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这一点后,所有人顿时都说不出话了。
刚才已经确定那孩子在睡觉,现在目击者又说,偷走小女孩的人,似乎是个女人,那就说明那孩子更不是之前的疯狂惯犯了。
这几乎已经彻底洗清了那孩子的嫌疑,证明所有人都想多了,小毛贼明显是另有其人。
得知这一事实后,所有人看向年轻夫妇的眼神都不一样了,甚至有帮忙找人的亲戚,很干脆的拒绝了继续帮忙找人的事情,他们想到了,这对年轻夫妇,是真的得罪了以后会成为‘大人物’的孩子,包括他的一家人,毕竟刚才他们冲动下还动手了。
之前没劝阻,自然是所有人都觉得那孩子是疑犯了,这下水落石出,就连亲戚都想急着跟年轻夫妇划清界限了,毕竟他们不想无缘无故的去得罪‘大人物’。
再说了,现在所有人就算知道了偷小孩的是个女人,这么深更半夜的,想找到人是根本不可能的,就算要挨家挨户的去找,那也只能警察去找,他们都是普通老百姓,就算关系好,也没法敲开所有人家的门,去检查别人家里吧?
不少人当即退出,年轻夫妇只能眼睁睁看着,却没丝毫办法阻拦,心里也后悔万分,只希望到时候如果上门道歉,能得到真正的原谅。
赶来的警察也都是当地人,很清楚这里的事情,有几人知道年轻夫妇得罪了那孩子,都显得有些退缩了,要不是碍于公职,眼下还真有个大活人被抢走了,他们也想象之前那些亲戚一样,干脆直接走了了事。
因此,年轻夫妇直接无视了警察说天气太差,他们也没办法找人,可能会遇到危险的说法,干脆半威胁半拉扯的逼着让他们必须找人。
见混不过去了,警察只好硬着头皮,在雷雨里挨家挨户敲门找人。
期间,所有人极有默契的,自然而然的绕过那孩子的家。
然而找了大半夜,狂风暴雨都变小了,把附近和全村都找遍了,所有人都显得精疲力竭了,依旧是一无所获,仿佛偷走孩子的那个女人,根本就不存在,根本是年轻夫妇的孩子编出来的。
持有的线索极少不说,丢失的小女孩也找不到,失踪人和抢人的如同人间蒸发,这让精疲力竭的警察开始不耐烦,对年轻夫妇说,今天必须要先回去休息了,谁也没力气继续找下去了,等明天上班再继续找。
年轻夫妇也开始绝望了,自知找人无望,在努力也不可能找到,何况他们也不是机器,折腾了大半夜,也早就没一点力气了。
而丈夫此时浑噩的脑袋忽然开窍,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高喊着阻止想要回去的警察,要求他们再找最后一个地方,要是那里也找不到人,他们就放弃,等明天白天天气好了再说。
为首警察不耐烦的问他要找哪里,丈夫咬牙说荒山里丢尸体的那个深坑。
警察微微一愣,虽然已经累的腿都迈不动了,但想到如果那里真能找到人,不,准确的说可能已经是尸体了,那么,这或许会成为重要的线索,甚至是破案契机,如果就这么放弃了,那就亏大了。
再说大家都是一个地方的人,肯折腾大半夜,一方面是职务问题,一方面是被威胁要向上级检举,另外就是大家都是认识人,不管从哪方面来说,卖个面子多少有些必要,就算他们得罪了那孩子一家,可他做的事怎么说都是职业必要性,职责所在的事情,要怪罪也不可能因为职责硬怪在他们头上,他们只是尽忠职守。
同意了丈夫的要求,一行人冒雨拖着疲惫的身体,慢慢走想荒山方向。
这期间年轻夫妇心里沉甸甸的,越靠近荒山的深坑,不详的预感越是强烈,或许父母与子女之间,大事之间的某种预感,的确是真的,至少他们能预感到,小女儿或许是真的凶多吉少。
那个小毛贼,在做下那些偷窃行为的时候,从来没留过手,向来是果断凶残,见多了新鲜血肉后,心想必也会跟着冷血,追求更高级动物——人类的杀戮快感,既然目光已经锁定在更高等的猎物人类身上了,怎么想最多也只会有点犹豫,但下定决定了,肯定也是不会手软的吧?
一行人走到荒山深坑处的时候,算是彻底精疲力竭半步也走不动了,年轻夫妇在原地累的直喘,几个警察倒是打起了精神,伸脖子朝着深坑里面张望,希望真能有意外收获。
只是天色实在太暗,手电光线强度又不怎么好,看了半天什么也看不清,最终为首警察,只好咬牙带头领人下去。
刚下到一半,顿时有人发现了除了近期多出来的家禽尸骨之外,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似乎是衣服,这让几个警察立即振奋起来,加快了前进的脚步,靠的更近了,警察顿时确认了,那真是一具尸体,一具四五岁小女孩的尸体。
而当看到人的尸体后,之前捞到功劳的振奋心情,顿时消失不见,一个个都沉默下来,看向尸体的时候,心里也开始变得沉甸甸的。
同类惨死的尸体,远比看到其他物种的尸体,要让人感觉触目惊心的多。
何况这尸体还是一个可怜小孩子的,加上小女孩死的异常凄惨,至少看着要远比她尸体旁,仿佛垃圾般胡乱堆积在那,散发着腐烂恶臭的家禽看上去要凄惨太多。
四五岁的小孩子,还处于天真烂漫,少不更事的年纪,莫名其妙就遭人毒手,换了谁看到这样的尸体,都会感觉难过吧。
跟旁边垃圾般胡乱丢在这里的家禽尸体一样,小女孩头发被雨水淋的湿透,全部贴在头皮上,瞪着一双死不瞑目的大眼睛,任雨水冲刷眼球也一动不动,她身上还穿着白色的小睡衣,但腹部殷红一片,是被鲜血侵染的,连雨水也没彻底冲刷掉血迹,上衣还有道利刃划开的大口子。
虽然腹部被衣服挡着了,但几个警察不用掀开去看,也知道那里已经被剖开,小女孩的内脏已经不知所踪,就是不知道……人的内脏有没有可能,被犯案的疯子给吃了?
就算没亲眼见过,但这些被偷走的家禽、动物的内脏,八成都是被吃掉的下场,可本地人里,唯一嗜内脏如命的人里面,偏偏只有那孩子,不久前这种可能性又被推翻,事情再度陷入无解的谜团里,有的时候能确认,就算恐惧也远比毫无头绪的恐惧来的好,毕竟本来就恐惧,再加上未知无疑会让人更容易精神崩溃。
余下的事情就简单,几名警察根本不需要多问,甚至不用让你年轻夫妇下来确认尸体,就知道这小女孩百分百是他们的孩子,虽然是在雨中,但经过简单的判断,就知道小女孩已经死了几个小时了,按照时间推算的话,应该是小女孩刚被抢走,带到这里后,就毫不犹豫的杀了她取走了内脏。
如此狠辣果决的作风,只是看到动物被杀,还没人会害怕,毕竟这地方谁没见过宰牲口的?但眼前的毕竟是个大活人啊。
简单的推断死亡时间,就让几个警察不约而同的心里发憷,更别提想着需要去面对这样一个残忍的疯子了。
小地方的警察,本身案件就很少,毕竟人少就意味着犯罪更少,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真犯了事以后也别想抬起头做人了,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就算有些坏毛病想作恶的,在都是认识人的环境里,有想法大多也只能压着。
这种残忍的疯子,是他们从来没见过的,至多是从卷宗里,能看到其他地方罪犯的疯狂,但那也仅限于纸面上,在这做了一辈子警察的人,或许连个真正的杀人犯都没见过,因此警察会害怕也是正常的。
既然发现了尸体,就没留在原地的理由,几个警察取证之后,就开始收敛尸体,年轻夫妇下来见到小女儿的尸体,在大雨中哭天喊地,撕心裂肺的痛苦声,闻者落泪。
杀人案在哪都是重案,何况还是这么小的可怜无辜小女孩。
这件事并没有被隐瞒,转眼之间,本地人很快都知道了这件事,甚至是事情的细节都清楚,这里不会像其他地方一样,有大事发生消息立马就会封锁,本地人就那么多,何况谁都心知肚明,这些事情关乎自己的人身安全,对个人安全的事情,所有人都认为有知情权,个人安全的事情大于一切,这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在知道这件事后,所有人心里都只有一个想法,谁会是下一个……
没错,大家都在猜测,谁会是下一个受害者,所有人都知道,这并不是结束,而仅仅是个开始,没人相信一个受害者,就会让事情停歇,更没人想着死,防备心也一时变得空前强烈。
正是因为第一个受害者出现,就算这名受害者跟自己无关,也足以本地人开始怀疑一切,因为他们已经被严重刺激到了神经,无需再多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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