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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天煞手套的威力

  原来自称看门狗的人手中的书卷,是一件尊器,妖界灵器所能达到的最强级别,刁天败在这样一件灵器上,倒也理所当然。

  只是,刁天身上怎么会传出声音,还如此骄傲,对尊器如此不屑?

  那拿着书卷的人以为是刁天临死前的妄想,不禁讥笑起来,正要嘲讽两句,却见刁天的真言灵戒中飞出一道黑影,是一只黑色的手套。

  “这是什么?”

  拿书卷之人惊讶莫名,他很清楚自己手中灵器的威力,已经将刁天镇压了,怎么还能从储物戒指中拿出东西?还是,这东西自己飞出来的?

  “你没资格知道。”天煞手套牛逼哄哄的道:“没有灵器敢在老子面前耀武扬威,何况区区尊器,冒犯老子的威严,就给老子都粉碎了吧。”

  天煞手套忽而泛出黑色光芒,诡异的是,这光芒不是照亮一切,而是令一切都一片漆黑,仿佛黑夜突然降临,却只有那黑色手套似乎亮的刺眼。

  光芒很快消失,天空恢复晴朗,天煞手套也不再泛光,而刁天身前,那拿书卷之人早已消失,地上,只有一堆粉末,像碳粉。

  五级圣者,连那尊器,竟然都成粉了!这件天煞手套,到底蕴含了多强大的威能?

  刁天有些目瞪口呆,但很快就回神,只道可惜,那看门狗杀了就杀了,何必把尊器也毁了?

  “多谢。”刁天爬起来,大难不死,只有感谢这天煞手套。

  天煞手套冷哼一声:“就你这种弱者也想要我认主,真是笑话,你这种卑微的生物,我又怎么会救你?别自作多情。”

  天煞手套说完,又化黑烟,钻到刁天的真言灵戒中,不再鸟刁天。

  其实,天煞手套还真不是在救刁天,想想刁天当时承受的压力已经足以将他的骨头压碎,而他堪比圣器的身体,都承受不住那股压力,何况他手指上的真言灵戒?

  在骄傲的天煞手套看来,那书卷是要压坏真言灵戒,换言之,书卷是在挑衅天煞手套,这才令天煞手套展现它的威能,毁了那所谓的尊器,至于那自认为看门狗之人,纯粹是殃及池鱼罢了。

  对于天煞手套不把刁天当一回事,刁天只能苦笑,但也不以为意,以天煞手套骄傲的性子,把刁天当一回事才是怪事,不过,骄傲也要资本,刁天总算看见天煞手套骄傲的资本了。

  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牛逼!非要加多几个字,那就是西班牙斗牛逼!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有人要捉你?区区五级圣者,手头就有尊器,不寻常啊。”

  失忆轮是吓得哆哆嗦嗦,对于刁天的问题,只是一个劲的不知道。

  刁天也无奈,此人失忆了,连自身有强大实力都表现得跟个普通人一样,怕是失忆得很厉害,问也是白问。

  “走吧。”

  刁天将失忆轮带到灵鹤上,便驾鹤继续飞行,看着失忆轮还余惊未了,不禁摇头,到底是什么遭遇,才会让这么一个拥有恐怖灵力波动的超级强者变成这样软弱?

  “你怎么什么也记不起来?”

  见失忆轮摇头,刁天又道:“那你也肯定不知道谁要捉你了?”

  失忆轮还是摇头,茫然的眼神,说明他不是装的,而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刁天耸耸肩,便闭目养神。实则他心中却有猜测。

  刚刚被杀之人,一个五级圣者,可他口中却称呼别人为主人,说明他只是一个奴仆,天下谁能让五级圣者为奴为仆?只有皇或者尊。

  但那人手上拿着尊器,妖界所能达到的最强的灵器,那他的主人就不可能是皇者,没有一个皇者可以随意将自己的尊器给奴仆用,起码说明,那人的主人至少是尊者。

  妖界的尊者,数起来可能不到五根指头,而刁天的仇人中,就占了其中两根指头,所以,要捉失忆轮的人,有四成机率,可能是刁天的仇人。

  “这算不算缘份?”

  刁天忍不住笑起来,却见失忆轮已经躺在灵鹤上睡着了,也许是太过疲累的关系,鼾声震天,还不停的舞动双手,做恶梦了?

  却又见失忆轮猛的睁开双眼,那双眼充满了恐惧,但瞳孔溃散,想必还在梦中:“不要,都死了,全都死了,啊!我要报仇,我要把你们都杀光,全部杀光!啊!!!”

  失忆轮惊吓的坐起来,终于是吓醒了,满天都是汗。

  “你梦到什么?”

  “我……我梦到好多人,好像是我认识的人,都被杀了,只剩下我一个。”

  “被谁杀了?”

  “不知道,都不认识。”

  “算了,你继续睡吧,别想太多。”

  刁天猜测失忆轮所做的噩梦,应该是他的记忆,被杀的人,恐怕是他的家人,所以他才有这种恐惧,才有这种仇恨。

  同是天涯沦落人,刁天倒也有些同情失忆轮,当年刁家被灭,刁天还只是个婴儿,没有感受到那种亲人全部被杀的恐惧,假如不是婴儿,刁天此刻,也许也跟失忆轮一样神经失常了吧。

  又飞了大半个月,刁天与失忆轮总算出了格朗沙漠,也总算见到了人烟。

  临近格朗沙漠的,是一个叫风沙的小王朝,水资源在这里十分稀缺,也就连带其他物质也极其稀缺,几乎没有除妖师愿意来这里,所以这个王朝,其实是普通人建立的。

  当然,除妖师在这里是十分受欢迎的,因为除妖师总能带来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且都出手阔绰,谁叫金银对除妖师来说,只是解决一点点日常需要而已呢。

  所以,当刁天与失忆轮驾鹤落到风沙王朝,立即就有当地最高官职--王朝哥达亚城的城主请刁天去做客。

  “在下是哥达亚城主费清,尊贵的客人,您怎么称呼?”

  当刁天跟失忆轮领到城主府客厅,里面已经摆好了宴席,入席的人并不多,只有城主以及其夫人,另外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应是城主的女儿。

  “我叫李天,你知道,我穿越格朗沙漠这么久,最好的接待方式应该是一池子清水,假如没清水,我可以自己准备,给我一个池子就好,至于晚宴,实在是吃不下。”

  刁天倒也不客气,当然,作为五级圣者,他的话已经足够客气了,换是别人,绝对是以命令的语气,毕竟城主只是普通人,随便一个除妖师,就能捏死他。

  清水?

  城主女儿眼神一亮:“你要洗澡?我陪你洗。”

  “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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