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角色的名字都是多种语言混合的,本作异世界在说世界语。按名+姓排列。
睁开眼时,我沉在水底。手中的书页在湍急水流中破碎,向上看去,天空清澈无比。
在那瞬间我想起来的是我本不该记起的事情,本不该有印象的人,甚至他所创作的东西都是我所不该见过的。
我想起来的是在玉川上水殉情的太宰治,他写的文体叫做——小说。而我曾经是,以小说为生的,笔名为冯虚的作家,女,二十六岁,荣获芥川赏提名。本以为如探囊取物,毕竟当年不知为何我那部小说竟然深受欢迎,在芥川赏颁奖的前一天,我却一不小心泡澡泡过头,心脏病发无法动弹,就那么溺死了。
虽然早就知道自己会英年早逝,但死在获得芥川赏前一天,还真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比起这个,现在的情况更加不容小觑。我似乎看着看着书一不小心就掉进了河里。已知水流湍急,这条河也很深,而我不会游泳,可知——我又要溺死啦。
说到底,要是我下辈子是河童的话,在别人问我“想不想要出生”的时候,还是回答“不想”吧。耗费精力抚养必定短命的孩子,对家长来说,绝对是一笔必赔的投资。
如此这般想着,眼前划过银色的光芒。
再度睁开眼时,我躺在自己的房间里。和上辈子相同,房间的摆设极为简略,床、窗前的书桌椅子、地面的地毯与几个靠垫——除此以外便是乱中有序的,一摞摞的书。可以看出来,我这个死性不改的废物即使是转世了,也只会趴在地上看书呢,不愧是我。
咚咚,什么东西在敲打窗玻璃的声音传来。我艰难地坐起身,拉开窗帘。
正午的阳光下,那是一头银色的短发,就像是雾凇一般,闪闪发光。
那是绝对不能扯上关系的人。我想起来了——关于这个世界的我,与这个世界,与他的事情。
“莉莉丝([英]女妖)·风间([日]),”蹲在窗台上,戴眼罩的银发男孩克制地怒吼,“你脑子进水了啊?看书能走进河里去!”
我眨眨眼,又眨眨眼,随后不知所措地低下头,拢拢头发,有些羞涩地笑了。
“……说真的,这不是夸你哦?”
这个戴着眼罩的银发男孩叫做阿历克赛([俄]保卫者),山口([日])家的独子。山口伯爵家与风间伯爵家,一同治理着这片山海之间的领地。要说原因嘛——大概是因为,曾经的山口伯爵,阿历克赛的祖父,沉迷于出海探险,最后消失在了迷雾中。阿历克赛的祖母与风间家一同建立了跨领的政府与学校,任用的多是学校里的毕业生,系统运作良好后,祖母便撒手人寰。阿历克赛的父亲叔叔皆在政府任职,而阿历克赛嘛——
阿历克赛是“恶魔之子”。
说到底,这都是前世某恋爱游戏的背景剧情,直到我殒命,我都没搞明白过上述细节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莉莉丝·风间,是那个恋爱游戏的愚蠢反派,阻挠女主爱情的混蛋大小姐。最后被处死了。
而阿历克赛·山口,是那个游戏里我唯一喜欢的角色——正是他那银发眼罩红眼的人设让我义无反顾地玩了这个游戏。他是真正的大反派,害得莉莉丝被处死的男人。
最可怕的是,游戏公司像是脑子有毛病一样,都没解释过他为何作恶。一个劲地绑架女主,又试图接近她——当大家都以为阿历克赛只是一个表达错了恋爱情感的蠢货,操控着女主亲亲他的脸,试图攻略他时——阿历克赛却厌恶地擦擦脸,说“恶心,别这样了。你只有魔力对我有用,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为了那个目的、那个人罢了。”
说到“那个人”的时候,阿历克赛的眼神竟然被旁白用“温柔”来形容。
然后阿历克赛……当然每次都会在攻略对象与女主的夹击下暴毙啦!至于他什么目的?就连bad ending里也没有讲!因为当女主成为祭品的那一刻,游戏就结束啦——结束啦!
至于为什么呢?游戏公司给了一个牵强的人设叫做:恶魔之子。
我看着阿历克赛,阿历克赛蹲在窗台上看我。
“你把我救起来的?”我抬起眼问他。
阿历克赛更生气了,“对啊!我不是一直跟着你嘛!突然一下子人就没了!”
恶魔之子,是会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极其在意的“诅咒”。被“诅咒”的孩子,先天银发红眼。人们传说:他们有前世未尽之业。当他们十三岁时,会突然有一天失明,而解决方法便是使用魔术道具,将一只眼换成义眼。然后再用魔力去视物,将视觉信号直接传达到大脑。另一只眼一般也可以换成义眼,但阿历克赛,与别人不同,也与原作不同。
他在那一天也同时失去了所有的魔力。
因为一直一起玩,所以我不希望阿历克赛变成瞎子。那时虽然没有取回记忆,但前世就困扰我的,我容易同情他人的性格毫无动摇地传承而来,我把自己的魔力游离出来,通过授权的方式借给阿历克赛,再封闭我个体与魔力的联系,也就是说,我现在是这世界上少数没有魔力的人之一。
阿历克赛挠挠头,看着我的眼神有些难过:“莉莉丝,对不起。”
我很疑惑地看着他。他只是说:“我是想保护你来着。”
接受了我魔力的阿历克赛,是我的“保卫者”。在前往王都的贵族学院之前,这是件好事。但去学院之后呢?在原作设定中,阿历克赛是在看见女主超高的魔力值之后才想起来自己模糊的目的的,就连我,不,就连使游戏中莉莉丝在学院中必须戴着项圈压制过高魔力的魔力值都不够,他到底想做什么?
女主的魔力值,据说连天堂地狱的门都能开开了。因此面前的“保卫者”让我很害怕。
但比这些更重要的是——
“阿历克赛,你有想做的事情吗?”我问。
“和你成婚算吗?”他很认真地回答——不算哦,我过一些剧情就要被选为王子的未婚妻哦?
我沉默着,微笑着看着他。
阿历克赛于是认真地想了想:“我想去刷房子啊做衣服啊什么的,能做点好看东西那种,给你扎辫子也可以哦。”
“正是这个。阿历克赛,和我联手吧。”
“……搞装修队吗?”阿历克赛认真地问道。
在我的目光下,他又改口:“呃,想要新礼服吗?一会儿就有啦。”
因为他笑得十分爽朗,我不禁用手盖住了脸:“再抬杠我给你踹下去。”
阿历克赛很惶恐地扒着窗台:“别,别啊。”
“那么,我要写小说——就是把故事,一些妄想,写下来印刷给别人的东西。而你,当我的编辑吧。”
“你几年前就有这种想法了,但是我要提醒你的是,学校只是在我们领地与王都有而已哦,而且我们的学校也只是交给学生理工知识罢了。你所期望的只有故事的类似传说的作品,要怎么被人欣赏呢?”
我故作镇定,“你不觉得这部分很有趣吗?”
有趣这个词,对“恶魔之子”来说是致命的,传说他们天生感情缺失,一辈子寻求能填满生命的那块拼图——而我决定,好好利用他找到那块拼图前无所事事的焦虑。
说是利用,其实就是我这个废物想不到怎么运营罢了……推广文学什么的,只是个走在路上看书都会掉进河里的废人的我,能怎么办啊……
阿历克斯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莉莉丝,我亲爱的。”
“……好恶心,你要干什么。”
“虽然很有趣,但你想要偷懒这个目的,真是显而易见啊。”
“啊……是,唉,您教训的是。”我深以为然。
“……我会做的,”阿历克斯说,“我觉得有趣的不是营销这件事,而是你的小说到底会成为什么样这件事,或者说是你这个人。”
我短暂地“啊”了一声。
他低着脑袋,“我想莉莉丝也许就是我前世缺少的那个东西……不,我说胡话呢,我的前世怎么可能有莉莉丝,怪可怕的,四五六七八百岁老太婆是我的青梅竹马啥的….”
“你想下去吗?”虽然很抱歉,但我也有前世,怎么,还不许别人转世怎么着?
”不不不不,莉莉丝有趣这一点是真的!莉莉丝只是四五六七八岁的幼女,呃,是十三岁的靓丽美少女,芳华绝代的名媛……不能那么欺负孤苦伶仃的孩子啊!”阿历克斯狠狠眨眨眼,挤出几滴眼泪,我差点笑出声,但我又想起来了。
“阿历克斯,接下来我说的话你要好好听着。
我能够预言这个世界会发生什么,解释起来很难,但就这么说吧。今天的宴会上我们会见到王子,秋天我会与他订婚。明年的边境会很不平稳,冬天,国家西侧的格林福德领会和诸海国开战,这之后我会进入学院的高等部,你也会顺利升上去,在那里,你会想起你真正的未尽之业。那需要利用一个格林福德领来的女孩。而你为了把她搞到手……当然也有其他原因,总之我被处死啦。也就是说,我只能活到十八岁。
在此之前,我要当世界第一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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