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城的冒险家期待着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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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铭刻于身体的记忆

孤身一人来到迷宫十二层无疑是找死的行为,莉莉丝说的没错,不组队一个人来到迷宫的中层简直就是疯子,而我呢正为我这疯狂的举动付出代价。虽然一路上我尽量避免与怪物接触,但是要一口气到达十二层显然不是那么轻松的事,在花了差不多半天的时间,我才跨过第十层的蓝色魔法阵来到了下一层。

在迷宫里每十层迷宫就是个分水岭,不仅怪物的实力变得强大,刷怪的速度也变的频繁,当我刚逃脱掉十层怪物的追赶来到这里时,面前就已经有七八个怪物把我包围了。

“守着传送点吗,真是麻烦的家伙。”围着我的怪物是群黑色的兔子,当然这些兔子跟普通的兔子不同,它们的体积差不多有成年男性身材大小,黑色的毛皮覆盖全身,耳朵耷拉着,嘴角边两颗突出的长牙是它们的攻击手段,除了眼睛跟普通的兔子一样是红色外,就再也找不到其他的可爱之处了。

虽然我很想避战,但这些家伙挡在我的面前,不冲过去的话就不能到下一层去了。我的武器是插在腰间的短刀,这种武器用来攻击一二层那些迟钝的怪十分的方便,但是面对石兔就没那么简单了。它们不仅动作灵敏而且皮毛跟石块一样硬,虽然攻击力不强但是防御力却出奇的高,它们成群行动,利用自己的敏捷与防御力消耗猎物体力,的等到猎物体力耗尽时再用那对长牙刺穿猎物的喉管。

看来没时间给我休息了,将手放在腰间匕首上,摆出一副攻击姿态,石兔群没有给我过多喘息的机会,加快速度朝我扑来。如果在这里跟它们战斗会耗费太多体力,今天的任务目标不是它们所以没必要浪费时间与体力,一个人来到这里我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准备。放在匕首上的手只不过是假动作,在它们扑过来的同时,我将手放入了口袋里,然后将我的秘密武器扔到了地上。

“砰!”一阵没有焰火的小爆炸,地面升齐了阵阵白烟将整个空间里的视野全部遮盖,这种情况我早已适应,找准机会的我一瞬间从这里冲了出去。

虽然速度与防御力高但是视力却不怎么样,藏在口袋里的是烟弹,几颗手掌大小的黑色丸子,虽然没有什么威力,但却可以一瞬间制造出浓厚的烟雾,对于冒险家来说是十分方便的道具,因为之前一直在上层所以没机会用,今天终于派上用场了。

一路上利用着烟弹四处逃离。总算是来到了第十一层的传送阵前了,闪着淡蓝色魔法阵前好像有人趴在那里,走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具尸体。应该是在最后一刻从十二层逃到这里来的吧,可惜的是他并没有幸存。

尸体已经被怪物啃的七零八落,分辨不出是男是女,而我也没打算把他的尸体给带出去,这里是迷宫,这种东西很常见,而且说不定下一秒我也会变得跟他一样。我无视尸体朝着传送阵走去,在跨过那之后眼前便成为了白茫的一片。十二层被称为迷宫的冰原之层,至今人们都没有弄清其原理,在不同的迷宫层数也会出现不同的环境,有冰原,有沙漠,有海洋,也有丛林,就像把外面的世界直接搬进来了一样,让人丝毫没有身处迷宫的实感。

冰原层是一个十分危险的地方,由于到处都是积雪,这里的怪物也形成了自己的伪装色,如果稍不注意可能就会落入到怪物的陷阱。好在我的目标并不是擅长制造陷阱的对手,在刷怪频繁的情况下,我很快就找到了目标,雪白的毛发,壮硕的身体,像冰锥一般长在额头的角以及锋利的獠牙,躲在冰柱后面的我静静的观察着我的猎物。现在问题也来了,出现在面前的是狼群,冰原狼是群居的怪物,狩猎也是一起行动的,如果要袭击它们不做好以少打多的准备是不行的,而且它们跟石兔不同,动作与嗅觉都极其灵敏,而且攻击力极高,一旦被它咬住就绝不会松口。

“一个人干掉十个啊。”真是好久没有做这种事了,不知道手感会不会变得生疏,这次的对象不是人类。

如果是以前的我干掉它们应该不成问题吧,身为暗杀者最擅长的就是在悄无声息里解决掉对手,武器选择短刀也是那时留下的习惯。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一生都不想再使用这份能力了。苦笑着慢慢拔出自己的武器,屏住呼吸隐藏自己的气息,领域展开。

目标是最外面的那只狼,处于群体最低端的它在狼群里是起望风作用的。领域是我的特殊技能,目前我只能维持两分钟,在我展开领域的这段时间里,气息会完全消失,存在感也会降低,在这种状态下即使我靠近对方也极少有人能够察觉。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他们的大脑都只会处理自己所在意与注意的物体,不去在意的东西就像背景板一样容易被人忽视,即使出现在同一个场景,视野被束缚的人,大脑在接受到这些信息也会将不在意的部分选择性的删除掉,比如在街上看到一个美女,目光被其吸引,而这时从你身边走过的其他人都会被忽视,即使他们确确实实的进入到了你的视线中,但他们做过什么,说过什么话却完全没有留在记忆中,现在降低了存在感的我就是它们眼中所忽视的东西。

“嗽!”不到三秒的时间我拉近了与望风狼的距离,它还没有察觉到发生了什么然后喉管就被刀锋割破,声音都没发出来就倒在了地上。第二个目标在望风狼的后面,仅用一秒就来到了它的身后,然后以同样的手法将它放倒,接下来的狼也是一样,喉管,大脑,心脏,能一击击杀敌人的位置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不对与其说是大脑记住更像是身体记住了一样,还未来得及思考,手里的短刃已经刺出,仅仅用了一分半狼群便全部倒地。

“一二三.......”一共十七只,远远超出了目标任务,死掉的狼化成魔石与任务物品,身体渐渐消散,我打开收纳袋将其一个个全部拾起,全部回收完后我才发现,自己的双手颤抖个不停。

“一点都没忘记呢。”杀人的手法,刀口刺入的位置,那些铭刻在我身体里的东西我一件都没有丢掉。当养父说我不用再使用这份能力时我是那样的安心,可即使过了这么多年,这份力量这种感觉我依然没有忘却。

“放弃原来是这么难的一件事吗,真是受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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