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收到这封信件的时候,我就有一种预感,自己的生活绝对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那懒散悠闲,每日清晨从床上醒来又马上吃着冰棍躺在沙发上的日子将会不复存在,即使那封信看起来像是恶作剧一样。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选择相信它并对之付出行动,至于结果,那感觉就像是飞上了天。
是真的,飞上了天。
我在坠落。
上半身的衣服已经消失不见,刺骨的寒风和高空缺氧让我的精神饱受摧残,不过就算是这样,一阵阵困意还是不停的向我袭来,身体已经到极限了,就算我努力的驱使四肢,它们还是不听使唤。我的身体穿过云层,如果保持这个速度掉落下去的话,不论是掉在哪里我都百分之百会死的很透彻。明明死亡离我是如此的近,但意外的——我并不感觉到害怕。
我闭上眼,无视耳边刺耳的风声,集中精神开始回忆自己的过去,包括自己是如何到达今天这个地步的
...
一切的起因就是那封来自先祖的信件。
那本应是一个百无聊赖的清晨,正当我起床机械式的检查信箱时,却意外的发现每天都空空如也的信箱中突然出现了一封信件。
我疑惑的拿起它,那是个极其简洁,没有多加装饰的朴实白色信封。但说是朴实,就算由我这外行人看来,也能看出这信封所用纸的品质——高级货。
完全光滑没有一点粗糙的质感,经由阳光的反射散发的光亮宛如用了镜子,而且上面还附有淡淡的香味。
这么一封精致的信怎么会寄到我家来?抱着这样的疑惑,我翻转了信封。
信封的正面用红蜡封好并印上了不知属于哪里的印章,而那印章的图案——我居然对其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似乎是从哪里看到过。但我搜便了大脑的各处角落都没能回想起有关这个图案的记忆。
不过既然有熟悉感就代表我知道吧。——这么想的我拆开了信封。
里面装有信纸和一些别的什么东西。
我打开和信封使用同一种材质的信纸,上面撰写的字工整又美观,看得出来笔者有努力的练习过。我仔细的阅读其中的内容,而里面的内容,让人感觉...
不明所以。
一大堆我原本看得懂的词汇拼凑到一起,突然间就变得看不懂了,虽然内容很严肃,但总感觉像是有人在搞些意义不明的恶作剧一样。
但是当我看到署名人时我就不再这么想了。
亚尔兰德·卡拉汉。
不是说我认识这个人,而是我认识他的姓,不瞒你们说,我虽然现在叫做威尔·艾尔伯特,但我听我的母亲说过我的原姓氏——偏偏就是卡拉汉。
姓卡拉汉的人也不少,所以这一封信也很有可能是寄错了也说不定,但现在正逢暑假,每天也闲的不行,正愁无聊的要死,这封信就正好寄过来了。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
我翻找了一下信封,果然,里面除了我手上的信以外,还装有一张羊皮纸质感的物品,打开一看,不是别的,正是一张古老的地图。
上面用黑墨画好地势样貌,写上了地址,并用红色的墨水额外标注了地点。
“看来这个暑假有乐子了。”我露出兴奋的微笑,收好信件回到屋子里开始收拾东西。
信上所标注的地址是小兰德,一个稍稍有些遥远的地点,但在这个交通发达的世界,也不会太耗费时间,三天就够我一个来回了。
我拿出已经落灰的皮箱和行李包,吹掉上面的灰尘,将衣服等生活必需品一股脑的全塞进去,随即可以出发。
在出发前我走到房间角落的梳妆台前,拿起摆放在上面的东西——木质相框,里面的照片有些泛黄,但依旧能看清上面的东西,那是一个美丽女性的半身照,她坐在凳子上,面容慈祥温柔,眼神里充满了知性,她对我来说毫无疑问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女性。
看着照片中的女性柔和的笑容,我也对她回以温柔的笑脸——
“我出趟门,妈妈。”说罢,我把相框放回原位,随后背好行李包拿上皮箱走出了房间。
...
夜晚的森林总是会有些诡异,苍白的月光透过树木照射在地上,四周安静的可怕,明明是虫子们最活跃的炎夏,可这森林里一点虫鸣都没有,哪怕是夏日歌唱的MVP——蝉,都默不作声,只有我踩在泥土和树木的断枝上的脚步声和偶尔会出现的猫头鹰和乌鸦的叫声。
且不知为何,我竟感觉到有些寒冷。
“多穿了一件衣服真的是太好了...”我自言自语试图为自己消除恐惧。
这林间确实按照地图所标示的那样,有一条若隐若现的扭曲小路,但那老路也已经被树根和杂草占据,只留下些许的踪迹。
而就这样一条通往森林深处的黑暗小径,没理由不让人感到害怕。
——没事的,没事的。我一边在心里安慰自己,一边继续前进。
不知多久,在我跨越老路穿过最后一株灌木丛后,终于有除树木之外的东西出现了。
是森林空地中的一栋老宅。
这应该就是信中所说的大宅了吧。
明明是人造的建筑,可是当我看见它却一点都没感觉到安心,因为年代久远,这大宅似乎与森林融为了一体,本就是木质结构,再加上月光的照耀,让这大宅感觉就像是森林为旅人准备的陷阱,危险又充满诱惑力。
我空咽一口,说实话我现在就想回去,打道回府,但来都来了我又不能空手而归,毫无所获。
秉持着这样的思想,我颤巍巍的走向这古老的宅邸。
殊不知,这样的一个决定,完全的改变了我人生的走向。
...
我来到宅邸的大门前,门排上写有‘卡拉汉’几个字,那封信没在骗人,虽然证明了信的真实性,可我现在多么希望那是个恶作剧。
大门的玻璃和门把手上覆盖了厚重的尘埃,我用手抚去并用手电筒照向屋内,屋内的物件和这间大宅很是匹配,都是些富有年代感的东西,无论是金属的骑士铠甲,还是挂在墙壁上的黄铜时钟,尽是上了年纪的老古董。
我推开大门,门意外的没锁,因为年代久远,大门尖锐的吱呀作响,让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踏入屋内,我小心翼翼的行走着,生怕走急了地上会突然出现一个洞让我掉进去。
这房间类似于客厅,石制的壁炉和沙发,也有各样的装饰品,正对大门还有一个通向二楼的阶梯。
继续探索。
左手边是一个木门,我走上前握紧也覆盖有厚重灰尘的门把手并转动它,同样,这个门也没有锁,很轻易的就进去了。
这个房间类似于家主的办公室,里面除了已经没有植物的盆栽以外,就只有一个大大的桌子,就和平时影视作品里的办公桌一个样,没什么特别的,也没有画作什么的。唯一让我不寒而栗的就是一侧墙壁上挂着的狼头标本,看见的第一眼就让我冷汗直流。
随后我就离开了这个房间。
本来里面还有一个门的,上面标有‘厕所’的字样,但因为有各种厕所怪谈的缘故,我没能提起胆进去。
走上破旧的阶梯,我来到了二楼,相比于一楼的昏暗,让我只能依靠手电筒才能看清东西,二楼则因为月光的缘故要明亮的多。
而二楼最引人瞩目的就是有着很多窗户的长廊,而长廊尽头的墙壁上挂着什么,因为月光而显得格外特别。
就在这刻,我手上的手电筒发出了滋滋声,在闪烁了几下后便不再作用了,就算敲打了几下也没能再让它亮起来。
“天杀的地摊货。”我咒骂着收起了手电筒。
好在这长廊被月光覆盖,不至于一点都看不清,而且我实在好奇那个挂在走廊尽头的东西是什么,便迈开步子继续前进了。
我一步一步的向那东西走着,此时,一道影子从被月光照射的地板上掠过,兴许是蝙蝠什么的吧,我没太在意。
来到尽头,我这才看清挂着的东西是什么,那是一杆枪。而且是老式的,西部时期所使用的牛仔连发杠杆步枪,这类步枪因为各种原因惨遭淘汰,但作为一个小时候便经历过射击训练的我来说,这类老式步枪还是很能提起我兴趣的。
我将它拿下并仔细观察,这枪造型华丽,枪柄用白象牙制作,整杆枪也是纯白的色调,上面还雕刻有华美的金色雕纹,这古董枪都可以说是件艺术品了。
但此时,我突然感觉到了一丝异样,我刚刚接触过的物品,门把手也好楼梯的扶手也好,都有着厚厚的灰尘,但这把枪不然——它没有任何灰尘,而且太过崭新了,就像是有人一直潜心保养并刚把它放上去那样。
正当我对这事件疑惑不解时,窗外突然响起了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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