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2006年我再次去了新加坡,一切皆因一封匿名的来信,和熟悉的笔记。我认识那是楚婧的笔记,清秀而让人感觉到亲近。我住在靠近SUNGEI路附近的一个小区里,第二天在FortCanningPark外环公路和朋友邂逅,朋友相逢,自然是一番欢喜,面孔变化亦不是很大,只是辗转多年,已经身在异乡,欢笑亦如往常,犹如初次见面,初次的感觉已徘然而去,言辞甚欢。说起一些家常和经历,个个皆是身心饱满,功不可没。在朋友中心怀羞涩,打听她的消息,亦曾听到支言片语。也是当作笑话,憨笑而过。
朋友在PENANG的一家购物中心工作,说是项目经理,精神的平头,成功的西服,每次皮鞋都擦的黝黑,头发上散发出焦油的异味,我一直没有找到过那种啫喱。因为一直都觉得厌恶,所以记忆犹新。朋友口诉,两年前见到过楚婧,当时有问及我,都无法知道去向,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联络过。没有想到过了这么多年,我会来到这里,寻找了这么多年,只是看到她的足迹。在每一个她所到过的城市里,似乎都可以嗅得到她的气息,幻想到她一个人背着单肩包,拿着相机从OXLEYRISE的街道上穿过。灌木的树叶参天而繁茂,偶尔会屈身捡起几片落叶,小心放在书本的扉页里。记得她一直很喜欢橙子,清爽而具有简单酸味的青果,总是喜欢孤立,无法与人共处。
路经PENANG,在地铁站DhobyGhau去过一次柏丽广场,看到了那款她欣宜已久的ChristianDior小包,米白色,有黑色网格。她说:很多的时候并不是出处于喜欢的初衷,只是想证明一下,证明一下穷人用这种包是否会吸引别人的眼球,应该是哪一种情形。而她始终都生活在幻想出来的那个现实的平凡里。以至于我一直在想她是一个有超能力的女孩。
她戴着黑边框架的眼睛,刘海与眼睛的视线凌乱的契合在一起,整个脸被眼镜所占据,很认真的去注视着一个东西良久,直到眼睛有些酸楚,用小手简单的糅合。说话的时候,不敢去看对方的眼睛,低着头,一个一个字用缓慢的语速,认真的说出每一句话。
第一次在新加坡AYERRAJAH的高速路口,我问她:我们要到哪里去。
她说:去我们该去的地方。
而哪里是我们该去的地方,我一直都不知道,她的解释是自己想去的地方。后来我知道,并不是任何我们想去的地方,就可以到达的,比如说彼此的内心,始终都是一个遥不可及的远方,即使我始终都握着她的手。
她指着安东尼,说:那个男孩是不是很帅。听说是大二的学长,从12岁开始玩音乐。
我说:你喜欢他?
她笑的很无奈,她的笑容让我感觉到很尴尬,瞬间看到自己的浅薄,为说出的话而感觉到面红耳赤。她说:大多数的女孩子都会喜欢他这样的男人,让人无法抗拒,但是所有人能记起的关于他的事情,无非是一张英俊而苍白的面孔,和简单的几个音符。其实每个人都是一个符号,是否能被人记起,都只是一些象征性质的无知。没有任何的意义。
过了这么多年以后,我很少能喊出那些过往朋友的名字,亦是记不起他们的面孔,但是我始终都记得那个女孩,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她说的任何一句话,因为我没有任何的能力去抗拒怀疑她。我爱上了楚婧。
然而她始终都在说谎。我一直在寻找她。我不知道想证明什么,只是想听见她的谎言,或者再次,并且一直被她骗下去。
凑巧的事情常常就像一场戏剧,导演不知道是谁,我确实在SUNGEI附近的广场见到了安东尼。更不知道他一直都在维多利亚剧院工作,我想那年楚婧之所以来到新加坡,多少是要和安东尼有着关系的,我知道楚婧对于安东尼的感觉,不会仅仅局限在一个符号,和简单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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