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博是个狼孩,白狼之前教给它的都是狼的动作,狼的行为,狼的习惯,狼的嗜血,他自然而然学了进去,平时也与狼一般用四条腿走路,两只后腿跪在地上,两只手撑在地上爬行,狼跳跃一般是后腿微屈,一下窜上去,小王一博也一样,两只后腿微屈,一下窜了上去,也许是因为他体内流淌着狼的血脉,虽然除了狼尾巴和狼耳朵他的身体与人类一模一样,他的跳跃能力却比人类强很多,又或许因为母狼是闻名妖界的狼妖,他的跳跃能力甚至远超普通狼崽子的最高极限;或许因为体内流着狼血,又或许因为常年生活在野外,风吹雨打,他的手和脚生出了锋利的爪子…准确来说,应该是指甲,不过与人类的指甲不同,人类的指甲最多摆着看看,他的指甲却锋利如刃,和狼的爪子一般,可以致人死地,与狼爪不同的是,他的指甲可以与猫爪一般收缩,对有敌意的敌人时,锋利的指甲伸出,对友好的朋友时,指甲则收回表示好意,这是因为他体内流淌着人和狼的血,两种血脉混合,产生了变异,不过有利即有弊,王一博生来就是人的身体,狼夏天时会顺应自然褪毛,冬天则会生出厚厚的皮毛御寒,他不同,人类的身体受不住野外这般摧残,白狼隔一个月就会悄悄去人族叼回几件衣服来供他穿;同理,因为是在风云不定的野外,王一博很容易生病,不过狼的血脉和人体自身的免疫力给他提供了保障,除了幼时几场大病以外,他没生过其他病,因为野外的摧残逼着他的免疫力极速提升,远比人类高出好几倍;利弊均衡,有利有弊,可最大的错误是,狼孩就不该诞生在世上,人族和妖族敌对千年,仇怨积深,一个混血之子,一旦被发现,将会掀起轰然大波,无穷无尽的追杀将会纷至沓来。
咳,扯远了,回到现在。
而今王一博保持着两条后腿弯曲跪地,两只手在地上笔直往前伸着,手底下是已经云游仙外的蝴蝶,这个姿势有点像人类说的“趴”,王一博就这么趴着不动…是不敢动,狼尾巴耷拉下来,尽量压低自己的身体。
小王一博不知道这只豺是哪来的,不过毫无疑问,一旦豺发现他,他必死无疑。
他竖起狼耳朵听了听,豺的脚步声正在往这里逼近,他知道,只要他一动,立刻就会被发现,然后被豺咬杀,所以他不敢动。
小王一博鼻子虽是清秀的人鼻子,却因为体内流淌着狼血,比人类的鼻子好使多了,人类的鼻子只能辨别香臭什么的,动物的鼻子不同,出自生存本能,很多动物都是靠鼻子思想,通过一撮狼毛就可以闻出这只狼是公是母,幼崽还是老弱病残,有些动物甚至可以闻出这只狼刚吃了些什么,狼鼻子在动物界是闻名的,小王一博的鼻子与狼鼻子一样好使,他闻到了一股子豺身上散发出的腥搔味,通过这股味道他知道了许多信息,一,这是匹中老年公豺,二,这匹豺是灵兽,修为一定比他高出许多,三,这匹豺受了伤等等,就凭第二点,王一博也不敢轻举妄动。
如果是匹普通豺,他大可以灵力辗杀,可这是匹灵豺,哪怕受了伤修为也比他强,再者,中老年的灵兽显然混迹丛林多年,经验丰富,他不过是一只小狼崽子,一旦被发现,怕是没有活路了。
这要换成其他狼崽子,估计早就一溜烟跑回巢穴了,在狼崽子心目中来说,巢穴就是家,家就是安全的,可王一博没有,虽然他也害怕的想撒腿跑进巢中,可理智制止了他,一旦有动静,豺一定会注意到,现在他只能抱希望在这匹豺只是路过,又或者压根没有注意到他。
王一博身上的衣服是素色的,因为野外危机四伏,花花绿绿的衣服反而会招来注意,所以白狼给王一博叼回来的都是素色或者和野外颜色差不多的衣服,可衣服毕竟是衣服,如果王一博是在巢穴里,巢穴内较黑暗,洞口又有蓬勃的灌木丛挡着,就是来个人站在灌木丛前面瞪大眼睛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可王一博现在是在洞口外一蓬灌木丛后面,这蓬灌木丛开的蓬松,缝隙间隐约可见王一博身上飘舞的衣服,除非这匹豺是瞎了或者近视眼,否则不可能没看见,离得远或许还会把飘舞的衣服当成开在灌木丛后面的素色花丛被风吹动,可一旦离得近了,仔细瞧几眼就很容易瞧出名堂来。
正走过来的这匹豺没瞎也没近视,眼睛好的很,这是一匹肤色暗红的中老年豺,豺尾巴上掉了许多毛,尾尖上有着细细的伤痕,豺背上有一条伤疤,从脊背延伸到尾根处,像极了缩小版的弯曲不平的山道,尤为明显的是,它的一只前腿有点瘸。
瘸腿豺名叫黑江,本来是一匹强壮英俊的大公豺,可惜几年前经验太嫩,贸然争夺王位,结果反而被逐出了豺群,豺背上和尾尖上的伤痕就是豺王布鲁咬伤抓伤的,它拼了命才从布鲁的爪子下逃出来,从豺群逃出来之后,它成为了一匹流浪豺。
一匹孤豺,如果是普通的豺,怕是混个一两年早就暴毙荒野了,可它是灵豺,修为不弱,捕猎经验丰富,又是正值壮年,倒也能混个三天一顿饱,它回不了豺群,其他豺群也不会接受它,豺王不会允许有威胁的成年大公豺留下的,它只能一直流浪。
黑江流浪了许多年,去过了许多地方,渐渐近了老年,直到多天前,它遇到了一只孤狼,孤狼身上伤痕崭新,显然也是贸夺王位被赶出狼群的流浪儿,孤狼正愁气没处撒,逮着它就咬,狼和豺虽然同属犬科动物,可狼和犬是犬科犬属,豺是犬科豺属,豺的体型处在狼和犬之间,比狗大,比狼小,豺爪没有狼爪锋利,豺牙也没有狼牙锋刃,一只孤豺对一只孤狼,明显是狼占优势,更何况它已近老年,这匹狼是成年大公狼,正值青春,它没有任何优势,只好撒腿就跑。
这匹狼或许是因为被逐出狼群气坏了,狂追着它不放,豺是跑不过狼的,尤其是正在气头上的狼,狼疯了似的逮着它狂撕狂咬,它拼了命才从狼爪下逃脱,它的一只豺爪被咬瘸了,逃跑速度大打折扣,可恶的狼又追了上来,幸亏这时候一只梅花鹿做了替罪羊,梅花鹿原本只是路过,狼一眼就盯住了它,径直扑了上去,可怜的梅花鹿就这么成为了狼的食物,而黑江趁此机会狂奔而逃,跑出了许远才停下来,狼没有追上来,估计是正在享用鹿肉大餐。
一只前腿被咬瘸了,捕猎技艺打了很大折扣,加上被狼狂撕乱咬的心里阴影,它一连十几天都没有逮着猎物,连只老鼠都没抓到,实在是饿极了,它才上了青黎山,青黎山上四季长青,食草兽居多,是食肉兽的极佳领地。
青黎山是一只母狼的地盘,母狼布了气味边界线,黑江自然闻到了,本来它就是怎么也不敢上狼的地盘来打猎的,可实在是饿的狠了,听着青黎山上传来的鹿鸣牛吼,它贸贸然就上了青黎山,它想,只要它在母狼发现以前捕杀猎物并尽快撕食,是没关系的。
上了青黎山之后,黑江很快发现了一只麋鹿,一瘸一拐追着麋鹿跑,要是平时它肯定早就追上了,可如今瘸了一条腿,速度打了折扣,远远的追也追不上又舍不得放弃,追着麋鹿追了一段时间,它突然停了下来,放任麋鹿撒腿奔逃而去,因为它闻到了浓烈的狼的味道。
这股味道中夹杂着狼崽子的味道,它耸动豺鼻仔细嗅闻,确确实实是狼崽子的味道,还有一股母狼的味道,这股味道…是狼妖!
居然是狼妖,可青黎山的气味边界线明显是一只雌灵狼的,难道狼妖是路过的?不,不对,这股狼的味道很浓烈,明显是在此居住了很久的,可雌灵狼的气味边界线也是新的,只有一种解释,狼妖和雌灵狼同居住在青黎山,黑江后悔极了,早知道有一只狼妖在这,就是饿死它也不会上山来送死!
也怪那只可恶的麋鹿,要不是为了捕杀它,自己怎么会贸贸然跑到狼窝附近来!
黑江刚准备转身离去,突然又扭转身体来,它闻到的味道告诉它几个信息,一,母狼妖刚刚离去不太久,二,小狼崽子就在不远处,三,小狼崽子是只灵狼,虽然灵力不弱,但比起它来还差些,黑江想,母狼妖肯定还要一会儿才能回来,倒不如趁着母狼没回来之前把小狼崽子咬杀吃了,细皮嫩肉的狼崽子是一道可口的点心,可一旦母狼妖发现狼崽子没了必然会嗅闻气味追踪凶手,到时候它必死无疑。
可是它已经多天未进食,饿的肚皮贴着脊梁骨,连只麋鹿都逮不着,再这样下去它迟早饿死,它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所有的力气都在之前追麋鹿的时候差不多耗尽了,再不进食怕是还没下山它就会成为一具饿殍,倒不如吃了小狼崽子,恢复了力气之后赶紧跑,远离青黎山,跑的越远越好,虽然它瘸了一条腿,虽然母狼妖强大,但说不定它能在母狼妖发现之前跑离青黎山呢?一旦它成功跑下山,说不定母狼妖没兴趣离开青黎山来追它呢?不不不,天下母亲爱子女比命还重,一旦狼妖嗅出是它杀了自己的宝贝崽子,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会将它五马分尸,再者,说不定它还没咬杀狼崽,狼妖突然就回来了呢?它此举无疑是送死,可它真的没办法了,它没有力气再去捕杀猎物了,天上不可能掉下只兔子来,它再过几个小时极有可能成为青黎山上的尸体,它下山途中说不定还会遇到母狼妖或者雌灵狼,它真的没有活路了啊,与其饿死,倒不如临死前吃个小狼崽子当成死前盛宴!
它哦呦啸叫了一声,想试着把小狼崽子逼出来,可小狼崽子聪明的很,竟然没有惊慌蹦出来,好吧,你不出来,我去找你行了吧?
黑江嗅嗅闻闻,顺着小狼崽子的气味一瘸一拐走去,走到一丛灌木不远处时,它止住脚步,嗅觉告诉它,小狼崽子就在灌木丛后面,它昂起脑袋打量着灌木,灌木丛后面隐约有一片白色的花丛,不,不对,黑江仔细瞧了瞧,这不是花丛,这是人类的衣服!
难道灌木丛后面有人类?不,不对,它没有闻到人类的气味。
王一博自幼生在野外,和母狼妖一起生活,从未接触过人类,身上自然没有人类的气味。
黑江想,只有一种解释,小狼崽子穿着人类的衣服,虽然弄不明白狼崽子穿着人类的衣服做什么,但是它也不需要弄明白,因为狼崽子很快就会成为它的食物。
黑江磨磨豺牙,准备进行扑咬了。
就在这当儿,王一博蹿出了灌木丛,狼尾平举,脊背耸立,昂起小脑袋,冲着黑江发出一声声低啸–“噢呦噢–”
稚嫩的狼啸声低哑暗沉,表达了愤怒,警告,带着一丝隐藏的恐惧。
“你要是敢扑上来,我活不成了,死也要拉你垫背,娘亲很快就回来了,可恶的豺,可恶的老家伙,不怕死就来!”
之前,王一博瞧着豺越走越近,透过灌木丛的缝隙,它瞧见这只豺后腿曲蹲,露出了锋利的豺牙,它知道豺已经发现它,下一秒就会扑上来了,来不及思考,它窜出灌木丛,朝中老年的豺摆出扑杀姿势,一副同归于尽的姿势。
它知道如果再躲下去,它必死无疑,与其等死,倒不如拼死一搏,尽管这只豺明显猎杀技艺丰富,可这只豺已近老年,同样,虽然这只豺瘸了一条腿,可修为比它强多了,虽然它仍是只小狼崽子,可它的牙齿和爪子磨砺的锋刃,虽然它知道它一定打不过这只豺,可就是死它也不能任人宰割,它不是小羊羔,它是狼的后代,就是死了它也得拉这只老豺垫背!
就在王一博窜出来的一瞬间,黑江傻眼了,当然,不是被小狼崽子的低啸吓傻了,它还没有胆小到连狼崽子的恐吓都怕到屁滚尿流,它惊就惊在王一博的容貌上。
这只小狼崽子生着人类的身体,却长着狼的耳朵,狼的尾巴,这种容貌…是狼孩!胆大包天的狼妖居然和人私通生下了狼崽子!
黑江下意识厌恶狼孩,妖和人自古就是敌人,人妖两族盟约中明令禁止人和妖通婚,做朋友都是足以五马分尸的死罪,更何况是私通,这个狼孩就是个孽障,该死的孽障!
黑江以前曾多次领教过人类的阴险歹毒,好几次差点就死在了人类的手里,对人类恨之入骨,好啊,现在可算逮着机会了。
它现在代表的是正义,代表妖族除去这个不该生下来的孽障!相信人类知道也会感谢它的,黑江呦呦啸叫一声,后腿微屈,眼睛里凶光必露,就要扑上去了。
王一博依旧是一副跃跃欲扑的姿势,随时准备和黑江同归于尽,就算不能同归于尽,死也要撕它个一辈子都无法痊愈的伤口,咬它个血流不止,最好咬断它另一条腿!
黑江突然犹豫了,因为它对上了小王一博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王一博的眼睛里是寒冷和悲怒,有如雪山上千年不化的冰,这说明这只小狼崽子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虽然它完全有把握咬死小狼孩,可它没办法保证这只小狼孩不会拼死拉它一起下地狱,瞧这小狼孩锐利的狼爪子,瞧这小狼孩锋利的狼牙,就是自己没被咬死,怕也会被咬个重伤。
可它没有退路了,再犹豫下去,等母狼妖回来它必死无疑,同归于尽就同归于尽吧,除去了人和妖私通生下的孽障,它也算妖族和人族的大功臣了,虽然没有任何人知道。黑江带着正义,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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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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