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沈惜凡跟沈妈妈局里的车去了邻市,婚礼定在市里最大酒店里。在休息室里,她见到久违谋面的好友,几年不见,彼此都有些生疏,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笑笑。
婚礼排场极大,光是政府车、军车就占了一半之多。新郎举止僵硬,新娘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有种随意的漫不经心,不是苏杉那种发自内心幸福的笑容。
也许又是一个不幸婚姻的开始,她忽然想到古宁苑,曾经那样一个张扬的女子,也是活生生的被困在婚姻的围城里。婚姻和爱,究竟是怎么一种微妙的关系。
忽然有人碰碰她的肩膀,把正在发呆的她吓了一跳,随即就是长长的松口气。
沈惜凡:“吓死我了,大少,拜托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场合!”
凌宇帆:冷哼一声,“不就是联姻吗,什么场合,要不看在上头的跟我家有些交情,我才不会来呢。”言语之中,尽是不屑。
沈惜凡:笑,指着新娘问,“有钱人的婚姻是不是这样的?钻石鲜花铺满身。”
凌宇帆:垂下眼帘,半晌没说话,嘴里反复咀嚼着“婚姻”这两个字,“要不从一而终,要不游戏人间,婚姻?我们这些人的婚姻不过是钻石、鲜花包裹的利益和权势。
沈惜凡:会意,不由的微笑,“我希望我嫁的人,我爱他,他也爱我,不为金钱,不为权势,只因我是我,他是他。”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苏杉的时候,笑的那么幸福的样子,连眼睛里都满是笑意,像极了原来的自己,眼中只看得见那个人,那个人便是自己目光的终结,无论天涯海角,总会一路追随。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你爱的人,正在热烈的爱着你。但是,仅仅以爱为基础的婚姻,世界上究竟有几对。算了,结婚,太遥远的事情了,眼前只有一段暧昧不明的旧爱,和似乎只有自己好感单恋的新欢,还有,留学的Offer,今天应该到了吧。
倒是在何苏叶家,一群人闹翻了天,邱天不知道哪弄来一只实验用的小白鼠,一不留神被何守峥放了出去,小孩子兴奋的哇哇大叫,跟着后面逮,方可歆被吓的躲在卫生间里,
邱天:嘲笑她,“小妹妹,好歹影像也是一临床的,这么没胆?”
方可歆:气急败坏,“邱天,离我远一点,我讨厌你,很讨厌你!
邱天:摊手,无奈的冲着何苏叶小声的说,“听见没有,尖尖角,其实我也很讨厌你!”
何苏叶不去理他,眼睛一直飘向墙上的钟,有些魂不守舍,他寻思,小丫头怎么这么晚还没来,莫不是加班还是临时有事,连个电话、短信的都没有。便起身拿了手机打电话给她,谁知一接通就是沈惜凡。
沈惜凡:气喘吁吁的声音,“我刚回来,小区门口那街头出了个什么事故,堵在那边,马上就来,记得给我留一口饭!”
何苏叶:不由得笑起来,安慰她,“别急,我帮你单独留一份在厨房里好吧?”
沈惜凡:沈惜凡进来后,
何守峥:坐在沙发上神秘兮兮的喊,“姐姐,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
然后一只小白鼠探出头,冲着沈惜凡“吱吱”的叫。
沈惜凡:啊这是什么呢?
冷不防她被吓了一大跳,没留神撞到了站在后面的何苏叶,他扶住她,瞪向何守峥。
何苏叶:小鬼,别以为小叔叔治不了你,我连你跟邱天一块治!”
邱天:病历中抬头,“我?我没错呀。哦,我知道了,我应该带只兔子来,人畜无害!”
这时候,何苏叶注意到沈惜凡手上捧着的包裹,一排英文字母,看不清楚,只有一个红色的圆盾形的标志,似曾相识。没有人注意到,只有他一个人,急切的想知道那封信的出处。
最后,还是被他看到了,School of Hotel Administration,Cornell University,Ithaca,NY,14853,U.S.A。
所有人都争着抢那碗荞麦面,他看见沈惜凡偷偷的冲着他笑,手下还在比划着什么,因为她知道自己为她预谋留了一碗在厨房做夜宵。
第一次,他对着她再也笑的不那么自然,长久以来的默契仿佛被打乱一样,不安和烦躁涌上心头,眼前这个女孩子,笑的依旧那么灿烂、夺目,自己却觉察不出她的心思和用意。他忽然想到自己的不安,对她,知道的太少,了解的不够,而现在,他们之间唯一的维系和平衡都要被打乱。
他搜出美国的地图,寻找费城和纽约的位置,找出那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申请表,暗暗有了决定。
一切,只等她开口说明。
何苏叶接到学校红十字会的电话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最近发现自己常常会在一些和绳子有关的动作上出错,比如拿开电线就拽倒了笔筒,被电源线绊到脚而弄翻桌面等等,他仔细研究了一下是思维缺陷,逻辑思维很乱导致了对事物因果设想极其贫乏,是一种后天的劣势。
都是那份Offer的错,搞得他心思不宁,六神无主。 这通电话倒是让他纷乱的思绪暂时平静下来,学校红十字会年年组织的医疗队要赴山区义诊,这个地方他两年前去过,很熟悉。 他躲在那个小山村,那里有他之前没有见过的梯田、水稻,家家养鸡养鸭,还有浑身泥水的猪。每天去打水,烧火,然后给村民看病、授课,那里人大多很穷,买不起贵的药、住不起医院,唯一村里的医生不过是个江湖医生,接种疫苗都不知道消毒。
那里有清新的空气,虽然条件十分艰苦,但是他喜欢看孩子们围着他叫“大哥哥”,问他数学题,还有村里人会答谢他送来新鲜的蔬菜,老人会邀他在傍晚时候喝上几杯米酒。 曾经有个念头,他就想在小山村里待上一辈子。
那次回来时候被辅导员和老板骂的半死,室友二话不说就把他拉去女生宿舍称体重,整整瘦下来十斤。他脚踝上还贴着膏药,山村的地基不牢,常有滑坡。
后来忙的渐渐忘了那个地方,也许不是因为忙碌,是因为那个人再也不重要了,所有的痛苦也随之而去,回忆也变得无足轻重 不是他薄情,是因为她不值得他轻贱自己。海阔天空。
电饭煲里炖着的是鸡汤,加了黄芪,山药。 黄芪补气升阳,益胃固表,利水消肿;山药,益气养阴,补脾肺肾。
据说婚礼那天伴娘比新娘还累,跑上跑下的,什么都要打理,忙得连饭都吃不上一口。即使那个小丫头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经验丰富,他还是不放心。
也许除了为她和邱天额外准备的饭菜,还要准备创可贴之类的,据苏杉说沈惜凡的其中一双高跟鞋是绑带的,走多了容易把脚磨破。
他懊丧想,这场婚礼真是折腾人,还好自己没结婚。
等等,结婚?自己?和谁?
头脑里面一闪过的身影,他呼吸一紧,急忙打开盖子,不小心又把手给烫到了。但是鸡汤醇香浓厚的味道窜出来,让他不由的笑了起来。
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看她穿礼服的样子了。邱天
何苏叶:在心里呐喊,我后悔了,早知道那三结我不让你的,起码还能赢你三结。
第二天,何苏叶一早就被电话吵醒了,那边邱天喊,
邱天:快来李介家看看,他穿成这样能娶到苏美眉吗?”
李介:无奈的喊道,“我风流倜傥赛潘安,一枝梨花压海棠,怎么就是穿这件衣服这么难看!
邱天:我对你的冷笑话丝毫不感兴趣,继续损到,“你确定要穿着这身龟壳结婚?要不要再戴一顶绿帽子?”
何苏叶听了极度无语,立刻打车去李介家。果然,除去狼狈不堪的新郎,邱天那厮把自己整的金光闪闪的,
邱天:叹气,“邱天,你很像只金鱼!
最后,还是在众多礼服中挑了一套最中规中矩的礼服,他奇怪
何苏叶:“你们之前难道没有试穿过?搞得今天乱七八糟的。”
#邱天:我是这么叮嘱他了,可是这家伙不肯合作呀!”
李介:我妈不知道咋的忽然拖来这么多衣服,我也很有压力呀!”
倒是最后三个人出来的时候,看呆了李家的大小男女老少。
其他人:李家表姐妹们几乎是眼睛发直,“天哪,这三个人可以去演青春偶像剧了。”
那时候天刚亮,晨曦干净柔和,空气中还有淡淡的水汽和植物的清香。走到屋外的庭院,邱天便很没形象的挂在何苏叶身上,凑在他耳边哧哧的笑,
#邱天:尖尖角,你猜稀饭美眉看到你会不会痴了过去?”
何苏叶:我心猛的跳了几下,反手把邱天扳下来,“少胡说,好好做你的伴郎,别没事找事。
#邱天:脑袋还不离他肩膀,“尖尖角,你为什么还不跟她告白,告白吧!快!
何苏叶:笑笑,有些无奈,“邱天,以前家里养过几条金鱼,那时候我喜欢的不得了,轮到我喂食时候,先撒了一点点,鱼一抢而光,然后我倒了一包下去,最后鱼被撑死了。现在也是这个状况,我不能不顾她的感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她身上,而且……”他的声音低了下去,“现在状况很混乱,不是合适的时候。她现在还有心结,而且,我很贪心,要她全心全意的对我,而不是一点点好感。”
#邱天:叹气,“啥时候方可歆的眼睛能不在你身上打转就好了,她似乎对沈惜凡挺有敌意的?”
何苏叶:那你自己得管好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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