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秧歌其一,智某
“茕茕,妙啊妙啊,哪找的?”
这是让人一瞬间联想到列夫托尔斯泰胡子的发型----完全就像是雄狮的鬃毛,又像是吞进一把张开的伞的猫一般。无数撮彼此交叠的刘海被向上刷起,尖端越过额头如陈胜起义般直指苍天,两鬓处的发量略薄但仍如电场线般垂直鬓角向外,反而更突出了头顶处的向上翘起的深沉深黑发量,其两侧犬牙交错的颜色对比极像一粉一黄的两圈花环。就像头顶着一个伊丽莎白圈的如此这般奇妙发型颇具视觉冲击。
留着个如此的奇妙发型的少年,年轻的像是会去抱着孙先生卧像处嚎啕大哭”失败了”的那类存在。而他身上穿的更是奇妙无比----似乎是在卫衣的基础上改动的,在肩膀,肘部,腕部三处齐齐地如美工刀裁过的皮肤般整齐断开,断口两端各开数个小孔,用一条黑色衣带往复穿梭如在一个小灯泡上连上一堆小灯泡般相并连,看上去就像是衣袖断了后被节俭的奶奶在灯下,用针线重新缝合起来一般。而他穿的那条长裤则是在喇叭裤的基础上改动的,在内外两侧从大腿中部到小腿中部挖出两个菱形状的镂空,边缘又以数条黑线上下如最简单的电路图般相并连。全身上下都是黑线相联的他却又穿了双没有鞋带的黑色轻网鞋,突出了一种就像是在满是肌肉男的片里出现一个漂亮无比的黑丝女角色的那般感觉。
“白糖,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朋友,智辉曙,字光耀。你叫他智慧树就好,他是从圣杯战争中活下来顺便白嫖了个老婆的男人,他喜欢娼,嫖,绕牌,男囚。”乔穹茕一边拍着这位奇妙的男人一边笑着,接着推了把唐白叶介绍道,”智慧树,这位是我女朋友,叶白糖,字庭石。”
“彼其娘之,茕茕,令尊这时候一定在种枇杷树。”智辉曙笑骂地推了下乔穹茕,随即转向唐白叶,眨了眨眼睛道:”大嫂真是好福气,茕茕他可是正义的先驱,开炮绝对精准。”
“...........光耀你好。”
事实上唐白叶此时表面镇定无比,内心却是慌的一批。
怎么办啊,完全听不懂啊!这两人讲的都是些什么啊?大佬讲解一下啊!圣杯是指那个回蓝的装备吗??枇杷树又是什么梗啊?项脊轩志吗?正义的先驱又是哪个??开炮又是啥?
“用不着叫表字,叫我智慧树就好。”智辉曙嬉皮笑脸地说道,”这都9012年了.....”
“光耀。”一个就像是从西伯利亚刮来的风般的语气从一边传来,就像是逼着你挖白令海峡的监工般,”就差你了,准备。”
“来了孙姐!”智辉曙当即跟片酬是个盒饭的小龙套般潜衣缩首,正襟危坐到了一旁的银发女人身旁,一如某位四杀队友的人马玩家般开始玩起了手机----准备之后就是选英雄的画面。
Honor of Kings----这是猪人窃国之前的Z国(那时据说尚称朱朝)乃至世界(据说那时七洲半者为其行省)所风靡的一款5v5不公平手游,于末帝自挂东南时停服,在猪人窃国时被世人遗忘。直至新朝世宗年间被一马姓江南富豪于一硬盘中发现,遂重现人世,以其3.31G的游戏内存投放市场,历时四年,渐显疲态,各类问题层出不穷,但玩家尚广。
显然,这二位也是这游戏的玩家。
我狠起来用自己杀自己----这对这个银发女人而言再正常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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