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法兰大陆,这是一年中最热的一天,地上的蛤蟆四脚朝天肚皮外翻,天气热得可怕。
凯撒作为新一代的魔王,无恶不作虽然说不上,但他能混,什么吃霸王餐,抢小女生的棒棒糖吃那都是家常便饭,要说一个欠了一屁股债还能风流倜傥的存在,也就数凯撒一人了。
“坐在街边奔过的金马车,看着街边为了生存而乞讨的人,我笑了笑。”
凯撒倚在金马车上,手里摇晃着高脚杯,嘴角洋起狡黠的笑容,“有钱人的快乐,往往就是这么简单而枯燥。”
下一秒,他洁白的脸蛋开始扭曲变形,上面贴着一只光亮的高跟鞋,紧接着凯撒被一脚踹飞在地上。
“你妈的,躺在我的马车上干什么,没看到上面镶着黄金吗?”
少女擦了擦鞋跟,不屑一顾地瞟了一眼凯撒,提起华丽的裙子上了马车,“这圣女谁爱当谁当去。”
“你…你竟然…”
凯撒手里拿着高脚杯,捏紧拳头,黑着脸站了起来。
“你…你想干嘛,你知道我男朋友是谁么?屁民还想造反呀,我告诉你,我的马车可是在凡尔赛宫里飙过车呢!”
少女硬气十足,正好今天一肚子火,随便找个乞丐刷刷锅。
“我不管你男朋友是谁,也不管你爷爷在历史书第几页,但我总不能白白被你踹一脚吧。”
凯撒瞥去一道凶恶的眼神,少女顿时被吓了一跳,转过头惊恐万分,“卫兵!”
弹指之间,街边齐刷刷地冲出两排卫兵,拔剑包围住凯撒,“干什么,屁民还想造反?”
“我靠,不就是要个饭,这么严重?”
人多是非大,凯撒梳了梳头发,高雅地拿起高脚杯端在少妇面前,深情说道,“小姐,借个钱吃饭,下次请你去我们皇宫里飙车。”
“嘁,原来是来要饭的。”
窗帘拉起,一颗金币飞了出来,跌落在凯撒的高脚杯里转了两圈,接着马车扬尘而去。
“我靠,要饭还能这么优雅。”
一旁的乞丐大跌眼镜,拍拍屁股站起来靠了上去,“我告诉你,见者有份,这颗金币我也有份的啊。”
你也有份?
“喂,我告诉你,这是凭实力赚来的金币,你不服你也去挨踹一脚啊。”凯撒擦了擦金币,吹了一口气放进兜里,这是他今天赚到的第一桶金。
当然,他们今天来到法兰并不是为了乞讨,而是有一项更加艰巨的任务——发家致富。
“你不是说带我来赚钱的吗,还卖什么窝窝头,结果屁都没卖出去,还被城管追得到处跑,我当初就不应该信你的鬼话。”
乞丐拿起地上的空酒品倒挂在空中,可惜里面仅有仅存的一滴凝聚在瓶口上。
“爱德华,做男人要有尊严,眼光不要这么短浅嘛,你看我们虽然现在在这里乞讨,说不定有一天我们就开着豪车,在皇宫里越野呢?”
凯撒伸出接住了最后一滴红酒,从口袋里拿出一张丝绸手帕擦了擦,“你不是有老婆的人么,这种事还要我来教你,虽然我和你是君臣关系,但也不是你爸妈呀。”
没错,眼前这个乞丐便是凯撒的手下第一大将军,风暴龙王爱德华,为了卖窝窝头,他和凯撒千里迢迢飞到法兰大陆,结果东西没卖出还被城管罚光了钱。
现在连吃个饭的钱都没有,也难怪这么落魄。
“哎,别提我老婆了,她最近飞鸽传书给我,说家里来了一个远房表哥,让我不要那么急回去,一点关爱都没有。”
爱德华面色愁苦,颇有凄凄惨惨戚戚之意,他抬头叹了一口气,只见凯撒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连忙退后了两步,“你看我干嘛,我不搞基,我有老婆,谢谢。”
“不,我看你的头上,好像有一点绿光,好像呼伦贝尔上的青青草原。”凯撒一愣一愣地说道。
“我青你个牛头人,飞过来我的魔力已经耗光了,现在飞不回去了,你自己看着办吧。”爱德华张开双腿,坐在石梯上生闷气。
“别这么消极嘛,你看那边那个卖冰棍的妞,别人这么努力这么漂亮,还被一帮流氓骚扰。”
凯撒呆呆地看着街角那个买冰棍的少女,拍了拍爱德华的肩膀,“你觉得是不是有必要帮帮她呢。”
“为什么,你想英雄救美?”
爱德华舔了舔酒瓶,瘫在地上傻笑,“哈哈哈,还想英雄救美,就你这身装扮,说自己是魔王都没人信吧。”
“滚犊子,你不去我去!”
凯撒卷起衣袖,从身后拿出一把梳子梳了梳,“我为什么要说自己是魔王,我肯定要说自己是高富帅啦。”
“哈哈哈,还高富帅,你还不如说自己是救世主。”
酒瓶子啪地碎了一地,爱德华翻滚在地上笑得肚子疼。
“你不懂,曾经我也遭受过暴力事件…”
凯撒看着天空,心里想起了当年在学校的那件事。
那天正直十一月十一日,夜黑风高,地面的树叶被风吹得哗哗作响,凯撒只身一人走在校园的小道上。
突然,三个女生上来围了他,她们绑住凯撒的手脚,堵住他的嘴,尽管凯撒一个劲地求情,但她们还是狠狠地掏出手机,逼迫他打开支付宝,把他的敬业福全抢了。
时至今日,当他再次看到暴力事件,怎么再坐以待毙呢,肯定要洗劫一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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