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嘛,能有什么事,大多都很幼稚且不值得一提。
吃完饭之后,莫云笙回到了邓南的办公室。邓南在洗碗筷,弄晚饭。李晓春还是在后头住房那一块搞卫生,莫帆托词有事,吃完饭就走了。而邓红坐在屏风的那一边,玩自个的笔记本电脑。
只有莫云笙,她又回到了那把转椅上。
转了一会实在转不下去了,跪在沙发上,看那些琉璃窗。用手指勾勒浮雕的轮廓,看外头走过人时留下的阴影。猜想那些人行色匆匆,又会有怎样的故事。
他们走那么快,是着急回家吗?
他们为什么要为什么着急回家呢?回家有什么好的呢?
莫云笙不懂,不明白。
也不会明白。
大约到了下午三四点,莫云笙实在熬不住了。出了门,在办公室外头的走廊上晃荡。
贴着雪白的墙壁走着,走廊外面有一个小广场。广场中间是一块被围起来的草坪。
对面是车库红色的瓷砖墙壁,而草坪上绿色的一片,没有花,只有漫无目的又看不到边际的草。
草又不会开花,长那么大一片干嘛。莫云笙想,觉得有些好笑。草这种生物,课本上永远赞颂他们的顽强不屈。说他们不管遇到狂风还是暴雨,都会努力的活着。
可它活着到底有什么用呢?漫无目的的生长,枯萎,来年再生长,或者被牛羊吃掉,被人践踏到再也长不出来?
狂风或者暴雨本来就不是冲它而来,他只是被倒下的树干压死的无辜者罢了。
它那么顽强的活着,可那到底有什么用呢?
明明什么用都没有,莫云笙想。
而她突然在雪白的墙壁上,发现了一道灰色的痕迹。
那是被铅笔写上去,又用橡皮擦掉,但擦不干净留下的印记。
第一行很简单,也很矫情,伤春悲秋和非主流。
莫云笙:“我走了,别找我。”
其中“走”字还是拼音,右下角落款是莫云笙。走字学得挺早,怕不是五六岁时留下来的。
莫云笙突然一阵恍惚,面前突然出现一个小孩子坐在墙边上,扎着很精致的小辫子,穿着公主裙。
她坐在那看对面车库红色的墙壁,看那块绿色的草坪。
那是年幼的莫云笙。
她也是因为太寂寞了,刚从那把转椅上下来吗?
莫云笙没由来的就有些心疼,想过去拉她起来,却和前几次一样,穿身而过。
她又变成空气了。
突然,小姑娘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开始哭起来。
不是成年人那种安静而没有声音的哭,她哭得很用力,不断的抽噎,却又害怕人听到,刻意捂住嘴压低了声音。
后来她在墙上留下了那行带拼音的字,写得很稚嫩,一点都不好看。但莫云笙没由来的有些慌。
她要走了?
她才这么小,她要去哪?
莫云笙还没来得及细想,画面突然又转换了。这回来的小姑娘扎着高马尾,模样和她差得不大,难得的素颜。
没有表情的走到老地方,看到了那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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