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封天
超小超大

第13章 小海初露锋芒

七月中旬,一日清晨,陆林风迎着朝阳在帐篷外对着木桩练刀,小海在一旁安静地看着。

乌力格牵着两匹马走到陆林风身边,说道:“安答,今年你真的不去北海交易会了吗?”

“不去了,还是谨慎些好。”陆林风停下来摇摇头说。

“放心,这些天咱们打猎来的皮子足够多,你要的书,笔墨纸砚,我会尽量帮你都弄齐全。”乌力格拍了拍胸脯。

“安答,记住,你和特木儿,还有哈森,一定要分别去买这些东西,最好一个人一天买一类,分三天去买,这样不容易被有心人起疑。”陆林风很认真地的叮嘱道。

“记住啦,这几天耳朵都听出茧子了。”乌力格哈哈一笑。

“还有,不要代我去我爹的石堆墓旁祭奠,还是以防万一。”陆林风又补充了一句。

“嗯,安答,听你的。”乌力格点了点头。

“我和小海准备去明珠湖看看,如果你们回来的时候,我不在,不用担心。”

“哦?明珠湖,那可是草原最美丽的地方了,去吧,安答。”

乌力格郑重地拍了一下陆林风的肩膀,然后翻身上马,不远处特木儿和哈森也赶来了。三人与陆林风道别后,打马奔着北海交易会向南而去了。

“是不是太小心了?”陆林风微微皱眉,看着他们逐渐消逝的背影嘀咕道,“还是小心为上,去年买了那么多书,可能会引起怀疑,等安答他们回来再说。”

陆林风早就跟乌力格、特木儿和哈森三人交代过,在交易会注意观察有没有暗衣卫的探子,他把暗衣卫特有的孔雀标志对他们描述了一番,如果衣着上绣有暗红色孔雀的人,那么必定是暗衣卫,如果佩刀上纹有孔雀标志,那么也是暗衣卫。

陆林风暗自思琢了一会,面色恢复如初,转身对小海说:“小海,他们这一去至少要十天,这些天就剩咱们两个了,咱们现在就出发去明珠湖。”

小海像听懂一样,黑溜溜的眼珠又开始转起来,人立而起,举起熊掌,露出已经很锋利的爪子,在空中挥了挥,好像在表示肯定。

明珠湖,顾名思义,就像草原上的明珠一样,湖的形状接近圆形,直径大概三百丈,湖中最深处有十丈左右,下面连着地下暗河。所以,表面上是一潭死水湖,但永不干涸,水质甘甜清冽,不似北海那样寒可透骨。

草原人把明珠湖当做长生天赐予的礼物,可以取湖中水给人畜饮用,绝对不能对明珠湖有任何破坏的行为,如在湖中洗澡、捕鱼或丢弃废物等,那是对长生天的亵渎,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明珠湖也是东北海部和西北海部的分界之处,每年夏天都有两部的蛮族人去明珠湖畔祭拜长生天,祈求长生天赐福,据说非常灵验。

陆林风听乌力格和特木儿都提到过明珠湖,自己在《方舆胜览》中也看到过相关的记载。

书中记载,明珠湖为蛮族圣湖,蛮人祈愿于此,百试百灵,又名祈愿湖。

陆林风心底的大仇时刻不敢忘,可得报之日遥遥无期,便萌生了去明珠湖祈愿的想法。

明珠湖距离陆林风所在处需要两天的马程,不过,因为带着小海,小海的速度自然不能跟马比,陆林风估计至少需要四天才能到。

陆林风牵出两匹马,准备好了足够的干粮和水,带上行军帐篷,又给剩下的两匹马和羊群准备了十天的草料。一切准备妥当后,陆林风翻身上马,对着小海打了一声呼哨,小海便跟着慢慢地向西跑去。

天高云淡,夏季的草原其实一点都不热,跟晋元城的秋天一样。陆林风带着小海一路上走走停停,有一种难得的惬意,行至午后看见有一只野兔出没草丛,陆林风就弯弓搭箭,正好晚上打打牙祭。

陆林风没有刻意计算究竟走了多远,一直到了太阳落到地平线,才停了下来。支起行军帐篷,点上火堆,一会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野兔便好了。旁边的小海急得围着陆林风一直转圈,但没有陆林风的允许,它不敢雷池一步。

陆林风拍拍小海的脑袋,把野兔肉切下来一部分后,剩下的大半都给了它。

皓月当空,天空已是漫天的星斗,陆林风出神地望了很久。小海安静地趴在他身边。

就在陆林风准备修炼引气决的时候,远处忽然出现很多个慢慢向他们移动的小绿点。

陆林风立刻警觉起来,心中暗道:是狼,不过现在不是雪狼出没的季节,应该是普通的草原狼。想到这,便放松了些。

拍了一下身边的小海,小海立刻也警觉地站了起来,显然,它也察觉到了周围有狼在向他们靠近。

陆林风取出黑木弓,没有半分犹豫,弯弓搭箭,“啪”的一声,十几张外出现一声的惨嚎。那些正在靠近的绿色小点,一下子都不动了。

陆林风不管这些,抬手又是一箭,又是一声惨嚎。这时,这些小绿点开始向陆林风开始狂奔,陆林风把弓箭往身后一背,拿起斩马刀准备迎上战斗。

这时,只见小海人力而起,闷雷一样地低吼一声,一下子飞冲了出去,借着月光,陆林风看到小海张开一对小铁锅一样的熊掌,锋利的弯爪已经露出来。

那些草原狼看到小海后,明显动作都迟滞了一下,同为凶猛野兽,宽背棕熊是最顶级的掠食者,能与之对抗的只有雪狼群,不过如果不是饿极了,雪狼群与宽被棕熊井水不犯河水。

像普通的草原狼,就算是一百只以上的大狼群,面对成年的宽背棕熊也没有一丝胜算,因为只要被小磨盘一般的熊掌哪怕刮到一下,都是骨断筋折,皮开肉绽,就算不死也丧失行动能力,而宽背棕熊的皮毛异常粗厚,就是让草原狼咬都咬不动。

对成年宽背棕熊来说,对付一百只草原狼,只需要挥动熊掌一百次都拍到目标,就都解决了。这种实力上的绝对差距,已经不是数量上可以弥补的了。当然,草原狼绝对不敢去冒犯一只成年宽背棕熊。

可能见小海是只幼熊,那些草原狼迟滞一下后,便向它扑去。

第一只草原狼跃起来只扑小海的脖子,小海挥起右熊掌一巴掌扫到狼头处,那狼竟被打飞出一丈多远,倒在地上不住嚎叫。

接着两只狼同时扑来,小海的两只熊掌不停地拍动,一只狼被拍倒在地上,小海直接一口咬在狼脖子处,把头猛力甩了几下,那狼便不动了。同时扑来的另一只狼,咬在小海的左肩处,小海两只熊掌合力掐住狼的腰处,硬生生把那狼从身上拔了下来,锋利的弯爪已经插入了狼的身体,小海两边用力往内侧一扯。

那狼死得太惨了,内脏直接流了一地。

十几息的工夫,三只狼就被小海报销了。剩下的狼没敢再进攻,似乎都趴在原地不动。小海呲这牙齿,挥动熊掌,不断地向四周低吼。

刚才发生的一切陆林风都看在眼中,心中略有惊讶,因为小海是他从小一直带着的,虽然偶尔淘气,但在一直都是很温顺听话的。

他从没有见过小海真正野性的一面。

小海与草原狼对峙了很久,足足有半个时辰。之后,同时有三只狼跳出来攻击小海,剩下的不知道多少只竟然奔陆林风而去。

小海见了,不顾自己面前狼扑来的三只狼,转身跑到陆林风身前,只要有狼攻击陆林风,小海就拍向那只狼,瞬间又把三四只打翻在地,即使自己后背上挂着三只狼也不顾。

陆林风内心感动,同时又为小海心疼,双眼喷出怒火,挥起斩马刀,朝着小海背上的草原狼便砍,以陆林风目前的化气境中期的修为和战斗意识,对付草原狼并不算吃力,即便身边没有小海,只要没有遇到二十只以上的狼群,他有信心能全身而退。

陆林风挥刀如风,疾、准、狠。那三只小海背后的狼,被陆林风都斩在了后脖处,纷纷掉落地上不停地抽搐。

就陆林风刚要从正面帮助小海时,剩下的草原狼突然撤退了。

陆林风估计,这群草原狼数量不多,应该不到二十只,被陆林风和小海消灭了多一半,剩下的胆怯,逃走了。事实也正是如此。

见狼群已逃,陆林风轻舒一口气,拿着斩马刀,走向那些受伤还没有断气的草原狼,一刀结果一个。

陆林风回到帐篷旁,小海坐在他身边,陆林风仔细查看了小海的被咬的肩部和背部,发现除了肩部略有出血外,后背上在浓密的熊毛遮掩下竟看不出有受伤的痕迹。

陆林风放下心来。用小刀把小海肩上受伤处的毛割去,敷上伤药。小海似乎对伤没有什么感觉,只是不停地用头蹭着陆林风的身体,就像撒娇的小孩一样。

陆林风有些哭笑不得,刚才还凶猛异常,怎么突然变得那么快?抚摸了小海的头好一阵,小海才满意地倒在陆林风边上眯起了眼睛。

这次草原狼的袭击,并没有让陆林风心中起什么波澜,摆好姿势,看了一眼身侧已经睡着的小海,继续修炼引气决。


一剑封天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

相关小说

武都 连载中
武都
僻静遥远的荒路
即墨遥从鞘中抽出两把长刀——现在的他或许已经不能被称之为人了。心中的杀意愈来愈重。“为什么?”这个恐怖的修罗……谁能想到他出自于一个平和安详的小镇,曾经拥有一段幸福的过往呢?“都太晚了。”这里是武都,大陆最简单的独立国家。
4.0万字5年前
成为掌门的我只想吃口软饭 连载中
成为掌门的我只想吃口软饭
Gomi5592
身为游戏实况主的林言,穿越到了一款他被打通第17周目的游戏中。虽然没有外挂,甚至天赋也不異稟,但想必凭借对于剧情的未卜先知,他可以混得很好...个毛啊!林言表示穿越就算了,为什么当我想凭借剧情优势抱个大腿的时候,有人强行让我去做门主啊!
0.7万字5年前
三国被蜀国统一之后 连载中
三国被蜀国统一之后
撤退只是战术
我只是去买了一杯咖啡,就穿越了?到了古代?貌似不是回到了过去?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还见到了自己的老祖宗?算了…看来这个世界啥也没有的样子,那我就写遍前世诗,搞搞科技发展,顺便开一个大后宫!…不过好像有点麻烦哦,有婚约了呢…
6.2万字5年前
我的副业是大佬 连载中
我的副业是大佬
夜网
墨暗觉得,做一个大佬好难。
0.8万字5年前
逍遥 连载中
逍遥
树青散人
江湖死死生生,只有情义才让江湖有血有肉。江湖生生死死,只有爱才让江湖不那么冷。
9.6万字4年前
无情惊风雨 连载中
无情惊风雨
高山流水觅知音
一个江湖,一杯酒,煮酒论江湖。一个痴迷江湖豪情的武者,一路经历坎坷,最终获得相忘于江湖。
0.7万字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