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暮秋此刻正坐在麻衣的床上,看着可怜兮兮的倒楣孩子麻衣姐姐,脸上露出莫名的笑容,简直好像突然得到了三斤小鱼干的猫。
麻衣姐姐和上条当麻虽然有着性别上的本质差距,性格上也难免有一定的出入,但是其他方面着实相去不远,譬如学习成绩惨不忍睹。
每当苏暮秋看到麻衣愁眉苦脸干坐一个小时,却也很难完成一页习题的时候总是不免要想,把主角设计成一个热血笨蛋难道是打字机的恶趣味吗,还是说因为打字机本尊也在妒忌这个把妹手,所以才非要让他倒楣不可?
虽说这种勉强算爽文的轻小说,主角多半应该是作者一部分思想的显化才对,但有时真的写了一阵子之后就会发觉,作者当真只是在写作,主角也仅仅不过是作者笔下的角色而已,跟作者本人根本就没什么关系。
因此打字机当然也有嫉妒他笔下主角的可能,嫉妒这种情绪本就是不讲道理的。
而且这个理由其实还相当充分,毕竟自家那位姐姐大人的原型可是打字机的初恋情人来着,苏暮秋才不相信那个打字机自己会是个热血笨蛋,而上条教主的原型正是打字机本人呢。
所以上条教主就只是一个普通的角色,就好像是打字机的情敌一样,因此教主的倒楣一定是为了满足打字机的愤怒和嫉妒。
苏暮秋其实有时候也会看见有人说姐姐大人是作者亲女儿,这简直是无稽之谈,绝没有谁会把自己喜欢的人当女儿看的,除非这个人简直是个疯子,或者是个比外号里带有某个超自然物种的父亲还要丧心病狂的存在。
麻衣刚接到她家可爱的小班主任的电话,脸上尽是颓然。
那位传说中的不老不死的生物打电话找麻衣通常没有更多的事,也无非是要她补习功课。既然是要“补习”,那么最合适的时间无疑是“假期”。倘若这世上还有人愿意耗费宝贵的假期去参加那种就算参加了或许用处也不会太大的补习班,这人一定是害了疯病,幸好麻衣只是倒楣鬼,暂时还没有疯。
可惜师命难违,尤其是对方还是一只看上去像是永远也长不大的小萝莉,这样的老师的要求,又有谁能狠下心来拒绝?
苏暮秋看着愁眉苦脸收拾书包的麻衣,笑得蔫坏。不知何时起,看麻衣姐姐倒楣已经成了她最大的乐趣之一。
然而麻衣并不知道自己收留的这只萝莉是个幸灾乐祸的小坏蛋,还只当她是个很乖巧很可爱的、那种不论是哥哥还是姐姐都会希望能在家里养一只的妹妹。
就算不是妹控,世上又有几个人会拒绝一只软糯的妹妹?
因此最近几天麻衣也在苏暮秋身上找到了乐趣。
算起来,造成这个乐趣的罪魁祸首只怕还是食蜂,因为她那天买了一大堆奇奇怪怪的装备,而苏暮秋又老老实实地带回了窝,若是有人家里养着一只萝莉,她该怎样才能控制住自己要好好打扮这只萝莉的欲望?
至少麻衣不论如何也控制不住。
最开始的时候麻衣和苏暮秋并不能算太熟,虽然她们互相之间的称呼说不定比数年的老朋友还亲热,但这两个人毕竟还只是初见。因此最基本的礼貌还是得有的,麻衣也没敢真的动手,毕竟她也不晓得这娃什么时候会因为什么事炸毛,万一影响到了这并不坚固的情谊,实在有些不太好。
可是后来麻衣就发现,这只萝莉一大早醒来的时候总会顶着乱蓬蓬的头,坐在床上呆愣愣的犯傻。麻衣这时总会想去替她安抚好那些不安分的头发。
麻衣终于忍不住在第三天的时候下手了,于是她就发现这孩子在刚清醒的那一段时间里简直乖得好像顺了毛的猫,哪怕麻衣偷偷把那个猫耳发箍戴在苏暮秋头上,她也好像一点都不知道。
事实上她的确完全不知道,苏暮秋一大早坐在床上的时候其实还在发怔,恍惚神游天外,甚至连自己是个啥都不知道,脑海中不断回响着那三句灵魂发问: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然后又莫名其妙地进一步触及本源:我是谁、我从哪来、我要到哪里去。
负担着乱糟糟如浆糊的脑袋,苏暮秋自然就没空管眼前这个晃来晃去的影子究竟在干什么了。
当麻衣发现苏慕秋会随着自己的动作很顺从地抬手或者偏头之后,她总算克制不住了。
所以麻衣这个乐趣毫无疑问就是摆弄苏暮秋,就好像大部分女孩子在幼女时期都很喜欢的摆弄洋娃娃一样。
然而苏暮秋根本就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直到她被胃酸折磨到彻底清醒之后,在镜子前站定,准备洗漱之时,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身上穿了一件她口中的“花里胡哨”的裙子,手臂上还环着“乱七八糟”的装饰,白皙纤细的腿正裹在长筒袜里,足下踩着的也不知何时变成了粉嫩嫩的兔耳棉拖鞋。这是夏天啊喂,穿这样的拖鞋不热吗?
然后苏暮秋就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之中。
电击公主的优良基因带给了苏暮秋得天独厚的优势,小富婆食蜂那厚度可怕的钱包又为后天的加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麻衣姐姐的审美虽然比中庸高明不了太多,但这些已经足够,苏暮秋已在镜子中看到一只相当可口的萝莉,连她自己都忍不住有些心动。可这个人偏偏是她自己,你说这事难道不可怕?
倘若苏暮秋只不过是女装,实际上却是那种(动词)出来比(人称代词)都(形容词)的那啥大佬,那样倒也无妨,可是她却真的已是“她”,若是有人遇到这事,难道不会心塞?反正苏暮秋现在是挺难受的。
然而既然已经被麻衣打扮好了,苏暮秋索性也不管了,懒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反正挺好看嘛,又不影响行动嘛——才怪,总感觉裙子底下凉嗖嗖的,平素里最温柔最可爱的风此刻也变得面目可憎了,苏暮秋总算理解了姐姐大人那个奇怪的癖好,并且在当天就做贼一样地去了某个商场,随后立即回家加入了“安全裤邪教”。
这几天以来,苏暮秋一直在和食蜂培养感情,当然这是系统的吐槽,她自己是绝不肯承认的,毕竟事实上她只不过是和食蜂到处玩耍。
其实也没大有什么好玩的,学园都市本身也不是什么旅游景点,除了学校之外大概也就只剩下研究所了,但是只要有朋友在身边,就算只是对坐无言,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朋友当然是越久越好,这正和酒一样,食蜂虽不算苏暮秋的老朋友,但幸好新朋友总会变成老友的,苏暮秋正在做着这样的努力。
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食蜂共吃一只可丽饼。
其实也并不是苏暮秋刻意为之,只不过是因为她一不小心买到了鸡蛋火腿可丽饼,她完全接受不了这个可怕的味道,当时脸色就变了。
按说要是原本的清虚真人,倒也不是很在意,好吃就完事了嘛,只要味道不坏,根本没什么好挑剔的。但许是hormone的影响——对,没错,就是那个音译是荷尔蒙,但后来为了严谨而翻译成激素,可是标准翻译却并不如音译听起来逼格那么高的东西——现在的苏暮秋对甜食有着一种奇怪的执念,那就是但凡能做成甜味的食物绝不会吃它咸味的同源产物,放到豆腐脑的争锋之中,她就是妥妥的甜党。
所以说,咸逆受死(手动滑稽)!
因此鸡蛋火腿可丽饼于苏暮秋简直是一种灾难,慢说下咽,就算咀嚼也仿佛会带给她源自舌苔的痛苦,而这个时候食蜂手中的那一只饼表皮上却是香甜的巧克力,见到了这种甜到心底的东西,苏暮秋还能怎么办?无疑是厚着脸皮凑上去咬了一大口。
食蜂起先是一愣,毕竟严格说来,她们真的算不上这种程度的老朋友,可是当她看见那张脸时,总是忍不住想起那个人,那个她就算不忍记住,却也绝不肯忘记的女孩子,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不免要比为猫咪顺毛的时候来得还要温柔。
其实就算她没有想到那个女孩子,也多少有点无可奈何,食蜂不经意的一瞥,就注意到了苏暮秋那个时候的表情,简直像是自家最年幼最迷糊的小妹,谁会介意自己手上的零食被小妹咬了一口呢?或者不如说,若是家里真的有这么一只妹妹,不论是做姐姐的还是做哥哥的,简直恨不得要把世上所有美味的零食全部堆到她面前,只要看到那双亮晶晶的、带着满足笑意的眼睛,就简直比赢得了天下还要自豪。
苏暮秋并不知道食蜂对自己的心思现在已隐隐然开始产生变化了,毕竟她也只不过是在做她认为对的事,就好像她当年还是“他”时,就已不止一次和才有一面之缘的人交朋友,只要成为了朋友,其实就顺理成章了,谁会介意和朋友共饮一杯呢?
于是,苏暮秋就在自己都还不知道的情况下,好像已经开始渐渐地将麻衣姐姐和小祈的好感度刷得炒鸡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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