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好奇地打量着这个着棕绿色军装的男人。
大饥荒过了有一些年月,人们面带笑容,将满身力气投入到播种与收获之中。绿茫茫黄灿灿的田野地里,牛车慢悠悠晃着,草帽人歌声敞亮。
我背着大行囊,看着路边青山绿林,老老少少,尽管故乡景色与他乡无异,但莫名的亲切感让我心中一阵澎湃。
它提醒我,思念了二十八个春秋的家——快到了!
老屋似乎变大了,男人都出门干活了,女人正在院内忙着手中的事,小孩东跑西窜。这天,一个陌生男子跪在院门口,眼里噙满了热泪,人们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
为什么我的眼里饱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索:土地,对于农家孩子来说,便如母亲般的存在。或许爷爷选择不成为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就因为灵魂最深处是对土地的眷恋。对于我来说,家没了,但记忆还在,终究不是无家可归之人,是吧?)
写到这儿,回忆到这儿,心境有些许变化,变得豁达。
二十八年风雨兼程,枪林弹雨的厮杀,无数次的怀疑自我,但人类记忆的深处始终在不经意间闪现:一座小山村,一间老屋,一顿吃不饱的饭——那是我最后的归宿。
我是一名军人,生当为国战,死亦成英魂。
如果没有战死沙场,马革裹尸,那我不求载誉而归,衣锦还乡,只愿魂归故土,叶落归根。
这是无数军人的心声,也是我的心愿。
我是一个异人,几十年前的失控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可怕。那是一场灾难,我不想再发生。隐居世外,是对国家社会人民最好的交代!(索:完成了使命,所以爷爷选择了隐归,而我呢?也许复了仇,便找一间荒废的小屋与废弃的田地,日出晚归,随它去吧。)
70年,我和红翠儿有了第一个孩子,取名为大庆。
00年,儿子带回了儿媳妇和孙子,儿媳妇相貌标致,但常年积病。孙孙倒挺乖,万幸此后没什么异人症状。很平常,很可爱。(索:妈妈是一直有病而去世的,我是后天异人,这点做实了。)
自知时日不多,但愿能抱上曾孙,那就四世同堂了……
谨以此志作为我的回忆,希望后人能从这里寻到启示。
也希望此志能妥善保存,如此作为一种存在,也能见证子子孙孙无穷代矣。
(索:一代英雄史是如此短暂,但果真短暂?笔墨有限而已。正因为有这些人,才撑起民族脊梁,才让后辈享受前辈幻想的乌托邦生活。而同理,后辈也将成前辈。如此后浪推前浪,人类才有了薪火相传的可能。
既然您希望以这种形式活着,那么我保证,一定会妥帖保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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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这一卷竟耗了我两天两夜!
8小时写6000字……
?。?
联想倪匡大师每小时8000字(手写),我快要哭了。。。
好吧,哭倒是没有,头倒是秃了。
挺累的。
所以,
这周就没了,下周看看有没有时间更。
主要是昨晚半夜醒来突然有了一个思路,想写出来乐呵乐呵。
话说完了,倒是感觉说多了一些——在菠萝包写轻小说,我倒是学会了一句一段,所以话显得有些多,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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