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一张具有侵略性的脸颊却带着痞笑,眉眼如山,墨色的眼目,似被墨色涂染而过。
不可否认的是,眼前这男人的确拥有着独树一枝的魅力,这男人家世显赫,又是一代军阀,也难怪沈家那两位小姐费尽心思都想嫁给眼前的人。
这男人,危险又迷人。那一张妖孽的脸庞,足以让万千年轻少女为之疯狂。
而沈以沫却不再看他,独自一人下了车,往沈府走去。
天色愈来愈晚,沈以沫越走越偏。怎么见着这些路那么陌生?貌似不是回沈府的路。
易烊千玺……易烊千玺……他不再是她印象中的那个稳重而有魅力的男人了。想到这里,她不禁拿出时刻放在衣襟里的那封信。看着上面句句扎心的话语,沈以沫不禁湿润了眼眶。
你说,要我嫁人,子孙满堂,替你好好看看这人间。可你又为何要把我忘了,你又为何要失忆。也是,是我伤你伤的太深了,你选择把我忘记也是情有可原。
思绪逐渐的跑远。直到模糊的声音从前方传来,沈以沫才回过神,连忙把信放回衣襟里。
土匪:“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土匪的台词真的是老的掉牙,沈以沫连正眼都没给土匪,将皮包中的手枪掏出来耍玩着,漫不经心地戏谑。
沈以沫:我若不给钱,你们又当如何!
以前她跟着易烊千玺扛过枪,杀过人。这时真要对付起土匪来,她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疤哥:小娘子莫不是没尝过血的味道,敢这么跟老子说话?
说话的人一脸胡子,估计是个土匪头子,左脸还有个刀疤。
沈以沫:你是谁?敢打劫你姑奶奶!
疤哥:臭娘们儿!你仔细看好了,我是你疤哥!
疤哥,这名字让她想起了在国外养的那只鹦鹉,名字刚好也叫“巴哥”。
似乎是想到那只学舌的笨鸟,沈以沫的坏心情也难得的舒展起来。
土匪:大哥,这小娘子长得不错,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站在一旁的小跟班用色迷迷的眼神盯着沈以沫。
土匪:不如抢回家给大哥做压寨夫人?
“砰!”
刚刚还在拍马屁的人转眼便躺倒在地,眉心一点红,被沈以沫一枪毙命。
与正处于震惊当中的土匪不同,沈以沫像个没事的人一样将手枪拿在手上掂量着玩。
沈以沫:我说你们这些人啊,做什么不好非得做会散发臭味的垃圾人,整天还以为自己多么厉害,要我看啊,你们就是每天退化三次的恐龙,人类历史上最强的废柴,也是天主失手摔下来的旧洗衣机,能思虑的无脑袋生物,你们就好比那沉积千年的腐烂物质,连科学家也不敢研究的原始物种。懂?
那些土匪们被沈以沫的这一句话给听蒙圈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是在骂他们,不由得来气了。
土匪:臭**……
“砰!”
又是一枪。
不过这次打中的却不是骂人的,而是站在一旁的疤哥。
擒贼先擒王。
见自己老大都被沈以沫一枪毙命,剩下的小罗罗都转身一一跑开了。
沈以沫转身看向身后不远处的一颗大树。
沈以沫:戏看完了就出来吧。
沈以沫语气冷淡,她知道那后面站着一个人,从土匪刚出现的时候就站在那里了。
顿了两秒,果真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
“以沫好枪法。”
随后走出一个身材修长的男人,乌发浓密,明眸幽深,鼻梁高挺。
厚薄适中的红唇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一身黑色军装,更加衬得他英姿挺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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