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时,小镇。
陈慕言和慕容秀一路边走边问,才来到这一座偏远的小镇。原本以为需要做起老本行才能够混口饭吃的慕容秀,在看见陈慕言掏出满满一袋金珠的时候,她感觉这辈子做山贼做了这么久,就算是白干了。
顺带着,她老娘那几十年也白干了。
在唯一一间看着还不错的酒楼里面吃着满桌的菜,陈慕言笑着问道:“做山贼这么久,总归是有点积蓄的吧?”
慕容秀啃着蹄髈白了陈慕言一眼,“才怪咧!谁好端端的会去做山贼?那都是已经被逼无奈了好吧?哪有指望着做山贼发财的?做这一行的,都是刀口舔血的。咱们秉持的一贯原则就是尽可能不杀人,才能活到今天。要是没事干就去抢一波,那不出一个月,就被官府出兵剿灭了。”
“这倒也是。”陈慕言将一块油腻的红烧肉往嘴里一塞,满满的幸福感。
以前,陈慕言是绝对不会吃这种油腻的东西的。但是这个世界物资匮乏,一头猪的身上,卖的最好的东西就是肥肉,没人要的东西就是骨头。这里可没有猪饲料,更没有给猪饲料里面添加激素的工厂,一头猪从出生到上桌,少说都要两年的时间。毕竟这个世界的猪,就只能吃一些烂菜叶子之类的东西,你指望它能怎么长?
养殖时间的增加,就意味着成本的增加,真要是算起来,若是按照原本世界的物价计算,一斤猪肉光是成本就有几十块钱,市场上一百块到一百二十块都属于正常的价格。
不过这对于拥有一袋金珠的陈慕言来说,都不是问题。
然后很快,他就有了一个真正的问题。
一队捕快登登登登一路小跑冲了进来,为首的一名女捕快脸上的肉都叠成褶子了,看向陈慕言的表情也不知是哭是笑。她朝着后面喊道:“出来认认!”
门外,一名少女从捕快中露了个脸,看了陈慕言一眼,连忙点头:“就是他们!”
陈慕言认出了刚才的少女,她是钱庄的伙计!
捕头哼哼了两声,“带走!”
慕容秀连忙站起来,狐疑地看了捕快们一眼,问道:“大人,不知我们所犯何事?”
捕头冷笑道:“你们胆大妄为,竟然敢偷了钱庄的金珠!”说完,她看向刚才的少女,“一共多少?”
少女眼珠一转,“总共五颗!但是现在恐怕已经用了一些,还能抓回多少,算不得准的。”
陈慕言这才明白过来,竟然是有人图上了自己的金珠!自己已经很小心了,只拿了一颗金珠去钱庄兑换,想不到竟然还是惹上事端!
他确实很小心,但还不够小心。平常人哪有直接用金珠的?市场上,金珠因为价值太高,十分难以流通,也就只有钱庄这种地方会留存金珠来作为储备金,两个衣衫破烂的人,竟然能够拿出金珠,这岂不是直接告诉别人,自己的钱来路不正么!
捕头笑了笑,朝陈慕言伸出手:“将你盗走的金珠统统交出来!”
陈慕言还想要据理力争,“胡说八道,这是我自己的金珠,凭什么给你!”
那捕头却嗤笑一声,见桌上还有一盘鸡丝毫未动,索性伸手撕下一条鸡腿,啃了两口,笑着说:“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你叫它一声,它能答应么?”
陈慕言这才明白,这些人看来是已经不打算讲道理了。
这是明抢!
在文明社会长大的陈慕言,怎么都没有想到,来到另一个世界之后,竟然会被一群捕快抢劫!
慕容秀在这一点上倒是比陈慕言更加有经验,她呵呵笑着,掏出陈慕言给自己的两颗金珠,塞到了捕头的手中,“大人,都是一场误会。”
那捕头一只手拿着鸡腿,另一只手中捏着两颗金珠,忽然将鸡腿往慕容秀砸去:“哼!胆敢贿赂本官!这分明就是贼赃!”说完,她将金珠高高一举,“来人呐,统统带回去!”
她话音刚落,躲过鸡腿的慕容秀就欲拿刀上去剁了她,可转眼一看,陈慕言的脖子上已经架了两把刀,还没等她回过神来,自己的脖子上也多了两把刀。
陈慕言板着脸,朝捕头看了一眼,“你这是污蔑好人!”
捕头笑嘻嘻地将两颗金珠往自己怀里一揣,“是不是好人,由不得你来说,给我带回去!”
捕快们压着人陆续走了出去。少女笑着上前,伸出手来,那捕头瞥了她一眼,丢了一串铜钱给她,“行吧,是头肥羊。”
少女眼看落在自己手中的竟然只有一串铜钱,虽然有些不满,但是也不敢表现出来,只低头假笑着说:“多谢大人!多谢大人!”
……
……
另一边,陈慕言和慕容秀被关进大牢,陈慕言反而显得有些轻松。
慕容秀满脸的不高兴,“你竟然一点都不生气?”
陈慕言呵呵一笑,“没事,她们既然敢将我的东西通通带走,那么最后的结果就只能是乖乖送回来。”
慕容秀有些疑惑:“嗯?你脑子坏了?你指望那帮混蛋能够把东西送回来?”
陈慕言十分自信地一笑,“等着吧。”
慕容秀叹了口气,在她眼中,陈慕言已经疯了。别说他们是被流放的逃犯,就算是普通人,被栽赃盗窃,而且还是钱庄的金珠,没几个月的牢狱之灾是不可能的。要是罪名再大一些,没准还要上报给玉京。那个时候才好玩呢,两个原本要流放到西南的人,竟然跑到一个小镇上偷金珠!
别想了,一定是死罪!
慕容秀坚定了一个想法:要想办法逃出去!
然而陈慕言却十分轻松。因为他被抢走的包裹里面,除了一袋金珠,还有自己没有被官方宣布承认的官职所对应的官印!
这帮死女人,见到老子二品大元的官印,还不磕头谢罪?
何况里面还有陈慕言被封为钦差的密旨,要是将那玩意儿打开了,估计今晚就能够听见她们后悔的哭声。
但是陈慕言想多了。
当肥肉滚滚的捕头带着陈慕言身上的包裹回到家的时候,她除了对那里面九十七颗金珠无比感兴趣之外,其他的东西,她根本懒得看!
九十七颗金珠!
她实在是想不通,两个看起来像是乞丐的两个人,身上到底是从哪弄来的这么多的金珠!
说是从钱庄偷的?她第一个不信!别人不知道,她可是清清楚楚,别说这就是诬告,哪怕是真的,那钱庄总共还不一定能够有十颗金珠,全偷来了又能如何?现在眼前可是九十七颗金珠!
不对……
捕头掰着手指,“要是将那两颗算进去,岂不是九十九?!”面对这样一比巨富,捕头差点让自己的心脏不堪重负!
她已经开始在心里打着小算盘,准备明天拿出两颗金珠出来,给县衙送过去,打点打点。自己已经在这个位置上好几年了,也是该找一个更加体面的位子了。
剩下来的钱,当然是给自己买一个大宅子,然后买一大批男人回来!
想到这里,捕头就露出女人都懂的笑容来。
今天那个男人看起来倒是不错,只可惜不是自己的菜。不然的话,倒是可以玩一玩夜审的把戏。不过今天身边躺着这九十七颗金珠,可比躺着一百个男人更加让自己着迷!她笑嘻嘻地伸手摸着金珠,仿佛是在抚摸着这个世界上最为珍贵的宝物。
忽而,她想到一个问题:既然这个人身上会有这么多的金珠,那么是不是可以代表,他身上别的东西其实也很值钱?
于是,她终于想起了被扔在一旁的包裹。
她走过去,将包裹捡起来,放到了床上,然后打开了包裹。
“嗯?这是什么?”
她第一个发现的,就是方方正正的大印。
竟然是纯金的!
虽然她不知道这玩意儿是什么,但是她认识黄金呀!
她笑嘻嘻地将大印放在了自己的枕头边,开始翻看第二样东西:一个木牌。
这个似乎是一个身份牌,并没有什么卵用。她索性将这木牌往角落一扔,懒得去理会。
而后,她翻出了一卷上等的丝绸。虽然她并不知道这样的丝绸应该有多么高级,但是这种丝绸摸在手里,就让人有一种想要继续摸的冲动!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要是能够用这样的丝绸做一件衣服,那该有多好呢!
她展开了这圈丝绸,发现竟然还是大逆不道的黄の色龙纹!
“哼!果然是个大胆的贼子!”说着,她将丝绸完全展开,只见那丝绸里面竟然写上了不少字!
她从上到下看了一遍。
看不懂。
谁规定了捕头一定要认字的?
在这个世界,读书的成本可是很高的!又辛苦!谁没事干去受那份罪!
于是,这位大字不识几个的捕头,便将这卷圣旨重新卷了起来,放在了自己的枕头下面。回头去找个熟人问问,这样的丝绸要多少钱一匹。以前自己不敢想,现在手里面可拿着一笔巨款!
要是价钱合适,就多买一点,给县官给送一匹过去。
听说县城里面的赵捕头再过几年就要退休了,自己或许可以考虑去县城做捕头?
想到这里,她再摸摸身边的金珠,看来今晚是没法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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