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的暑假的某一天,我翘着二郎腿搭在白色的书桌上,大腿上放着某出自霓虹的异世界题材的轻小说,兴致勃勃地翻阅着。
时间是下午两点,外边骄阳似火,刺眼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挤进我的房间。拉开窗帘,光用眼睛一看就感觉到夏天特有的炽热。不过这一切都和躲在空调房的我毫无干系。托空调的福,我才能悠然自得地看着轻小说。
不得不说,科技的力量真伟大啊。异世界固然好,但单论生活方便,还是现代社会更胜一筹。
阅览着轻小说的我如实感叹道。
若是此刻以第三人称的视角来扫视我这个青春期男生的房间,就能一眼看出我的喜好:书桌上方嵌入墙内的白色书架的上放满了出自霓虹的出自本土的小说,也包括父母强塞下的世界名著巴拉巴拉等。备考用的习题册以及解析则是占满了第三四层。
至于手办?呵,没有。
实用主义的父母不允许那玩意儿出现。导致我入宅以来只有一个立牌。
桌上稀稀拉拉的放着些未曾收拾的果皮纸屑。书桌上并无电脑。右手边是架子床,左手边是阳台。
简简单单。一看就知道我是个标准的二刺螈宅男,又是个顺应父母期望打算好好升学的带孝子。
“儿砸——帮你爹买条烟吧!就按老规矩来。”
爸日常使唤亲儿子的时间到了。
没办法啊,谁叫我是儿子啊。或许下辈子换个女儿当当,处境说不定会更好。
我欲犹未尽地合上书,恋恋不舍的把它放回书架,走出了房门。
当今这年头,男娃子太难了。
真不愧是我,轻易就能蹦出这么没志气的想法。
从坐在沙发看电视的爸那领来钱,回到房间把mp3揣兜里,戴上耳机听起相声来。顺便带上眼镜以及眼镜盒,在体恤上套件白外套,换上黑长裤,蹬着黑色运动鞋就此出门哩。
除此之外,我从刚才到现在都戴着顶黑色学生帽。这是我升入初中时,父母给予我的礼物。我十分爱惜它,就连洗澡睡觉都要戴着。
“儿砸,听说最近不大太平,附近已经有人遭殃了。把玄关那放着的棍子带去防防身。”
既然知道外边不太平就别让我去啊,爸……
我胡乱应了几声,把玄关鞋柜上的黑色甩棍给带走了。
或许现在自我介绍已经晚了,但我还是得恬不知耻的补充一下。
我的名字叫马自立。别笑。
高中生预备役。关于外貌,自己声称是六分男。身高一米八四,发型习惯理平头,肤色偏白,理所当然的有着黑发黑瞳。最令我引以为傲的是小有成就的手臂肌肉和轮廓分明的腿部肌肉。体型偏壮实,勉强算个大汉。
喜好相声,京剧,看轻小说和动漫。但都不大深入探究,就是个爱听爱看的过客。
是个正常的学生。不会什么特技,除了脑洞比较大脸皮比较厚和从父母那遗传来的实用主义和小心谨慎以外没有别的特点了。
硬要说的话,我有个怪癖。
喜欢恰橘皮。
就在我自我介绍时,采购任务就已经完成了。
也就两包软中华嘛……零钱还只有两块。
跑腿费就值两根棒棒糖么?我爸好扣。
心里如此吐槽着,我两手插入外套兜里,左手边装着烟的便利店的袋子裸露在外头,右手紧紧握着甩棍。
这里就不得不吐槽一句当初干嘛买这么偏的房子。沿着外头大马路就可以回村了,连便利店都不屑于开在这里,非得要我辛苦地走回县城才能买上东西。
不过爸妈貌似对这十分满意,说是过上的半个理想的田园生活。
周围安静极了。这种破地方,人少,又安静,恐怕发生什么见血的事儿都不意外吧。
“你你你冷静一下,有话好好说可以吗大哥?你要什么我都给……”
前边小巷子传来女声,声线有些颤抖。我摘下一边耳机仔细倾听。
“把包丢给我。”
这回则是男人在说话了。
哟呵?前边是抢劫现场是吧?
不过在这种地方发生这种犯罪行为貌似十分合情合理,因为人烟稀少。
除非偶然有我这样住在附近的闲人路过,还真是个劫道的好地方。
我全身都在战栗,被名为紧张于恐惧的情绪所包围。
现在我的面前摆着两个选择。
一:英雄救美,靠着无意义大喊和甩棍莽一把。结局可能是成功救人,也可能是人没救到,自己反而被歹徒开膛破肚。BAD END达成。
二:就此走人,回家看轻小说去,安全归家。HAPPY END达成。
好嘛,拜拜了您嘞。
在热血和生存之间果断选择了选项二的我是人间之屑。
简直太屑了。
我保持着只听一边耳机的状态继续前进,直至路过巷口时往里边瞟了一眼。
只见体型健壮的大汉弓着腰,背对着我。他右手持刀对着坐在泥地上的女人狠狠地威胁着。女人颇有些姿色。男人嘴里时不时吐露出刺耳的脏字儿,另手隔着衣服猥亵女人。
由于视角缘故,男人面对着女人,但没看见我。反倒那女的看见我了。她的嘴唇张了又合,仿佛在说什么。她的眼眸望着我,仿佛在乞求什么。
『救救我』
我靠着直觉读出来了。
但是很抱歉,我没那个能力。
我摇摇头,以示无能为力。
见状,女人黯然失色,眼眸中尽是绝望。随后她闭上眼,貌似已坦然接受自己的命运。
我像个完全没看见的过客离开了现场。哟西,check计划通。
既然确定了是劫财劫色的犯罪行为,那就可以报警了。毕竟我可不想闹出什么虚报案情的乌龙,光听之言两语可无法令人信服。
我站在距离巷口有段距离的茶叶店前,拿出手机拨打110。
人生第一次报警,有点紧张。我拿着手机的手甚至在颤抖着,准确的来说——我全身都在颤抖着。
理所当然的,向警察报清实情和具体地址后就可以静待警察的到来了。但是考虑到地址比较偏,从最近的警察局到这儿貌似要花上一段时间。
万一就赶不上了呢?万一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怎么办??
想到这儿,良心不安的我紧张地咬着拇指指甲。
硬要说自卫能力的话,我有。防身的武器也有。不过这样太冒险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啊。
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拼命,甚至丢了小命,似乎不划算。
事到临头却畏畏缩缩的我简直就是个孬种。
『淦*,做就做嘛。老子还怕他么?』
下定决心的我掏出右手,亮出了甩棍。甩棍在太阳的照射下散发着金属光泽。仿佛是在壮胆,我挥舞甩棍敲击地板。
我火急火燎地三步并作两步,赶回巷口。
呕,没来晚。此时男人正打算解开皮带褪下裤子,处于最没防备的状态。
『吔屎啦你*,扑街佬!!』
说时迟那时快,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挥动甩棍直直劈下,恰好正中男人后脑。随后抬起腿来施展断子绝孙脚,狠狠踢中男人命根。
虎口有点麻,那男的脑瓜好硬。
『快走啊!愣着干嘛?』
趁着男人还处于无限的痛苦之中,衣衫不整的女人通过巷子的另一侧绕过男人到达巷口,随后撒腿就跑。
好似那离弦的箭儿,一去不回头。
我暗暗咂舌,打算对着男人后脑补上一发。
谁知那男人居然有这么强大的毅力,强忍着蛋疼一把抓起地上沙石撒向我。
我被这阴招损了。即使隔着眼镜,我也被迷得睁不开眼。
仅仅是几秒钟的时间,我听见地上窸窸窣窣的,应该是男人爬起来了吧。
『啊————————!!**崽子坏爷爷好事,去死罢!!!』
这段无意义怒吼应该也是男人的。
待我好不容易睁开眼睛,胸前传来一阵剧痛。
我在男人的冲击下轰然倒地。后脑狠狠地撞击地面。
好疼……非常疼……特别疼……
我微微抬头,看见了自个儿胸前插着的那把刀,以及被鲜血染红的白外套。
果然,应该选择选项二的啊……
在生命结束前的最后时刻,我如此感叹道。耳边的耳机从刚刚搏斗到现在一直在放。是郭○纲于○的相声《托○献子》
要死了啊……但死前也算做了件好事,应该能上天堂的吧?
意识逐渐被吸走,呼吸变得十分困难。耳边传来刺耳的警笛,貌似有一群人在追逐着,脚步声很响。连耳机声音都差点被盖过去。
警察来了啊。那女的应该没事吧。
眼前忽的开始走马灯。
啊啊,我还有番没看,轻小说没看,手办没买,游戏没玩,学没上,女朋友没找,工作没做,婚没结,娃儿没生,房没买,车没买,退休没退啊——
如果可以的话,我甚至想去现场听回相声。
原来我还有这么多事情没有做。
真希望还有下辈子啊。
我安详的合上眼,坦然接受死亡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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