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自我介绍后,我们俩面面相觑,我不说,他似乎也不太敢开口。
半晌,我还是率先打破了沉默。
林菲语:你以前,有专门学过唱歌吗?
他点点头。
杨非同:以前是男团的主唱,在公司学过一些声乐方面的技巧。
哦?以前是艺人么。
林菲语:那你怎么跑酒吧这边来了?公司不管的吗?
他眸光黯淡了些。
杨非同:因为一些事情,我离开了。
单飞?
胆子倒是不小。
我音调沉了些。
林菲语:我是音乐生,我听出来,你刚刚唱的每一首歌,都跟原调不一样。
林菲语:而且,都集中在了最开始的四五句。
林菲语:你是有意这么做的吗?
他微微一怔。
记忆中,好像很久都没有人如此精准地,指出他唱歌走调的问题了。
毕竟,最真实的情况,只有自己才清楚。
杨非同:这是我唱歌的习惯,个人特色而已。
杨非同:酒吧唱歌应该没必要完全复制原调,只要改编合适,客人听着舒服,对于酒吧歌手来说也足够了。
我轻轻叹了口气。
林菲语:如果你在我们系的话,那些老教授肯定天天围着你转。
林菲语:我承认,你的音色真的很特别,很容易打动人心。
林菲语:但我要说,这份工作对我来说跟命一样重要,我誓死捍卫我的舞台!
感受到我拔剑弩张的气势,老板娘在吧台拿了杯酒,唯恐天下不乱地来了一句。
沈蔷:要不,你俩来场PK赛?
沈蔷:刚好现在客人越来越多了,让他们给你俩投个票,谁票数高谁留下?
呃,我头顶登时滑下来三条黑线。
这不摆明了欺负杨非同吗。
来的百分之八十的人都算是我的音粉,谁会跳槽过去投一个没见过的人?
他倒是浅浅地笑了。
杨非同:老板,我有个想法。
我们俩的视线立马朝他聚过去。
林菲语:你说。
沈蔷:你说。
杨非同:林小姐是周二、周三、周日晚上驻唱,其他时间舞台都处于空闲状态。
杨非同:那剩余的四个晚上,我来唱。
老板娘无所谓地耸耸肩。
沈蔷:那更好,只要非同你不嫌唱的机会少就行。
他没有回答,只是笑。
的确,酒吧驻唱的工资是日结,一般唱得越多收入越高,以他的能力,一个月每晚都唱完全可以赚得不菲的收入。
住所附近的酒吧不仅仅只有这一家,说不定别的酒吧还有更高的薪酬。
不过,他望着面前那个面容姣好的少女,心底暗暗有了念想。
他想留在这。
不为什么,只是单纯地,对她有好感。
沈蔷:行了,那今晚还是菲语的场子,你快上去吧,他们都等不及了。
我应了一声,像往常一样走上舞台。
林菲语:抱歉因为一些事情耽搁了几分钟,在这里给大家先道个歉。
林菲语:今天我带来的第一首歌是……
台下的听众熟门熟路地找最佳位置坐好,一边品着酒,一边细细听着台上少女浅声吟唱。
杨非同静静看着我,心底有些不知名的情绪在翻涌。
恍惚间,又回到那时。
沈蔷:非同,你刚刚是不是太紧张了?
虽然她没有专门学过声乐,有几首歌她也没听过,但她隐隐约约能感觉到,杨非同唱的每一首歌,前几句听起来都怪怪的。
可以说,根本不成调子。
可偏偏他后面就唱得非常稳,加上转音咬字等技巧和得天独厚的嗓音,一曲结束依旧能给听众留下不错的印象。
想想,也挺奇怪的。
杨非同:嗯,我会努力改的。
沈蔷:没事,酒吧音乐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只要你能让客人开心,你的工作就完成了。
老板娘离开了。
连续唱了四十多分钟,中场休息,我一下舞台就径直往吧台那边走。
一口气喝了小半瓶水,那种口干舌燥的感觉才缓解了许多。
林菲语:听老板说,你今天才来A城?
他点点头。
林菲语:有地方住吗?
杨非同:嗯,一来就找到了。
估计是哪个好心人看他长得好看,就留着他养养眼了。
有时候,脸也是可以当饭吃的。
林菲语:我一直住这的,以后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我,我很乐意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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