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结束了斗争,王锦书只感觉这一天过得异常的艰难。
回到宿舍,她洗了个澡,然后就倒进了床里,戴上耳机,把自己闷进被子里。
她需要休息,她需要做梦。
梦里,哪怕是死,她也会死的那么梦幻那么美好。
或是满天流萤或是花雨纷纷。
最终它们都会沿着一条星光闪闪的河,流淌到未知的远方,中途短暂的停留,她写下她的航海日记,然后再度起航。
吸引她的永远是前方,而不是沿途的风景。
一睁眼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她早早的起了床,从窗边看过去,朝霞下,这个城市正在苏醒。
她洗漱后收拾好书包,便到楼下吃早饭。
吃完早饭,就准备出发去公司了。
一路上走着,戴上耳机,她托着下巴,在石阶上走着。
张开双臂,平稳着身体,一阵风吹过,就好像一下子要飞起来了。
耳机里在放justinbieber的歌,无意间听到一首歌,她觉得很好听,打开手机,却渐渐扬起了嘴角。
也许我痴迷的只是这种感觉,我喜欢你时的感觉。
无关其他,我喜欢喜欢你的感觉,甜蜜苦涩,都只是它的产物而已,其实,都与你无关。
我喜欢你,只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一路走到黑或者想放弃就放弃,都只是我一个人的兵荒马乱,与你无关。
突然之间,心情一下子就开朗了起来。
但很快又陷入了迷茫中。
所以,为什么人和人会在一起呢,明知道这种感觉是会有期限的,却还要做这种互相伤害的举动。
感情的期限有长有短,一旦有差别,总会有人受伤害。
而爱,显得更加遥不可及了。
结婚呢,更难以想象了。
王锦书:哎,太复杂了。
王锦书:太难了。
想着想着,就到了公司。
今天有作曲作词课,王锦书对这个部分格外感兴趣。
所以听的很认真。
课后大家都在玩耍,她却躲在角落里拿着小本子独自思考着。
她又陷入她的小世界了。
那是一个变幻莫测,对所有人关上的心门。
又昏昏沉沉的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个人在她耳边说了什么,只是碰了她的手一下,却感觉电流瞬间传遍全身。
她甩开了那人的手。
那种感觉太不舒服了,心跳失控,手脚酥麻的感觉,太陌生了。
可那是,她想象中的,喜欢的征兆。
喜欢到,他一个动作她就心跳加速,喜欢到,他一个笑,就够她回味很多很多天。
那是她的罗曼蒂克,她的乌托邦式的情怀。
王一博:喂,醒醒。
耳边的声音越来越清晰,她睁开眼,却对上了一双熟悉的眼睛。
和那天一样的眼睛,那样冷漠不带一丝情感。
原本还在抽搐的心一下子沉入海底。
真好,把她即使从漩涡里拉了出来。
还好,那个人不是他。
即使是故事,她不想让他扮演任何一个角色。
因为,她讨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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