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今天不更正文,因为遇到事了,心情极差,非常烦,脑子一团浆糊,写不出什么东西来。于是,把这种心情写成了一篇随笔,大家选择性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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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已经忘记第一次喜欢上某人时是什么时候了,可能是中学,也可能是小学,甚至是幼儿园。总觉得爱情这东西和年纪阅历什么的无关,它就是一时冲动——想上某人的冲动,于是爱情便顺理成章的诞生了。
还记得几年前,牵着一个女孩子的手,对她说出天长地久四个字。那个时候她脸上的笑容是真好看啊,青涩之中带点女人特有的妩媚,让我忍不住去吻她那娇艳的唇。
真的,那个时候我也只是想要给她一个吻而已,从没想过和她进一步接触,零距离甚至是负距离。可激素容不得我理智,它才不会体会我想要保护这种纯真的心情,直接将我们引导到了床上。
我能够看出,她也是受到了激素的支配,不然不会纵容我的。在雪白的床单上,留下了鲜红的印记。她在呻吟中流下两行清晰的泪痕,一边紧紧将我抱住,让我更加深入的融入到她的身体之中,一边又发出似痛苦的叫喊。
到底是痛苦呢还是快乐呢,我想这也许就是痛并快乐着吧。
在释放出下一代的瞬间,我和她的大脑都是空白的,冥冥之中,似乎看到了一条悠远而长久的河流,在河流的两岸,一边是无限的生机,一边却是阴沉的死气。那个时候,我或许明悟了,所有的物种包括人类在内,生与死的真谛就存在于性之中。
这过程,既欢悦又悲痛,既坦然又纠结。
每个人在高潮的一瞬大概都是忘乎所以的吧,那一刻什么也顾不得,来自生物本能的繁衍使命会化为一种难以克制的爽快,让你在冲刺之中释放出生命的原初。而在这之后呢,悲痛,后悔,还有无尽的空虚。
就像是那一刻的我和她,在喘息逐渐平缓,激情慢慢消退之后。我们再也没有了之前纵情时的洒脱,所有的情话也都成为了笑话,凝聚在脸上的也只剩下尴尬。
这个时候,我大可点燃一支烟,故作潇洒的揽住她雪白滑腻的肩膀,说两三句好听的情话。如果那时的我懂得这种洒脱,如果那时的我已经学会了抽烟的话,或许那一刻的空气就不会那样凝重了吧。
穿衣,离开,这中间再也没有多余的对白,我们形同陌路。在几天之后,我接到了她的信息:分手吧。
老实说,我根本就不明白为什么她会提出分手,因为我们压根儿就不是什么情侣关系。那个时候…嗯,对的,只是一厢情愿而已吧。事后完全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继续嘻嘻哈哈,一起吃饭逛街,一起蹦迪唱K。就像是这个时代大多数青年男女一样,在似睡非睡中,在似情似欲中荒度着青春,荒度着人生。
可是,原谅我不是那种洒脱的人,她也不是那种放得开的女孩,所以我们的故事还没正式开始就注定被强行结束。
如果再早生个十几年或几十年,我们大概会在田里面奔跑,在河里面捞鱼,在黑白老相片上留下两个人青春的记忆,最后在落日的余晖中牵手死去。
而若是再晚生个十几年或几十年呢,我们又大概会在某个夜店酒吧里,因为一杯威士忌认识,抽着同一盒烟,在床上留下难忘的一晚,从此各不相干。
而我俩恰巧就生在这个不上不下的时机里,不得不说是轮回犯的错,是命运的小幽默。没能一起白头,也没有相忘江湖的豪迈,只留下一段不浅也不深,不喜也不悲的缘分。
当我再次听到她的消息时,她已经远赴国外,而我则在某个三流的大学里毕业,找了一份看得过去的工作——起码听上去体面。
我们就像是两条射线,虽然起点在同一个平面,最终却只有一个交点,相遇的时候就是错过的时候。
今生,再也没有机会碰面了吧。在发出这样的感慨时,我看了看窗外的云彩,就像当初第一次牵她手坐在草地上时一样,白净而绵软,像是一团羊毛。羊毛不会像乱麻那样纠缠不休,若不刻意编织,它便牵不起线,自然连不住我和她的缘分。
于是,我在某年某月某日,写下这一篇日记:天气晴朗,白云飘飘,我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春天,却想不起来那个春天里的人,也想不起那个春天里的事,因为春天还在我的人生中不断经过,而那人那事,却再也不会上演。
读到这里的人大概已经开始吐槽或不耐了吧,这究竟是什么jb玩意儿?为什么我读不懂?
读不懂就对了,因为你不是我,你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说明你的青春是年少的而不是沧桑的;是干净而纯粹的,而不是带着某种这个年纪不该带有的沉重。
所以,你也不会有那种拥抱过某个人就会失去她的空洞,也不会有点起一根烟来抽的冲动,更不会有在每个不经意的时候,想起一段往事来,想起一张人脸来,就不断埋怨自己,不断后悔而懊恼的失落。
但是,你要明白一点,这个世界上总有这样的人,总有在年纪轻轻时心就已经老去的人,总有揣着明白装糊涂,明明自己已经满是沧桑还冒充年少轻狂的人。但愿,你不是这种人。
像我,还没事业有成,还没成家生子,就已经被现实压弯了背,被烟蒂染黑了脸,被金钱磨去了棱角,被来来往往的人带走了心动。
当我意识到自己或许还年轻,或许还有热血,还有梦想,还想为了什么搏一把的时候,才看见镜子里的两鬓白霜,才看见那一条条从横交错的皱纹,才看见那无神而空洞的眸子,才发觉这颗心早已负荷不了太多的东西。
原来,我已经老了。
在不经意间,在不知不觉中,就已经老了。
再看看身边的那些同龄人,原来自己不是独此一个。大家都已经是弯腰驼背,都是带着皱纹一脸谄媚,都是伸手缩头懦弱卑微。
原来,大家都已经老了。
当我再看向下一代呢,才发现他们苍老的速度不比自己这一辈慢多少,甚至犹有胜之。他们在更早的时候就亲吻了别人,就拥抱了别人,就把太多的第一次献给了别人。然后,他们又分分合合,把第二次,第三次交给了许许多多的人。
在我身体里还有一半是鲜血的时候,他们中有的,血管中却已被酒精填满;当我还在呼吸这由雾霾和尾气组成的空气时,他们的肺里已经装满尼古丁。
我在蜗居里后悔着年少的荒芜,年少的人们在网吧里挥霍着青春。我连多年前春天里那一个人都不敢回忆,而他们的春天里却已经被女人或男人装满,再也容不下一个看客。
到底是我太沧桑,还是他们太年少;还是我太幼稚,他们太成熟?
这,真是一个矛盾而复杂的问题。
幸好,生命里总有一些是被浸染不到的。无论是浮世的喧嚣还是外界的尘埃,都不能改变它分毫。
就像当年那雪白床单上的一抹艳红,简单的两种颜色交织,却成为了我恒久的梦。纵然,时至今日,其主人早已大变模样,或许在某个寂寞的深夜里,她也在酒吧宿醉被某个不相识的陌生男人带走;又或许在某个高级酒店里,与某个气质型男笑谈着往日趣闻,那故事里也有一个不识趣又滑稽的我。
但无论如何,那年那时那刻,有些东西一旦记住了,就再也不会改变。她也同我一样老去了,可我却永远记着她年轻时的模样,这样就好。
这一年的清明,我回去时总算见到了她。看来是上天眷顾,把平行的空间重叠了,我俩才有了再次相遇的机会。
为了这次见面,我盛装出席,比第一次遇见她时穿得还要正式。黑色的西服和西裤,还有一双黑色的皮鞋。我还未她买了一束雪白的花。
站在种满冬青树的园子里,我又一次感觉到了那年春天的韵味。白云衬托着蓝天,碧绿的草地还有她。
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世界,就像是整张白纸上只有两条线交汇的那个点。
我站着,她躺着,这一次我没让冲动霸占理智。明明没有当初那种想上她的感觉,可心里面告诉我,这就是爱情。
看来,我从来没懂过爱情。就像我一直不懂得,自己到底是年少,还是沧桑;也不懂得,是时代变了,还是我变了一样。
但我知道的是,今后,我会变,时代也一样会变。我会变老,在变老的过程中明白何为爱情,在变老的过程中,明白年少和沧桑的区别。
但她,今后却再也不会改变。
临走之前,我看了一眼那镌刻在石碑上的铭文: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生与死,而你虽然活着,可心却早已经死去。
世界上最长久的时间,不是少与老,而是年轻时不懂得,老去后却懂得太多。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离与别,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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