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简之:不好玩,我要回七十五旗找弟兄们玩儿了。
白肆逸:不喝酒了?
白肆逸:今天你吃错药了吧?你不是一天不喝就难受吗。
姜简之:就允许州官放火,不允许百姓点灯了?
姜简之:咱俩都是同类人,黑白通吃…很累吧。
白肆逸:我陪你回去。
整个帮都知道,老大她不喜欢娘炮,所以偏偏栽在白肆逸手上了。以前每晚八点半,混子们都在阁楼栏杆趴成一排吹口哨,蒙蒙天色刚沉淀好,又让呼哨搅起一层絮状的雾。
那个时候白肆逸在道上初有成就,还经不起调戏,就臊红脸瞪他们,把三好和校服外套一道裹进包里。
后来她爸妈去世,她顺理成章继承了总裁一职。事业不仅蒸蒸日上,就连刚建立起来组织入围的新鲜血液也日益增长。
很快,总部容不下这么多人,白肆逸又建立了分部。
她和姜简之都是一路搀扶着打起来的。姜简之本就是孤儿。她如果没有白肆逸的帮忙,自己也没法一手遮天,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成长为商业界最年轻的董事长。
她从前管这位哥叫姐姐,初中开始,俩人混出模样了,姜简之就带着七十五旗搞排场给她看,让人开面包车接她放学。
起初她不喜这套,一路闷着,直到旁边姜简之腾出手捏她后颈。怎么说那种感觉,皮肉间的接触太直白,小三好一激灵,自卫似的往回缩脖子,惹得始作俑者笑颤了肩。
后来她们经常一块在这辆面包车上到处逛,放嗨到崩溃的打击乐,两个小疯子按着节奏拍喇叭。可姜简之最喜欢是偶尔一两首粤语老歌,那么温柔的呢喃,白肆逸侧头,看见她红润开合的嘴唇。
那么温柔。
再后来,就变了味儿。
沈记越发猖狂,以至于没了底线。
可姜简之败在感情上,总是在她手下服软,不会反驳,任由着她欺负。
白肆逸:七十五旗的格局还是老样子啊。
白肆逸:快有五六年了吧,一点没变。
姜简之:是,都没变。
姜简之:在等你回来,不然怕你认不出。
白肆逸:你还记得吗那个时候,你总喜欢抱着我在阁楼上看星星。
是啊,那个时候。
她看向窗外,夜幕为衬,灯火偶尔坠入红角,又凝在指尖,重聚为毛茸茸的光点。姜简之想着,这就是我的地盘啊。
姜简之:也都是那时了,我还在自欺欺人,不肯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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