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魔女活腻了
超小超大

时间在流逝,日常也温馨

“你不用担心,有着你的艾伦叔叔,你不会有什么大的危险,不过刚成为魔法师的那几天你最好不要去教会,身上的味道很浓郁,如果遇到神职者或者超凡骑士会十分危险,他们的鼻子比狗还要灵敏。”

“我知道,艾伦叔叔也这样告诫我。”菲利斯已经快要把我的马卡龙吃完了,不过没关系,反正我野不是很想吃,“骑士这种存在真的蛮奇怪的,教会一边否认超凡力量和怪异,却又一边训练着骑士,甚至不少的贵族手里都有着拥有超凡力量的骑士。不过那很少就是了…”

“教会只会做对他们有利的事情,而且要对付魔法师骑士就是最好的选择。”我打断了菲利斯的话,“不过骑士也并非是魔法师克星,只要提前做好准备反杀是很容易的事情,而且他们需要保护平民,大部分时候也管不了我们。另外教会的圣骑士和贵族手中的超凡骑士可不是同样的品种,如果你不了解区别的话最好去看看《剑与骑士》这一本书,里面有详细的记载。”

“我们可以不要提看书吗?每次看书我都会打瞌睡。”菲利斯撑着下巴看着我手里的《种族》郁闷的说道:“真是不明白为什么你会那么的喜欢看书。”

面对菲利斯的疑惑,我笑了笑,用平淡的语气叙述道:“因为书本是探知世界最快捷的手段,比起自己慢慢的查证,借用前人的智慧不是更加简单吗?不过你一头大猩猩不喜欢看书也是很正常的。”

“不,我不喜欢看书只是因为我老妈总是拿书砸我的脑袋。”菲利斯整个人都快要爬在桌子上了,她语气不满的说道:“那么厚一本书啊!打到可疼了。”

“我深有体会。”嗯,我也有过被她母亲砸的体验,而且还是正好打在了当初磕出都包上,那感觉,比起老坛酸菜还要酸爽。

“不过看书是很有必要的,学习的途径有很多可以选择,最简单的是听人传授,但是方便的还是看书。多看些书,最少不会一问三不知。”

我喜欢看书就是因为书中很多的东西对我来说都是非常有用的,当我想要了解什么都时候,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去图书馆针对性的寻找一两本书。

看书给我带来的收益是很多的,远远高于我慢慢的去观察,再看完书有了大致的了解之后,那么再观察也会事半功倍。

曾经在塞尔斯城堡里时只有看书这一个打发时间的选项,哪怕是给我一台ps4我也不至于无聊,不过也多亏了无聊的关系,那段时间收获了一堆没有什么用处的奇怪知识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吟游颂歌,还有一堆无趣的鸡汤小说等等。

“如果我能够看的进去的话我一定回去试一试的,不过我显然并不是一个好学生。”

“你当然不是…毕竟没有那个大猩猩可以成为好学生的。”我说:“不过菲利斯,你不用太过于担心魔药的副作用,越是担心越是容易出差错,放开心,只需要记住几点,不要好奇的去聆听低语,也不要尝试记下那些语言,同时报仇内心的平静,那么你就可以轻松的过去。”(大概…)没错我只是给她添一碗鸡汤而已。

伴随着着钟楼的钟声,我们的交谈也戛然而止。

菲利斯未来会成什么样呢?这个我也不知道,能不能过去那一关我也不清楚,不过以她的心理状态,要想度过魔药的适应期是非常容易的。

“上课去吧!”

学校生活并不枯燥,但也并不是十分的有趣,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在这里依旧可以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这些都是基础,也偶尔有涉及高端的东西,但是老师并不浪费太多的时间去讲那些学生们无法理解的事情。

除了课堂上学到的,还有更多是在那些书中读到的。

已经过去了很久,怪物也没有出现了,就和尤雅一样,许久没有出现了。

而我也在没有进入到那意识深处的房间,也再没有和尤雅见过。我是应该庆幸吗?可是我的心中更多的是感到失落。我想起来尤雅曾经说过的一段话,她总有一天会离开,或许她真的消失了吧…

到底是怎么样我也并不清楚,如果可以我并不希望她消失,不论怎么说,尤雅也是我的一部分,即便她总是说着要上位。

而怪物…我早已经放弃了杀掉他的想法。

找不到,自然也杀不了。没有任何关于它的消息,即便是艾伦也知之甚少。

时间就这样又过去了一年,这一年和往常一样…

“尤雅,或许真的再也不会出现了吧?那天就是她的道别吗?是因为我肯定了只有我的存在吗?算了吧,我自己都快被我自己绕昏了。”

我坐在家中的窗边,那里又被我改造出来一个书桌,在那里看书比起在昏暗的书房中看书更加的轻松。

今天是夏天,我穿着一身清凉的连衣裙,因为在家中也不需要太过于在意什么形象,往往都是怎么样舒服怎么样来的。

桌上除了我自己记录下的一些书以外,还有的是来自与图书馆,那里的书籍是海量的,我如果想要读完的话,需要花费的时间也是海量的,所以到现在为止我也只看了一部分而已,很少的一部分。

菲利斯在去年冬天就成为了并不算光荣的魔法师的一份子,不过她所经历的低语却是有些恐怖,依照她的精神状态,应该不至于变成那样。但是万幸的是她安然无恙的度过了那最苦难的时光,虽然因为精神上的折磨她请了一个月的假以及瘦了一圈,可是很快她就恢复了过来,甚至还胖了一圈。

只是她越来越像一个大猩猩了。

对于魔法她似乎是在重点学习家族的矿石魔法,也就是以珠宝为主要载体的各种魔法。

至于可爱的缪斯,她很意外的轻松度过了适应期,甚至并没有遭遇多么可怕的低语。嗯,或许是傻人有傻福,胆小的缪斯反倒是轻松的度过了那可怕的适应期。

而莎拉…今年莎拉并没有再到学校来了,从缪斯的口中我才知道,莎拉决定却竞争圣骑士的资格,而送她走上这一条路的正是凯瑟琳。

不管她的未来会如何,我都会真心的祝愿她可以幸福,最少不用去面对各种奇奇怪怪的怪物。

而我?

嗯,很平常,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此时我正在写着一本小说,唔,并不是多么高大上的玩意儿,也并不当所谓的文抄公,那种职业实在是有些考验记忆力,而我可不觉得我记得住我看过的小说,更何况我前世的时候并不喜欢看书,打游戏才是真爱好吗?

其实这只是一本记录一些东西的书,要称得上小说或许还要差一些,那是有关于兽人的一本书。

至于魔法的革新……别说了,那太需要时间了。

我必须革新魔法的原因主要还是因为我已经不能再尝试喝下下一个阶级的魔药了,虽然不知道我现在到底处于哪个阶段,但肯定是最靠后的那几阶段。

不要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因为我是一名魔女,本身魔女喝下魔药就是一个极其危险的行为,几乎是必死的结果,但是我活了下来,可是没有人可以确定下一次喝下魔药的我会变成什么样。

结果即便是死不了,那么肯定会比死亡更加难受。

咚咚咚!

门外传来了格林的声音,“小姐,午餐以及备好了。”

“知道了,我待会就过来。”我放下手中的笔,站起身子伸了伸懒腰,然后走到落地镜旁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裙子,裙摆略微有些短,不过因为我人矮的关系只要不作死也不可能倒霉到在家里走光的,唔,其实也并没有什么事。

只不过我习惯性的穿上了灯笼裤,至于为什么吗?或许是觉得不够安全吧!

镜子里的我头发有些乱,今天早上我好想有懒床了,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起床气还把格林骂了一顿,唔,可怜的格林。

“啊…又打结了,待会让格林帮我梳理一下好了。”

“你真矮!”

在镜子前自言自语的说了一会,我光着脚就跑下了楼,格林总是把地面拖得很干净,即便是光着脚踩在地上也不会弄脏脚脏。光着脚踩在地上其实是很舒服的一件事,凉快的木质地面踩着非常的舒服。

“小姐,不要总是光着脚在地上走来走去,会生病的。”格林就像一个老妈子一样,总是管着我。

我对着他做了一个鬼脸就跑开了,或许是因为太过于得意忘形又加上可恶的格林将地上拖过的关系,脚下滑整个人就翻车了。

“哈哈哈!哈哈哈!”

不远处的鸟笼里面传来了傻鸟那一卡一卡的笑声,这家伙居然学会幸灾乐祸了。

我连忙爬起来,习惯的拍了拍裙子然后又整理了一下之后,恼怒的对笼子里那只胖得已经飞不动的傻鸟说道:“如果你再笑一声,我就让格林一天不喂你!”

傻鸟的笑声戛然而止,这字胖鸟真是太可气了,也太现实了。

“小姐,你没事吧?”格林走过来蹲在我的面前,视线和我平行盯着我的眼睛,语重心长的说道:“小姐,不要乱跑,要是再摔倒了那可就不好了。”说完还还手贱的揉了揉我的脑袋。

我甜甜的对他笑了笑,威胁到:“如果你再像一个老妈子一样,我就让你一天不喂那只傻鸟!”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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