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间 @吾亡汝忘
两位在病句这方面上争吵得很激烈,我心血来潮发表一篇书评,也是想讲一下这方面的事。
争吵的中心是病句,那么病句是什么呢?通俗地来讲,病句就是那些读起来会让人产生歧义的句子。按照今日的语法,文言文大多数句子均有表义不清的现象,但是为何大家对他们的翻译却是出奇的一致呢?原因在于这是约定俗成的,前面提到的名词或是代词,在下一个形容他的句子中可以不出现。
根据这件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道理:语言是用来沟通表达的,病句,在读与写双方中理解统一的情况下,使用病句没有问题。比如说,某地的人习惯在“的”字前断句,那么在以下这个句子“两个学校的老师都来了”,对于此地的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病句。此时,这个病句在此地无伤大雅,可以使用。那么我们把这个现象放大,如果有一些病句全国人都在使用,并且没有产生歧义,那么这个句子,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例如吾亡汝忘和四十三间两位争执不下的第一句“清晨,当海平线划过第一道暖阳,五彩的渲染照亮世界,微风拂过窗帘,我如同往常一样伴随着闹钟的声音回到人间。”呃......“渲染”确实可以作为名词使用,在这里的意思想说阳光大片大片地洒在地面之上,就像国画用的渲染手法一般。准确的说,这可以视为一个省略句。读书的意义在于有所收获,有所感悟。大家通用明白的事情,不符合语法要求,自恃高深故意找出错误是意义不大的。生活中我们可能在一句话中说少了一个字,会在句末补上。尽管在语法上有问题,但是近乎所有人都明白是什么意思,此时就没有必要跟说话的人斤斤计较说,你语法有问题,我听不懂。
吾亡汝忘你可能会说,这是小说,不是日常对话。但是现在大量小说的趋势就是平民化,日常化,小说会出现很多口语化的句子,这是日更三五千的作家无可避免的事情。像这种网络小说,主要的性质是娱乐,而非向他们索取什么。我承认,作为一个作家,有病句是不应该的,这确实是四十三间有问题。要知道,文言文是没有语法的,语法是从外国引进的舶来品。某些情况下确实不方便中国人的表达,写小说、文章为了避免这些情况,也会破除语法的束缚进行创作。比如说,大师鲁迅在小说《孔乙己》中用过一种修辞手法,这里是原句:“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对于外国语法(毕竟中文语法从外国引进)来说,这肯定是一个病句,但是为了展现出“我”和鲁镇人对孔乙己的态度,破除了语法。现在这种写法是一种修辞,但是我相信在当时,语法刚刚在中国出现的时候,这属于违背语法的事。通过这个实例,可以看出,语法,在没有歧义,而且能够表达出别样的意思时(没有其他层面意思,你破除来干嘛?),可以违反语法进行创作。
回到这篇文章,它确实有一些瑕疵。(可能是我一个学生物的比较敏感)比如“伸了个懒腰,全身的骨头发出声响,那是细胞回复活力的呼唤。”呃......我不想多说什么,只是希望作者能够在不确定是否正确的时候,能上网查一下资料。
{【那是一声舒服的呻吟,感觉像个赖床的孩子,熟悉而清晰。我却一时无法想起这是谁的声音。】前段后段不连贯。“谁的声音”“呻吟像个赖床的孩子”}这是吾亡汝忘书评的原文。按语法来说,似乎是没什么问题。因为句子的结束根据的是主语的变换。句子的结束跟标点关系不大,但是不能说你标的是逗号,主语换了,这还是一句话。
【“嗯~”
那是一声舒服的呻吟,感觉像个赖床的孩子,熟悉而清晰。】这是原文,虽然是分了一段,但是句子尚未结束,主语是呻吟,那么“感觉像个赖床的孩子”自然是用来修饰呻吟的。不可能说多了个逗号,就要重复主语,这样就会显得累赘。如果是这样写,那么此句就会变成:“那是一声舒服的呻吟,这呻吟感觉像个赖床的孩子,这呻吟熟悉而清晰。”请问看这篇书评的各位,你们见过这种句子么?读起来舒服吗?
{【声音再次传来,伴随着身体的律动,肌肤与床单轻触,发出沙沙的声音,带来痒痒的触感。】前面声音,后面又一个声音,语意重复不?【再次传来,伴随着】动词和形容词顺序都没有了!}吾亡汝忘的这句话我是比较赞同的,确实看起来有些重复。把后一个“声音”改成“声响”也好呀,在一句话中重复使用一个名词是不太好。你看我刚才这个句子,是不是感觉“好”字很烦,特别想拿一个同义词替代他?这就是问题所在。
作者在文章中忽然会分一段,我一开始有点懵逼,不知道为嘛要突然分一段。后来我看见文中有很多长诗,才明白过来是作者没有分清楚诗和文章的不同写法。诗歌可以肆意地另起一行,但是文章不行。可能是作者想写出诗的感觉,这类东西我不太懂,毕竟我只是个学生物的。
后面有些情节我也是深感奇怪,早餐十几个菜?可能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既然是写梦,我就不多追究了。其他的呢,我和吾亡汝忘的一件很统一,我就没什么多说的了。
文笔呢,其实比很多网络小说作家好,不过和顶尖的作家还是有距离。诗歌的话,我觉得并没有什么重复的问题,诗歌嘛,重要的又不是语句是否重复,而是他的情感和想表达的东西还有语言表达。
接下来,我要应四十三间的邀请(其实是我主动请缨)吹一下这篇小说。
这本书视角很多,可以在更多方面看出作者所要描绘的东西,不会像很多第一人称的小说一样(包括我的),仅仅是从主角的角度来看世界。主角是社会的一份子,他只可能以一个阶层的视角来思考来行动。在作者的多视角写法下,可以更全面地了解作者的内心世界,从而达到共鸣。这个写法很是巧妙,需要有一定的功力,所以说,作者其实还是很有料的啦~~~
不得不说的是前期的剧情。可能是伏笔太多,显得有些乱,初次观看的读者会有点晕(我也名列其中),如果改得更大众化就更好啦。不过说起伏笔,真的是一大特色,希望看到这篇书评的朋友能够收起你们浮躁的心神,静静地、耐心地去看看这部小说,或许会有惊喜哟!
还有一点就是心理描写。第一人称的作品不需要写出其他角色的真实想法,换了一个视角就要换一个思维方式来写。我觉得作者是做到了这一点的,这是一件工程很大的事,很考验作者的用心和文笔。
不知道能否成为优秀书评,不过还是给你个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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