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那天早上死去,走得很安详。
在我离开时能够听到风的轻语,鸟的歌唱,还有远方传来的吟诵之声。
或许,我这一生过得不算太张扬,但总算还落下一个体面。
年少不算有为,事业不算大成,没有一个美人老婆,也没有过于听话聪慧的孩子。这样说起来,我似乎是个失败者?
但就我个人的人生来说,还当不得失败这一说。
我学习不好,但也不差,天资普通但尚且努力,至少读过大学。出了象牙塔后得到一份说得上体面的工作——公务员。
虽说年轻时的我只是个在办公室里端茶倒水的,但这份工作依旧被亲戚朋友们夸赞羡慕了许久。在这个信息化的大时代里,资源紧缺着,人口却泛滥着,想要有一份能够养家糊口的工作也并非太容易。
曾经的朋友们都去江湖打拼了,有的闯出些名头来,有的却再见没见过面。
我见过在酒场上千杯不倒的,只为了一个工程一份合同;也见过街边推车的,拉着瓜果蔬菜大声吆喝着。无论哪种,都是为了生活,都是为了活着。
大家都不容易,这点我也是相同的。
在我中年那会,终于当上了一个小官,虽然官职不大,地位不高,但总算开始有人礼送往来,开始有人为我端茶倒水了,开始有人请我吃饭喝酒,对我用各种敬语。
那个时候即便是聚会时说话都声音高了不少,毕竟还是过于年少,逃不了名利的樊笼,为了一点子虚乌有的虚荣心卖弄人设,把各种高帽子戴到头上,却不曾想累得慌。
人呐,开始时候以为这一生为自己,为妻女,为生计劳奔,到中间就失了方向,忘了初衷,开始为了能够在酒场饭场上吹嘘一波而劳心劳力。在外面吃得满嘴流油,却忘了自己老婆还在省吃俭用照顾孩子上学。
好像你当上个科长主任之类的不是因为工资更高,只是因为你在亲朋好友面前能提高几度嗓门。
这样看来,大家都和小时候没两样,那时当个小组长,得了个奖状要高兴半天,跟父母,跟邻里使劲炫耀,长大了也没两样。
人以为自己长大了,其实大多都原地踏着步子。有的是单纯不想长大,有的则是畏惧长大。只有那少数人真正长大成人了。他们未必是高官或者富豪,也可能只是路边的小摊小贩,甚至是家庭主妇之流。
当你在聚会时看到朋友之中唯有一个人坐在那吃几口菜,轻啜几口小酒,偶尔点根烟,不说话也不笑谈,只是偶尔附和两声。他从不谈及自己的生活与家人,不言幸福更不诉苦难,好像他的生活如同一杯白开水样无味。
这样的人,一定是真正的大人。
在他的眼里,或许满座的诸位都是一群闹腾的小孩子罢了。
都说孩子单纯,其实孩子最不单纯。
孩子喜欢用有色眼镜看人,孩子喜欢用喜恶来区分人,孩子喜欢以穿着打扮样貌来评价人。孩子的眼睛最直接,看到的最为势利。只是那个时候会说的话还少,现在会说的多了点。
只有真正的大人,真正经历过生活,从青涩蜕变到成熟的人才会脱离这些幼稚和世俗。他们开始思考人生和生命,开始用智慧来取代小聪明,开始不以外物区别人,开始埋头于自己的人生里。
这样的大人,是智慧的,是成熟的,是真正明白为什么活着并为此而活着的人。
小孩子都虚度了光阴,大人利用每一分每一秒。
所以不要总是羡慕那些成功者,问为什么他们比你有钱,他们更有地位,他们懂得成功之道。只是因为他们比你“年长”罢了。他们是大人,而你是孩子。大人赚钱,孩子玩耍,似乎没什么不妥。
当我走进了四十岁,转眼又到了五十岁,我才开始真正长大了。那个时候,我送走了自己的父母,也送走了一些朋友。我在生死之间悟到了许多道理,在逐渐伛偻的身体上明白了自己究竟该干些什么。
我戒了烟也戒了酒,开始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每天出去散散步,喝喝茶,看一些用旁观者视角写的东西。年轻时候喜欢看小说,小说多加入了作者的主观思想,有许多感情在里面。长大了喜欢看历史,看新闻,少了些感情,多了些理性。再没有什么比第三人称更能体会到故事的真实性了。
我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们也同我一样喜欢玩耍,喜欢显摆,喜欢把喜怒忧愁都写在脸上,喜欢整夜出去鬼混。
我自己的故事在我的孩子身上又重演了一遍,就好像掉进了某种轮回之中。我也亦如我的父亲一样,教训他们,管教他们,不厌其烦地给他们讲着大道理。逼迫他们干些不喜欢的事,一心想让他们体会到人生的不易。
这样子,我的孩子与我开始有了距离。这距离不远不近,还能相交,但难以交心。我们因为血脉而不可割舍,却因为意志而互相不和,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两代人吧。
时光又开始跑了,像个喜欢马拉松的孩子,甩掉了许多人。那些曾经一起奔跑的小伙伴大都不见了踪影,可是他不会停也不会回头,只向着那天边的夕阳一直跑去,跑到自己也筋疲力尽为止。
我现在也开始累了,跑不动了,需要用一根木棍子来帮助我走路了。那些曾经的老友有许多被我送走,不知道什么时候呢,我也会被哪一个送走。这是宿命,是我们作为人类的宿命。
终于在七十三岁的那一年,我送走了自己的妻子。她这一生为了家庭,为了我,也为了孩子付出了许许多多。总的来讲我是愧欠了她的,从各个方面都做的不够好。但有一点我没说谎,我爱她,这么多年以来都未改变过。
她被放在盛满花朵的黑色盒子里了,我在她离开的前一天吻了她的额头。她曾经如同刚煮熟鸡蛋一样的皮肤也像是干柴火一样了。我牵着她的手,回想我们曾经相遇时的场景,记不得她穿什么颜色的裙子,记不得她那时是笑的还是不笑的。但我想一定很美吧,美到我不顾一切娶了她,并和她一起生儿育女,风风雨雨。
最终,她还是离开了。
从那天开始,我也多了一个新的爱好,就是对着她的灵位絮絮叨叨,讲讲每天的事情,讲讲过去的事情。
记忆越来越不好了,儿女们回来的也越来越少了。就是不知道是他们真的回来的少了,还是我已经记不清了呢。
直到连拐棍也不能载动我了,这身体已经比灵魂先一步腐朽去了,只是意识还困在这躯壳里没有离去。
我如同行尸走肉一样躺在床上,每天被几根管子吊着命。这样的我,还是活着吗,还是活着吧。
在某个夜晚,或者在某个清晨,我忽然听到熟悉的声音。睁开眼睛一看,有许多人都围在身边。有我的儿子,女儿,还有很多亲戚。当然,还有我的妻子跟那些老友们。
只不过他们的目光分为了两种——我的儿子女儿他们目光带着悲伤和复杂,眼角依稀看见泪水。而我的妻子跟朋友们则是面带温和的笑容,眼中流露出怀念与安慰。
是时候了,我该走了吧。
当绿色的线条抚平,我意识终于脱困了,这个躯体完成了它最后的使命,我终于自由了。
现在回到开始的那一段,我好像听到了风的轻语,鸟的歌唱,还有远方传来的吟诵。在时间的沙漏之中,一粒为不可查的砂砾掉落了下来,完成了它的宿命。在亿万人之中,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离开这个世界上了,而同样的一秒钟,又一个崭新的生命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了。
曾经年幼过又成熟了的我,直到死亡的那一刻才算真正懂得人生的道理。你看别人的生死会让你成长,但只有自己的生死可以让你完美。
没有遗憾,没有后悔,没有痛苦,没有悲伤……那样的人生是不存在的,即便存在了也不是完整的。酸甜苦辣咸都得在舌尖上转一遍,这桌子宴席才算是吃完。喜宴如此,丧宴也是如此。
旁人笑着,自己哭着,来到这个世界上;旁人哭着,自己笑着,再从这个世界上离开。你看,这才是人生的真谛嘛。
于是,在那个平常的早上,我离开了,走得很安详。
……
…
.
生命不一定多么耀眼,但一定是闪亮的。每个生命都伟大而特殊,每个生命又渺小而平凡,于亿万的恒沙中挑出一粒来填补这个地球上时间的轨道,于是无数这样的砂砾共同汇聚成我们现在所在的时间长河。
我们都年幼着,也都成熟着,在漫长又短暂的时间里终于走向衰老。春华,夏繁,秋实,冬寂……人生的四季无论正反都是一样,无论自己或别人都是一样。
谨以此文,祭奠那些逝去的人,祭奠终将逝去的我们。
不求圆满,只愿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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