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的时候,我得到了一把吉他,上面的3456弦分别是红橙蓝绿色,12弦都是普通钢丝。
拿到它的时候我对器乐一无所知,我只是一腔,没有热血,是一腔妄想。
我从网上找来免费的教程,还没学到和弦,就把吉他放到了窗台上,盖上一层黑布,再也没宠幸它。
后来我遇到一个好人,他说我是有天赋的。其实我知道天赋这一说根本是扯淡,只是缘分,缘分使得他遇到我,如果他遇到别的人,只要别的人也曾有过一把吉他,也喜欢听他唱歌,他就也会说这个人有天赋。
他只是想有人做他的徒弟,而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问谁这个问题,恰好遇到了我,看我崇拜他的样子肯定不会拒绝他,他才舍得脸皮来问。
我听摇滚,是听个响,其实我什么也不懂。U2,啊,我知道,这是个乐队,再具体呢,我就不知道了。而真正热爱摇滚的人听的,我反而听不来。
叶公好龙式的喜欢,我喜欢的是摇滚的模样,不是摇滚本身。他确乎是热衷于摇滚本身,他看得出来我只是好奇,我也知道他只是孤独。
他教我弹吉他时,还是在我刚高考完的那个漫长的暑假,他给我买了一把新的,我欣然接受。
这个故事索然无味,陈词滥调唱的不过是一个潮湿,闷热的环境下,先怀上幻想,幻想再胎死腹中的故事。
我睡到中午起床,在家里吃完午饭后,去他的出租屋找他,他就在连空气都被太阳晒出波纹的热天里教我弹吉他。
出租屋里其实是有空调的,但每次骑自行车去找他,我都会热出一身汗。他家冰箱里有很多冰啤酒,每次我去拿,他都说未成年人禁止饮酒来笑话我,可他酒量浅,也根本喝不过我。我从不理会,当他在这上面找回一点体面。
灌了半瓶以后我把绿色玻璃瓶放下,拿起吉他在腿上架好,看着他拿着他的吉他在我对面坐着。
他的手背上有青筋,我一直以为那个是用力才会凸显出来的,但我去摸过,松松的他根本没有绷紧。
他手指上有厚厚的茧,其实我尤其喜欢这些茧,摩挲着这厚厚的茧,仿佛就在摩挲他的梦想,他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羞于提起的——为之坚持了十多年的——[梦想]。
他给我调节拍器,让我自己对着谱子练基础指法,自己就坐在一边,对着电脑编辑一些什么东西。他抽烟,烟灰缸是我们一起去做陶艺时,我做的一个不像碗不像盘子的容器。
我中途休息一小会儿,又拿起吉他开始练习,其实我在家里看着这把吉他,只会想起他的样子,根本想不到要去练吉他。只有在他这里,看着他架着方框眼镜,认真又困惑地皱眉看着电脑屏幕时,用手肘撑着自己下巴的模样,才会想到要好好练吉他。
久而久之我左手手指的顶端也有了些薄茧,那是按弦按得,虽然一开始练得就是指弹吉他,但右手并没有生出茧来。
八月中旬的时候他接到一个夜店的邀请,在不远的文化公园里夜店一条街上。我当然是要像以往一样跟去看他演出的,他乐队里的人也都跟我混熟了,只是都不太愿意带着我到处跑。我理解,如果是我,我也不乐意演出时带着一个小孩。
傍晚我把我的吉他放松弦装进布袋里,倚着他卧室的墙放在衣架旁边,听见他在浴室里打开了电动剃须刀。
我凑过去看,他知道我无端迷恋这些胡茬,故意仰起脖子让我看个清楚。
“要不今天不要刮的那么干净,留一点好不好?”我用左手扶着洗手间的门框,看着镜子里面他的下巴,有些恋恋不舍地请求道。
他放下剃须刀,侧过脸左右看了看自己的脸,又用手指抚摸了几下没剃干净生着胡茬的下巴。
“行,整理整理留下一点。”
听见他答应,我心里好像养了一群小鸡一样,叽叽喳喳地欢声雀跃着,又蹦蹦哒哒跳来跳去。
不再盯着他看,我走到客厅里坐在沙发上等他。
晚上到的时候我在吧台边找了一个离舞台近的位置坐下,不必站到舞台前的人潮里去,跟别人挨得太紧让人占了便宜反倒不好了。
我的眼睛只看着他,耳朵里听得是鼓,是弦乐声,是琴箱振鸣,他的声音在话筒音响里震荡,像颜料扭曲了溶在水里。
我戴着银边细框眼镜,眼镜腿上装模作样地挂着条细链子,不是装饰,是真的近视,想看清楚他的样子。
一杯冰啤酒,里面的冰块雾蒙蒙的,玻璃杯壁也雾蒙蒙的全是水汽,里头澄黄的液体反射着昏暗的灯光,反倒是细密的泡沫闪闪发光。这里头虽然开了空调,但还是闷热的不行,我用手握紧冰凉的玻璃杯,手心有些冻麻冻疼了,身上却热得出汗到衣服贴在身上,又更加不舍得松手。
他头发披散着,皮筋戴在手腕,我见他捋了好几次碎发了,汗津津地湿淋淋贴在他额头上。终于没忍住在换曲的间隙间,他用手把头发都顺到脑后扎起一个小辫子,手上的青筋绷紧,手臂上饱满的肌肉凸显,额上的汗珠滑下来,顺着下颌线从留着浅浅胡茬的下巴滴落。
看呆了的不只我一个人,我敢打赌。
我假意是撑着下巴,实则是挡一挡我那因正在吞咽口水而上下滚动的喉结。
演出结束以后他坐在我身边跟我一起喝了几杯,我知道很多人在看他,我谨慎地瞟着四周的人,不想让任何视线落在他的身上。
“小夏,”他叫我,我连忙回过神来看他,他嘴角上扬,噙着让人羞恼的笑,“你在看什么?”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正在绞尽脑汁思考,耳根发烫时,一个梳着大背头的男人走过来搭上他的肩膀,我皱起眉盯着这个人,他却回过头也搭上这个人的肩膀。
两个人称兄道弟地谈论唱的好啊弹的好啊写的好啊,我没办法插入话题就只好撇过脑袋低着头喝杯子里的冰啤酒,心里全是不满,憋着什么也没法说。
“这个小兄弟是你朋友?”又来了,我讨厌这戏谑的语气,很可笑吗,我看起来那么不应该出现在他身边吗。
他好像终于意识到我的不愉快,轻轻拍拍我的肩膀像是安抚,他对这个人说:“这是小夏。”
我是小夏,不是他的朋友,也不是他的学生。
像是疲惫又像是烦躁,我推开他的手,撑着腮帮子不说话。
我理解,我理解。但是我很不好受。
“噢,噢,我懂,我懂。”这个人脸上潮红,想必喝了不少,说这胡话的言外之意,加上我故意不搭理叔叔,叔叔好像有些难堪。
“老吴,不要乱说,孩子听着呢。”他提醒这个人这样说道。
“我说什么啦,我什么也没说!真有你的啊,我先走了,你好好玩!”这话越听越不是滋味,可我既不是他养的什么好玩的东西,我们之间也不是什么藏着掖着不能让人知道的羞耻关系。
一到夏天就像脑子也被加热了,血液也都在沸腾,他又往我杯子里倒了一些啤酒,我无动于衷,低头看着噼里啪啦破碎的泡沫。
他跟我说,老吴喝多了说话没分寸,让我不要计较。
我没有计较这个人说的什么话,我只是想他为什么不好好解释清楚,为什么要说“孩子听着呢”。难道我不在的话,他们就可以用这样的语气讨论我和他之间的事情吗?
我问他说:“你为什么…”还没把问题本身说出口,抬起头却发现老吴还站在一边跟别人聊天,我就像偷奶酪被发现的小老鼠,又气急败坏地低下头去。
老吴好像听见这边的动静似的,就像凑热闹一样又凑过来打量我,怒气翻涌着我早就红了耳根,委屈又让我握紧的拳头微微颤抖。
“你说什么了让人家气成这样?小,小什么来着?小谢是吧,小谢你生他气啦,哈哈,你俩可真有趣…”
啪。
一定是这家店买的玻璃杯太劣质,我不过是用力攥着磕在了吧台上,就给震碎了。握紧的东西一下子结构崩塌,我的手指习惯性地收紧,却握了一手掌心的玻璃碎片。从指间流出的不只酒液,还有混杂着的猩红液体。
其实我也傻了,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待下去,松开手马上跳下旋转椅子,勉强让自己呈现怒气冲冲的样子,快步走出去。
站在外面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在蜂鸣,一团混乱,我摊开右手手心,疼得额上冒汗,口中忍不住地吸气,还有些玻璃碎片卡在伤口里,血流出来滴了一滴到地上。
他追出来看我,没问我什么话,只是抓住我的右手看。
“先去医院弄干净伤口,走。”
我挣脱开他的手,他可能是顾及着我手上还在流血所以没强行按着我。
我双手抱住他的脑袋,将自己的嘴唇贴上去盖在他的嘴唇上,我用牙齿咬他的唇瓣,用力咬,尝到铁锈味才罢休。他把手掌按在我的后脑勺上,舌头与舌头缠绕,我想要被所有人看见我在和他接吻。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掉的眼泪,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吸鼻子抽抽搭搭了,我忍了几秒钟没有哭出声来,实在忍不住鼻腔一酸,只好埋在他颈窝痛哭出声。
我用力抱着他的肩膀,脑袋抵着他肩膀好像要把我的委屈全都哭到他心里去,他用手掌揉了几下我的脑袋,他好像知道我为什么委屈了。
我又不想让人看见了,这真丢人,我不该弄坏玻璃杯,也不该跑出来,不该突然吻他,最不该最不该站在这里哭。
我努力收住了情绪,才发现他的手臂环抱着我,给足了安全感,我看见我说了让他留下一点的胡茬,忍不住凑上去轻轻啄几下。
扎嘴巴,但是心头仿佛有一只小鸟一边唱歌一边飞翔。
好了?
好了,走,去包扎,包扎好了跟你回去,洗完澡看电影吧,我还没看钢铁侠,就差这个了。
我就再陪你看一遍吧。
你又看过啦,那你再看一遍不要给我剧透,今天晚上我要住在你那里,我跟家里人说过了,你别老催我回家。
…
其实还是什么问题都没解决,我在麻痹自己,他在敷衍我,我知道,但我没有更好的办法。
这段关系就像一场自然灾害,我是天灾下的普通人,我不知道该怎么渡劫。但他却是先知,他知道天灾从何而来,他知道天灾会改变一切,他知道普通人不会渡劫甚至不想渡劫。他什么都知道,他是先知,也只是先知,同样也什么都没法做,还是卷入了这场天灾。
夏天里什么都有,有奇异欲望诞生到死亡的全过程,也有什么新生的东西覆盖住以往的破旧裂痕。我喜欢的,我厌恶的,全都交织在同一个幻梦中。
“我的胃里有午饭,脖颈上有阳光,脑子里有爱情,灵魂里有慌乱,心里则有一股刺痛。”
帕慕克《纯真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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