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渐渐明晰时,他看到一片翠绿的竹林。
蜿蜒的山泉水自上而下,竹叶的清香夹杂着泥土的芬芳,金凌不受控制地走向山泉边,俯下身去舀起一瓢水。泉水清澈,映照出他现在的容颜,金凌猛地一震,不受控制地惊叫出声。
那是一张非常美丽的少女的脸,眉目如画,唇红齿白,双目如点墨,一头柔顺的秀发被细致的盘在头顶,虽然还未长开,但已经可以得见日后的惊艳模样。
这绝不是金凌自己的脸。金凌知道,鬼道邪术众多,其中多半为夷陵老祖魏无羡所创,他大抵是误打误撞的被上了身,换句话说,他和这个人共情了。
可这人分明并不是鬼。
压住满心的疑惑,金凌继续看下去。
少女把水一瓢一瓢舀进桶里,又提着半人高的桶吃力地走回低矮的茅草屋,金凌从没住过这么寒酸的房子,一面觉得新奇,一面又忍不住皱紧了眉。
“阿娘……”少女犹豫片刻,轻声叫道,“我把泉水打回来了。”
“怎么这么慢?”半晌,屋内才传来一个尖利的声音,“你弟弟等着吃饭,你诚心在这磨叽呢吧,还不快点去做饭?”
少女于是提着桶拐进侧间,巴掌大的地方摆了一个炉灶便已占去大半,剩下的地方只有一个小板凳,还有一片被压实的干草。
这是干什么的?金凌不懂。
少女放下桶,顾不得擦汗,忙着生起火来,兜兜转转切菜煮饭,小脸上全是汗水和烟熏的污迹,好容易忙完饭,端上桌,没吃两口,又被支使去打扫茅厕,金凌透着她的眼睛看了一段,只觉得怒从火烧。
这过的都是什么破日子?一天忙到晚,一点不给人歇息,第一个弟弟好吃懒做受尽宠爱像个混世魔王,第二个弟弟刚刚断奶整日哭泣全靠她来哄养,有父有母的一个妙龄少女,活的像个拖家带口的寡妇。
金凌自己的母亲江厌离喜好料理,好管家务,金氏的绣娘天下绝顶,但他和父亲的手帕上的金星雪浪,都是江厌离一针一线绣好的。他的奶奶对江厌离好的过分,从不曾支使江厌离去做什么,这是金凌第一次看到,还有人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女儿。
好在这样的日子里,也并不是全然没有光亮的。
村中有赶考的赵秀才,长得老实又腼腆,临行前在少女家门口徘徊许久,等到黄昏,才等到少女出门。
“阿妙。”他笑起来也带着书卷气,“我去赶考,等我回来,我就娶你。”
“我能娶你吗?”
像是黑暗生活里最后的光亮,阿妙眼角挂着泪水,终于笑出了声。
赵秀才没有食言,中举之后,他八抬大轿娶了阿妙,待她温柔无比,两人温存数月,赵秀才进京做官,做了朝廷有名的清廉刚正之官的下臣。
“大人心系天下,刚正不阿,礼贤下士。”他在信中写道,“为天下苍生,我愿意跟着他。”
阿妙识字不多,看不懂这些。
但赵秀才还活着,活的很开心。这一点,她总是明白的。
时间又走过半年,朝廷重臣巡视郡城时遇刺客刺杀,其麾下一文员拼死以命相救,重臣并无大碍,但文员的心口被洞穿,只苟延片刻,便失了生气。
几个星期后,阿妙收到赵秀才的尸首,和一车赏赐,以及大臣的一封亲笔信。
大臣在信中说他很抱歉。说赵秀才本应前途无量,说他已经把刺客千刀万剐,拔除了他身后的势力。
阿妙不懂这些,她只知道,她又没有光了。
“他是怎么死的?”阿妙垂着眼帘,看不清神色。
“他为救大人而死。”
“他是替‘大人’去死的。”
“……”
“‘大人’,是谁?”
刺客已死,阿妙的恨意却没有死。她只知道她的丈夫是替一个文臣去死的,于是便恨上了所有的文臣,如果没有这个文臣就好了,他的丈夫就不会死了。
赵秀才失去了心脏,所以失去了生命。
当天晚上,阿妙把邻家小厮骗进家里,用药药晕他,挖出了他的心脏,安进赵秀才的胸口。
新鲜的心脏带着浓重的怨气,赵秀才竟真的摇摇晃晃的动起来,但他尸首不全,死前又并无怨念,仅仅尸变半个时辰,便又倒了下去。
阿妙自此,如获至宝。
她四处搜寻文臣,挖他们的心,安进赵秀才的胸口,心脏本是至阳之物,其死后的怨气挥发之后,内里的阳气便留在赵秀才的尸身里,是以许久之后,他的尸首仍未曾腐烂。
而阿妙也在一天天的疯狂中,逐渐失去了一个人的根本。
金凌看着她在大雨里发疯的挖出又一个人的心脏,那些人根本不是被掐死的,阿妙掐着他们的喉咙,是不许他们尖叫,不许他们挣扎。
他们是被活活剖心而死的。
最终,她跪坐在原地,看不出原样的脸上一片疯狂与苍白,金凌感到那阵愤怒和怨念跟着烧到自己心里,如同爆炸般在他脑海里无限重复,阿妙仰头尖叫长啸。
凭什么?
凭什么她就要受尽冷眼,凭什么她的丈夫死了她连恨的人都不能有,凭什么她的丈夫分明是因为那个人而死,那个人却又一副伤痛欲绝的模样?
她的丈夫,就死的这么可笑吗!
那她这么多年的辛苦,难道连个恨的人都没有吗?
她活该这么痛苦,活该被人戳着脊梁骨说她克夫吗?
情绪的积累压得金凌喘不过气,头痛欲裂,他终于明白,阿妙在一天天的复仇中变得疯魔了,她早就不是人,却也不是鬼,她是个半魔。
一半是人,一半却已堕落成魔。
金凌在转化成魔的漩涡里挣扎,在意识里厉声尖叫,耳畔突然传来熟悉的银铃声,他的意识在深海中猛地浮出水面,睁开眼时,阿妙那张被仇恨扭曲的脸贴在他面前不过几寸的位置,左手已经掐住他的喉咙,另一只手正要向他的胸口掏去。
金凌拼尽全力飞出一脚,阿妙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呻/吟,整个人滚落一边,金凌立刻拿起佩剑,深吸两口气,趁着阿妙还没能爬起身来,当机立断斩下了她的双臂。
在响彻云霄的声嘶力竭的尖叫里,金凌终于脱力地瘫下来,顾不得地面肮脏,他贴着树干,大口喘着粗气,方才共情的影响还遗留在他身体里,他只觉得面前一切都在打转,赵秀才,大臣,阿妙的脸轮流出现,搅得他头痛欲裂。
夷陵老祖每次使用共情,也会这么痛苦吗?
不对,还没结束。
金凌突然想起来。
赵秀才,阿妙的丈夫,并不在这里。
阿妙的尖叫并不只是疼痛,她是在呼救,呼唤她的丈夫,她唯一的光。
金凌撑着身体站起来,赵秀才那张青白的、曾经应当是很温润的脸已经以势如破竹的速度逼近,金凌勉力格挡,被强大的冲力冲撞到树干上,后脑勺一阵发麻,眼前一阵阵发黑。
他拼命想要维持清醒,却只听到银铃又一次剧烈作响,他眼前又是一片白茫茫的雾气,雾气中隐约多出一个白色的身影,衣角翩翩,发间飘着鲜红的发带。
他听见一声轻笑,接着是走尸嘶厉的吼叫。
金凌头痛欲裂,终于陷入昏迷之中。
再醒来时,金凌看到的是一片金色的流苏。
柔软的床垫包裹着他的身躯,他的身体温暖又舒适,周身干燥而清洁,他偏偏头,看见一侧低头正在做绣工的江厌离。
“……阿娘。”
“阿凌,你醒啦。”江厌离惊喜的放下手中的针线,凑过来摸摸他的头,“渴不渴?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金凌摇摇头:“饿。”
他眼巴巴地看着江厌离。
江厌离轻笑两声,捧过一侧的汤盏,侍女伸手想要接过来,江厌离笑着摇摇头,亲自把金凌扶起来,一口口喂莲藕排骨汤给他。
这是他最喜欢的汤。据说是云梦的特产,也是他母亲的拿手菜。
江厌离说,小时候,她的两个弟弟会为了几块排骨大打出手,最后两个人边打边吃,连佐料都抢的一干二净。
金家主母说这句话的神情,带着深切的怀念,又带着她一贯的无限柔情。
金凌明白,这是因为当年总在抢夺排骨的两人,如今已经只余一人了。
汤没喝完,大门就被粗鲁的撞开。一个剑眉星目,面容俊美的男人走进来,身后是一身紫衣,细眉杏眼的江家宗主。
两人这么多年仍然互相不对付,但今天倒是如出一辙的怒气冲冲。
金子轩大步走过来,江厌离看了他一眼,担忧的摇摇头,金子轩对她点点头,接过她手里的碗,一撩衣摆坐下来。
金凌忍不住往后缩了缩。
“躲什么?”金子轩挑起一边眉毛,“当初跑的时候不是一点都没退吗?”
“是你说我可以去夜猎的!”
“我说你可以不带仙子不带护卫不跟同辈结伴自己去了吗!”金子轩怒道,“金凌,你真是长本事了,一个人跑去穷乡僻壤里除祟,要不是你还算有点自知之明,知道发信号烟花,你现在怕是还躺在哪个小破村子里呢!”
信号烟花?金凌一愣,“我没……”
“你没什么?”江澄抱着双臂,“一地的走尸,一个半魔人,还有一个被强行转化的高阶走尸。”他慢慢地说,“金凌,你真了不起,杀干净才知道发信号烟花,你怎么不干脆等到自己死了再发算了??”
“……那个走尸死了?”金凌越来越摸不着头脑。
“你什么意思?”江澄和金子轩对视一眼,“不是你自己杀的吗?”
这么想想确实蹊跷,几十只走尸,那么强大的存在,怎么可能是他一个孩子杀得了的?
“我不知道……”金凌说,像是想起什么似的,他忙道,“先说好,我说完了不许打我!也不许骂我!”
“你还敢跟我谈条件??”金子轩大怒,“你知道自己这次犯了多大的错吗???”
“我杀了几十只……可能有几百只走尸!”金凌吼回去,“我还抓了一个半魔人!”
“你很自豪吗?”金子轩咬牙切齿,“金大少爷为除祟命都不顾,感天动地?”
“先让他说。”江澄把手搭在金子轩肩上,面露凶光,“说完了再找他算账。”
“……娘!你看他们!”金凌委屈。
“好啦。阿凌这次做的是不错。”江厌离安慰他,“但错了就是错了,等会儿要乖乖听父亲和舅舅的话,该领罚,还是要罚。”
金凌撇过头去,不情不愿地点点头。
“是我大舅舅的银铃。”金凌说,“那几十只走尸,是被银铃镇住的。”
江厌离眼睛瞬间瞪大,金子轩肩上一痛,江澄的手猛地用力,狠狠地攥住了他的肩膀。
他顾不上疼痛,只把身体又向下几分,仿佛有个什么东西,又在活过来。
“那个半魔人,原本是个叫阿妙的女子……”金凌低着头慢慢说道,“……那些走尸就是被她挖了心的尸体,我杀了大约十几只,后来是银铃响起来,镇住了在场所有的走尸。然后我就拿剑把他们一个一个除掉了。”
“我觉得……这大概是大舅舅银铃的特殊功效吧。”
江澄看着他腰间的银铃,扯着嘴角笑的三分嘲讽:“说起来,温家人倒是说过,魏无羡在洞里三天三夜,亲自打出这一只银铃。”
“不愧是夷陵老祖,果然不是凡品。”
金子轩一言不发。
想当年他邀请魏无羡来参加金凌的满月宴,却不想被金光善和金子勋利用,在穷奇道截杀夷陵老祖,他闻讯赶去后,只来得及收下魏无羡手中紧握着的染血的满月礼。
这只银铃。
金子勋的咒自然是没能解开的。试图屠尽温家人未果后,金子勋亲自向他们赔罪,痛失弟弟的江厌离面无表情,任凭金子勋低头到肩膀发酸,也不肯说出一句原谅的话。
从那以后,她便再也不曾踏入金子勋的宫殿半步,也决不允许金子勋的人踏进她的所属。
她不能杀他,也不愿杀他。但她永远不会原谅。
“还有……”金凌犹豫着,“最后那具走尸,应该是别的什么人杀的。”
“我们赶到的时候,那具走尸已经死了。在场并没有别的灵力使用的痕迹。”金子轩道,“哪来的什么别的人?”
“真的!”金凌道,“我看到一个穿白衣的人……身边全是白雾……”
“白衣?”
“还,还有……”金凌绞尽脑汁,“他扎着一条红色的发带!”
此言犹如平地惊雷,炸的室中三人俱是一怔。
“什么样式?”江澄瞬间压下来,“长还是短,头发是散着还是马尾?这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
“……我,我没看到那么多……”金凌有些惊吓,“但……应当是散着的,像这样扎着。”金凌说着把两边的头发各捻起一撮,聚在一起,“发带鲜红,挺长的。”
“胖瘦看不清……但……应该和舅舅你差不多高。”
“……他还做什么了。”江澄一字一字地说。
“……我马上就昏过去了。”金凌不明白江澄为什么这么激动,“在我昏过去之前,我听见他短促的笑了两声。”
江澄脱力般的坐到地上,江厌离扶着他的臂弯,双手微微发抖,金子轩满手的汗,三个人交换神色,对着金凌的银铃一脸茫然。
江澄咬着牙,一把扯下金凌的银铃,金凌发出一声惊呼,江澄顾不得太多,对着银铃吼道:“魏无羡!你给我滚出来!”
他边说,一张脸边扭曲起来,金凌从未在他舅舅脸上见过如此丰富的神情,似是欣喜若狂,又像是愤怒万分,说不清是期待,还是仇恨。
银铃纹丝不动。
“……什么意思?”金凌不懂。
“……魏无羡死的那天,穿的就是一身白衣。”金子轩轻声道,“他一贯以红发带束发,天性潇洒喜笑,身修鬼道,故而我们查不到灵力的痕迹。”
“你,你们的意思是……”
“阿羡的魂魄,可能就在其中。”江厌离眼角落下泪水,可嘴角却分明是笑着的。
江澄还在对着银铃吼叫,但无论如何咬牙切齿,放出了怎样的狠话,那颗银铃始终表现得像个普通的银铃一般,没有丝毫反应。
“……你这傻逼!!”
江澄举起银铃欲摔,动作到一半又满脸纠结的停下来,发出一声愤怒无比的冷哼,把银铃狠狠扔回床上。
“你给我老实待着。”江澄恶狠狠地说,“过两天再带你出门夜猎。”
“我还能出门夜猎吗!”金凌惊喜。
“我亲自带你去。”
“还有我。”金子轩道。
“……你伤好了吗?”
金子轩三日前,在一次夜猎中不慎受伤,现在右臂仍使不上力。
“魏无羡不止是你们的亲人。”金子轩道,“他是我的客人,迟到了十二年。”
江澄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笑声,用力合上门。
金凌在桌边给蓝思追写信。
他自然是不敢说太多的,但有些话不说出去他憋得难受,含含糊糊讲了一片,又重点夸大了自己的功绩,唤来信鸽把信寄了出去。
蓝思追虽姓蓝,却是温家人。当年夷陵老祖魏无羡身死穷奇道,四大家族派出代表上了乱葬岗,未能看到预料中的温氏余党,只是一群聚居在破房子里的老幼妇孺。
大多,都不是仙门人士。
赤峰尊聂明玦刚正不阿,却并非完全不明事理。在蓝江两家劝阻之下,温氏余孽全部迁往岐山旧址软禁,而最小的孩子阿苑,被温情秘密交给蓝家,从此改姓为蓝,赐字思追。
回信隔日便到。蓝思追先是恭喜了金凌此次的大丰收,接着又说,他在藏书阁里查过,这可能是一种叫做银铃仙的东西,寄居在银铃里,并非器灵,却是小仙。
“还是个仙子呢。”金凌笑出声。
真正的“仙子”从门外探头探脑地溜进来,蹭了蹭他的小腿,打了个哈欠,窝到小窝里不动了。
金凌眨眨眼,看着手中的银铃。半晌,他把银铃放在仙子的头边,仙子的鼻息正冲着银铃的一侧。
“一个大仙子,一个小仙子。”金凌觉得好笑。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隐约看见银铃轻轻颤抖着。
大概是很开心吧。金凌想,谁不喜欢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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