就是一笔天文数字!他还从没见过以百位数为单位的白金币报酬,要知道500白金币相当于某个王族高官几代人不吃不喝存下来的俸禄,足够再建一座面前这样的鸟巢竞技场了,布莱西斯那家伙也不怕白金币贬值?她又是哪里凑的这么多钱?说送就送了?
“主人....”伊米安从凯撒背后探出小脑袋,指着传单上的一行小字,“这次的奖品除了白金币以外,还有别的东西....”
那是一把造型奇特的巨剑,光是那张图画便占满大半张传单,由此可见其重要性。与其说是巨剑,倒不如说那是一把奇大无比的锯子,全身上下被黑色的油墨包裹,似是附着什么邪毒之物。
“此剑名为「咒魔之骨」,由布莱西斯·梅蒂斯之母,上一代尼斯莱尔帝国大将露易丝·梅蒂斯在其黄金时代出兵讨伐魔族时,诛杀魔王军干部之一「咒魔」所缴获的战利品。此剑正如其名,似锯似剑的造型上包裹着「咒魔」临死前施加的最恶毒的诅咒,持剑者若非半神之体,恐怕在握住剑柄的那一刻将瞬间化为齑粉。虽说诅咒可怖,但根据炼金术师们的深入研究,「咒魔之骨」蕴含着极其强大的魔力,亦拥有匹敌神明之力,其价值是相对的。”
“哼....匹敌神明,异想天开。”久违的,巴洛克的声音在凯撒的脑海中响起,不知道他从什么时候起就在观察凯撒了,“听你的语气很不屑的样子。怎么,是把水货?”
“实话告诉你吧,凯撒小子。”巴洛克轻蔑的说道,“千年前我就见过所谓的「咒魔之骨」,那不过是黑暗魔君亚拉齐一时兴起,往一把锻造失败的武器中注入过量神力而变异成这不三不四的模样,顶多就吓吓你们这些没见识的凡人,在我们原初神眼中不过就是个笑话。”
“....果然也是一把神器啊。”凯撒喃喃自语,却使得身旁的伊米安摸不着头脑的看着他,“不过,你还是得留个心眼。自从亚拉齐缺席原初之席,彻底在神域失踪后,这片大陆许多事情都开始变得不对劲起来。就比如----我们剩下七神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被存放在神域的「咒魔之骨」会莫名奇妙的流落人间!”
“喂?喂!快点做个决定啊,后面都已经排队了。”报名处的大叔不耐烦的朝他摆摆手,不觉间凯撒的背后已经排起了一条长龙,各种各样的人物正虎视眈眈的盯着凯撒手中的传单。
“「咒魔之骨」虽然滑稽,但它依旧是一把致命的神器,对于现在的你是极度致命的,如果你打算拿起那把剑,就算拥有我和黑王血肉的加护也不能保证你能全身而退。不过,若是你能挺过这一劫,我可以利用「咒魔之骨」让你变的更强。赌与不赌,选择权在你手里。”
“赌。”出乎意料的,凯撒连一丝的犹豫都没有,直接将两枚金币放在大汉的面前,“为什么不赌?”
“你确定要这么做吗?”大汉看看他,“你应该知道提前两周开始报名的意义何在吧?要知道现在报名,可是会有很大几率被早有准备的选手阴死哦?”
“又不差这一个。尽管做就是了。”凯撒背后排队的佣兵和冒险者似乎并不担心这些,只能说机会....不,生还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吧。
“.....我明白了,主人。”伊米安像是料到他会做出这般选择,很平静的点点头,向他恭恭敬敬的鞠了一躬,“请恕我失陪,主人。我这就去为您预定歇脚的旅馆和中午的饭食。”说罢,她从凯撒手中接过一些钱,便快步走向最近的旅馆。
“好嘞!”大汉爽快的收下金币,“敢作敢当,这就是真男人的风范。名字记一下?”
“凯撒。”他淡淡的说道,“姓什么?”
“.....”“行吧。那我就开始做了。”大汉从桌肚中掏出一块厚厚的四方形木牌,右手变魔术般的甩出一把奇特的刻刀,凯撒甚至没来得及看清细节,只看见大汉的刻刀冒出金光在木牌上一划,一副镶嵌着烫金「凯撒」的名牌便已完成,“拿好嘞。”大汉笑笑,将名牌递到凯撒的手中,“千万别搞丢了,明日巳时凭名牌入场,会有人带你去你该去的位置的。”
“....”凯撒掂量掂量手中的名牌,一句话都不说,将名牌塞入戒指中,转身离去。
.....
“布莱西斯大人。”邵莎城的某间豪华包厢中,伊万正恭敬的向他的主子汇报这一天的所见所闻,所持的秘银巨斧与他矮小却又结实无比的身躯显得极不相称。
他往前一步,尊敬的低下了他的头颅,“情报工作进行的非常顺利。今天在各个地方安排的眼线都发现了「屠龙者」凯撒的身影,报名处的线人也确实的目击了他报名参加了比赛。祝贺您,布莱西斯大人,您这趟没有白来!”
“吼~那可真是激动人心的好消息啊。”在他对面的,女暴君正慵懒的蜷缩在软铺垫中,宽大的长袍随意的耷拉在她妙曼的身姿上,用天蚕丝编织而成的黑丝袜紧紧包裹着她性感的、极具诱惑性的翘在桌子上的双腿,鞋子被随意的扔到一边。似乎是刚喝完酒,后劲未过的她在特质的烟斗上点上一小块极乐,极致的**在酒精的作用下让她在精神上达到了高潮,舒服的满面潮红。
“我怀疑您在做什么奇怪的事,但是我没证据。”伊万这么想着,瞟了眼旁边另外两个喝高的二货。
“真是令人高兴啊~不是么,二位?”
“是...是!如果布莱西斯大人能高兴起来,属下自然也会非常高兴!”
为什么我会在这种地方啊。「斯巴达克斯」号大将战船船长约翰逊在心里叫苦不迭。明明他应该在拉姆塞住持进攻克里梅林港的军队,布莱西斯却突然心血来潮—不打了!
当然只是暂时的,有更多准备时间自然是好事。但是,为啥将军要来邵莎取乐,非要把他也大老远拉过来啊,还顺带叫上了「暴风之眼」号的希姆莱船长。
自从上次和布莱西斯共渡良宵之后,他就已经对任何来自将军的邀请产生了巨大的心理阴影,这不,从刚刚开始,他和希姆莱就不得不陪着将军玩了命的喝酒,约翰逊还好,毕竟靠海出生的人酒量非常好。希姆莱三回合后酒精上头直接**倒,倒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约翰逊则是陪着布莱西斯喝了一杯又一杯,直到她也喝不动为止。
“那你呢?希姆莱....你高兴吗?”约翰逊干忙瞥了眼希姆莱—这家伙还睡呢!“喂!醒醒!别睡了!”约翰逊有点急了,揪住希姆莱的领子就是两个耳光,“嗯...嗯?嗯?!”被扇醒的希姆莱迷茫的看看布莱西斯,又看看一脸着急的约翰逊,脑袋当机了五秒立刻就判断出了现在的氛围。
他怒眼圆睁(实际上只是想装作清醒的样子),双手猛一抱拳:“....俺也一样!”
言罢,希姆莱维持着那个姿势,在约翰逊无语的目光下倒在了桌上,又睡死过去。
“开心就好....我也很想见见这位「屠龙者」啊....”布莱西斯淡淡的呼出一口烟。
“.....呜哇啊啊啊!!好烦啊!好想赶快去看比赛啊!好想赶快见到他!为什么一定要是明天啊!我想今天看嘛!”忽然,也不知道她哪根筋搭错了,只见她小脸一嘟,扔掉大烟枪像个小孩子似的当着众人的面撒泼打滚起来,“大人,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既然定好了时间就不能随意更改,否则会影响民意的。”伊万也是经历的多了,对布莱西斯的一反常态见怪不怪,反倒耐心的安慰道。
“不嘛不嘛!我就要现在看我就要现在看!呜呜呜~嘤嘤嘤~”她甚至从沙发上掉下来,干脆躺在地板上滚来滚去,冷艳的女暴君气质全无,露出了她最可爱的那一面。约翰逊都看傻了,这还是当初扬言要割他老二的女将军吗?
“乖,乖。”伊万放下巨斧,毫不忌讳的走到布莱西斯近前,像个老父亲似的笑着摸摸她的头,“再忍一忍,明天就能看了好不好?明天养足了精神才能看到一场好戏嘛。”
“唔....”布莱西斯趴在地板上,红着脸气嘟嘟的,眼神从最开始的迷离变得清澈无比,仿佛她的年龄倒退了二十几年,变回了那个怯生生躲在伊万背后的她,那个单纯可爱的小姑娘。
“睡吧,乖孩子....睡吧。”布莱西斯暗暗的嘀咕了几声,便沉沉的睡去。
残暴的野兽心中,总是藏着一颗纯白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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