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接着一碗,陈慕言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喝了多少,只要他放下酒碗,就会有人重新递上一碗满的。
陈慕言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盛情难却,然后就断片了。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回到了公司,那些组员们排着队过来给他敬酒,说是项目通过了,发了几百万的奖金。陈慕言笑得很开心,带着女朋友,拿着奖金就去给她买了一条早就看中的金手链。女朋友说黄金的感觉好老土,陈慕言笑了笑,买了旁边钻石的。
回到家,陈慕言和女朋友难得地热吻了一次,只是松开嘴的时候,女朋友却变成了周维。梦中的陈慕言并没有感觉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他深情地看着周维,用牙齿咬着周维的衣服,一点一点将她剥成了去掉外壳的熟鸡蛋,然后一点一点,亲吻着她的全身。
陈慕言只以为自己是醉得太厉害了,竟然完全没有知觉一般,只感觉自己的心跳特别快,身体特别热。
良久,才有阵阵清风吹了过来。
陈慕言看着窗外的高口大厦,回头看了看海棠春睡的周维,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是却又想不出来,仿佛脑子里面有一团浆糊。
只是身体里面,仿佛有什么记忆被唤醒了。
那是自己第一次,被周维打晕过去之后所发生的事情。那是在他完全没有意识之下所发生的事情。
他没有记忆,但是身体却将这种感觉记住了!
陈慕言心思一起,身体里面的那股热劲便又开始作祟!
“以身为炉,天地真灵为火……”耳畔似乎还有着周维默念出来的声音。那个声音并非来自眼前熟睡的周维,而是隐藏在自己某段记忆里的她!
陈慕言不懂什么奇经八脉,也不懂什么天地真灵,只能够感应到那个声音十分温柔、好听,便慢慢沉下心来,听着那个声音。
良久,等陈慕言回过神来,睁开眼一看,这哪里还是自己那个房奴的家!一个陌生的男人此时正站在自己面前,拿着一把蒲扇,笑嘻嘻地给自己扇风!
陈慕言看了看周围,才明白,自己刚才一直都身处梦中。
“哎呦,大人,您醒啦?我瞧您衣服都湿透了,这不赶紧给您来扇风呢。”男人笑着,将自己的绒毛大衣紧了紧。
陈慕言傻眼了。
大冬天的,给我扇扇子?
他古怪地看了一眼这个陌生的男人,而后才注意到,自己全身上下确实已经汗湿了。身下的棉被,印出一个比自己稍大一圈的湿痕。
男人笑嘻嘻地拍着马屁:“大人真是厉害,奴家都快要冻死了,您还浑身冒汗呢!”
陈慕言呵呵一笑,也是很无奈。他并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但是绝对和那个梦脱不开关系。身上的内衣已经完全湿透了,他索性将衣服脱了,扔到一旁。男人见了,连忙拿来一件干净的内衣递给陈慕言。陈慕言一看,料子远比自己这件棉布的舒服多了,甚至还有着淡淡的花香。“新的?”倒不是陈慕言有洁癖,而是内衣果然还是不要和别人混穿比较好。
男人呵呵一笑,“瞧您说的,还能让您穿旧衣裳不成~”他放下扇子,取了一条毛巾给陈慕言先将身上的汗擦干净。
“自己来,自己来。”陈慕言将毛巾接过来,从脖子开始把全身上下都简单擦了一下,才感觉稍微舒服一些。他这才想起来,自己还不知道这里是哪里,眼前的到底是什么人。于是他边穿衣服边问道:“这是哪儿呀?”
男人呵呵一笑,端来一杯热茶,“这里是巨鞭楼。”
陈慕言愣了一下,已经有些无力吐槽这些男馆取名的方式,实在是有些太过直接。最起码的,你倒是稍微伪装一下吧?比如说取个名字叫巨型火腿肠之类的?哦对了,这个世界没准没有火腿肠。
男人将茶递给陈慕言之后,一边扭腰一边跑到了柜子那边,掏了半天,掏出一个锦盒,他缓缓将锦盒打开。陈慕言顿时被眼前的金黄吓了一跳。“这是……”
“这是几家联合起来,孝敬大人的。”男人谄媚地笑着,将锦盒放在了陈慕言的身边。陈慕言将锦盒打开,看了看里面的东西。
那是一种完全不同于金币的东西,陈慕言听说过,但是还从未见过。
这是一种镂空的金珠,拿在手里,其重量比一枚金币要轻得多。金币的重量制式为一两,因为其价值极高,所以通常别人收金币的时候,都需要用一杆小秤来称一下,看看有没有缺斤少两。所以一般的交易里面,要是别人拿出一大包金币,那么到底有多少两黄金,就不是数出来的,而是称出来的了。
不过这种金珠除外。
它的重量通常约为五钱(半两),但是其价值被定义成一两黄金。即使如此,人们私下觉得金珠的价值是高于一两黄金的,究其原因,就是这种超乎常人的技术。这镂空的金珠,不但花纹十分好看,而且还有着难以仿制的特点。要是真有这种能够轻易仿制金珠的能工巧匠,那么他做出这一枚金珠的工钱,恐怕也不止半两黄金。正因为如此,金珠就等于是防伪的金币,一枚金珠便是一枚金币,而且无需称量。
只是陈慕言到现在为止,连金币都只见过没摸过,更别说是这种金珠。他伸手将盒子里面的金珠拿在手里,估算了一下,恐怕不下一百颗!
见陈慕言盯着锦盒里面的金珠发呆,男人笑嘻嘻地拿出一个小巧一些的锦盒,他缓缓打开,“这是奴家送给大人的,一点心意。”这个小盒子里面的,是一个十分精美的玉佩,见惯了21世纪机器雕琢的陈慕言,也不得不佩服雕刻出这种玉佩的能工巧匠,因为这块不过巴掌大小的玉佩上,竟然栩栩如生地刻着十二生肖!
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这一块美玉,在这种没有人工合成技术的年代,恐怕价值,要比同等重量的黄金还要高。陈慕言连声推据:“这怎么好意思!”
男人做出无奈的样子,将小锦盒往陈慕言的怀里一塞,“哎呦,您可是咱们的大英雄!这玉京要是破了,咱们的命且先不说,钱是肯定保不住的!就算那北宣王不来抢咱们的钱,可那些想要趁乱发一笔横财的人呢?”
陈慕言随即明白过来,自己这一趟,可还真不止救下了一个闵月心,连带着,整个玉京都算是被自己给救了。他心说明天一早,老子就要被发配边疆了,多点钱在身上,也好过空这手去吃苦。点头说:“行!那我就收下了!”而后他惊讶地发现,到现在为止,眼前这个男人,他连名字都没问过,总觉得有些不妥,于是问道:“还不知兄台贵姓?”
男人一摆手,做出受宠若惊的样子,“哎呦呦,哎呦呦,在大人面前,哪里还敢说什么贵字!真是折煞了奴家了~”
陈慕言听见一个大男人一口一个奴家的自称,实在是有些不太习惯,连忙问道:“那我直接问,你叫什么?”
男人这才端正了一些,整理了一下大衣,“奴家是这店里的红牌,叫蔡X坤。”
啪!
陈慕言手里的玉佩掉在了金珠里面,吓得他连忙将玉佩拿起来,到处瞧瞧有没有摔坏。他惊讶地看着眼前的男人,“你说你叫啥玩意儿?”
男人笑嘻嘻地掩口说道:“莫非是奴家小有名气,就算是大人也曾经听说过奴家?”
陈慕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而后才问道:“那什么,你做这一行多久了?”
“两年半了,怎么了?”
陈慕言锤了一下胸口,尽量让自己放松一些,“那什么,你是不是还会唱,跳,rap?”
蔡X坤呵呵一笑,“奴家从**爹买过来之后,唱和跳就从没有一天不练的。要不我给大人唱一段金枪颂?”
“免了免了!”
“只是大人说的那个什么……什么噗?”
“rap。”见蔡X坤满脸的疑惑,陈慕言连忙说道:“没事没事,就当没听过。对了,你会打篮球不?”
蔡X坤一脸懵逼,“什么球?”
陈慕言只好边比划着边说:“就是……能玩的球。”
蔡X坤这才露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就是蹴鞠呗?哎呀那个我知道,吴哥哥可喜欢这个呢,玉京的蹴鞠比赛,他只要去了,总能拿个奖回来!不少女人来寻他,就是见他蹴鞠厉害着呢!说是蹴鞠玩得好,腰板就扎实,那方面的功夫就厉害~”
陈慕言回过味来,“吴哥哥?哪个吴哥哥?”
“吴X凡呀!吴X凡哥哥的名头,也没听过?头牌呢!”
陈慕言感觉到了这个世界深深的恶意。他抓抓头,感觉一阵头皮发麻。虽然眼前这个坤坤和自己印象中那个坤坤长得完全不一样,但是光是听这个名字,陈慕言就有点心颤颤的,生怕是这位大哥也顺带着穿越过来了。
他往窗外一看,不知何时,天都已经亮了。他可没有忘记日子,连忙穿上衣服说:“不行了,不早了,我要赶紧走!”
坤坤在一旁连忙将东西收拾好,乖巧地站在一旁,等到陈慕言穿上衣服,才取来一件大袄,披在了陈慕言的身上,“来,外面冷,快穿上。”
陈慕言两腿一哆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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