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熟悉的冬季。
冬至之后,苏城比往常更寒冷了些,街上行人穿着厚袄步履匆匆,冷而刺骨的风为这寒冬再添了清愁。
已是夜晚九点,市中心写字楼的一层灯火未歇。
办公室的几个年轻男女欢呼了一声“终于加完班了”,便将桌上的文件夹收拾好,结伴出了门,在底楼门口互道再见后转身奔向自己温暖的被窝。
“纪社,下班了,我先回去了。”
助理韩岚轻轻敲开楼层最深处的一间办公室,朝正忙于工作的女子道。
纪挽澜并未抬头,清冷的声音犹如窗外的深冬空气,淡而凉:“嗯,注意安全。”
“纪社,时间不早了,你也早点回家吧。”
“主编走了吗?”纪挽澜似是想起什么,开口问道。
“言主编说她家里有点事,和同事一起离开了,我刚过来见隔间的灯还亮着,想必漠主编还没结束工作。”
“我知道了。”
“那社长,明天见。”韩岚见纪挽澜微微点头,忍不住在心里叹息:社长他们可真是视工作如命。
她尽量不发出声音,动作轻缓地扣上了玻璃门。
刚踏出写字楼,一阵冷风吹来,携带着刺骨的寒意,她裹紧脖颈上的米黄色围巾,看了一眼被裹成圆球的自己,又想起社长仅着一件单衣,郁闷地呼出一口气。
果然,像社长那样的妖孽,他们凡人不能匹敌啊。
时间随着沙漏不急不缓地流散着,窗外夜色浓郁泼墨,纪挽澜终于从文件中抬头,划开一旁的手机屏幕,十点了。
她略微用力,椅子便转了一个圈,随即缓缓起身,不到几步便站到了落地窗前。
杂志社在二十九楼,因此从纪挽澜的视角看下去,街道上的行人都变成了一个个小黑点,像一只只搬运食物的蚂蚁。
她抬手按了按太阳穴,等到那股疲惫渐渐消去,这才转身拉开办公桌的抽屉,拿出钥匙和手机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浅淡略带暖意的灯光布满整个走廊,女子清脆的高跟鞋与地板相触,发出嗒嗒的声音,清脆如贝壳。
路过隔间,见灯依旧亮着,她眸中掠过一抹深色,推开门道:“覃云,稿子还未审完吗?”
闻声,电脑旁的男子将视线从屏幕上移开,望向门口的人,语气无奈又不满,“你说你一个社长都还没有下班,我这当主编的岂敢先走啊?”
“别贫了,关电脑吧。”
“ok,遵命。”漠覃云取下置衣架上的外套,走到门边关了灯,“走吧,社长。”
等电梯的间隙,纪挽澜注意到漠覃云眉间也布着不深不浅的疲色,便道:“这期的杂志稿终审时间还很充足,你和卿言不必每天这么累。”
漠覃云却是想到刚刚看过的稿件,忍不住低斥,“不知有些稿件是怎么过了编辑初审的,文笔稚嫩,前言不搭后语,根本不是一回事。”
“叮—”电梯停在二十九楼,梯门朝两边打开,两人走进去。
“文圈竞争激烈异常,部分写手剑走偏锋,只顾冲量不顾质量,这些也只有靠你和卿言多注意了。”
“唉,副社去叶城出差这么多天了,也不知道合同谈成没。”
“无妨,等他回来便知。”
下了电梯,漠覃云从外套口袋中取出车钥匙,在食指上转了一个圈,眼神散漫,“听韩岚说,今天你没开车,要不我送你回去?”
纪挽澜不咸不淡地瞥了他一眼,语气寒凉,“我可不想打翻你女朋友的醋瓶子。”
似是想起自家女友吃醋得不可理喻的样子,漠覃云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却还是故作失望地说:“唉,本以为我的座驾能得社长青睐,可惜了。”
“那社长你怎么回去啊?”
“晚班公交。”
习惯了纪挽澜的一贯言简意赅的语言风格,漠覃云也不计较,说了声“拜拜”便朝自己停在路边的哈弗H6走去,拉开驾驶座的门,一溜烟地开车走了。
待白色的车尾消失在视线中,纪挽澜才慢慢离开了写字楼。
她和覃云卿言他们认识已有七年,几个人因着共同的梦想,纵便身处于不同的大学,却依借互联网相互熟识。毕业后,大家一致决定聚在一起,接着做大学的兴趣,这才有了这家杂志社。
杂志社叫“沧笙”,是她取的名字,寄之“静水流深,沧笙踏歌”。
她和社员的希冀一样,只愿繁华落尽,而沧笙不尽。
大二初识,大四几人就已经在网络上成立了社团,通过赞助商的路径出版了沧笙第一本古风杂志,为社内传阅版,并未公开售卖。几个年轻人热情洋溢,描绘了一幅幅美好的蓝图,想要做出属于自己的古风杂志。
在电子商务充斥的21世纪,实体书受到了不小的冲击,甚至逐渐步入消亡,他们看着身边的书店一家家破产倒闭,却愈加怀念从前的纸墨溢香。
毕业后,几人用积攒的奖学金和银行贷款,申请了刊号,注册了公司,租了写字楼,成立了如今的“沧笙杂志社”。
或许,有梦想的年轻人总是了不起的。创业刚开始的三年,几人忙得焦头烂额,常常顾不得吃饭,饿了便随便点个外卖,或者吃泡面,前期杂志销售量并不好,古风的受众属于小圈子,他们便一步步精进杂志文章质量,插图观感,后来杂志社日益完善了,销量也逐步提升,五年后成了国内的耀眼新星,其“沧笙踏歌”古风杂志占着不少的市场份额。
纪挽澜回到家已是一个小时后,她拿钥匙开了门,按开壁灯,又从鞋柜里拿了一双淡绿色毛拖。
房间不大,两室两厅,却布置得井井有条。棕色的电视墙配上咖啡色窗帘,相应成趣,只是色调清冷了些,在夜里更显静寞。
这套公寓是纪挽澜父母给她买的,似乎也不能这么说,他们给了房子的首付,纪挽澜只需每月还房贷而已。
纪挽澜靠坐在沙发上,又想起漠覃云说的稿子质量问题,悠悠叹了一口气,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喂?”慵懒的女声透过手机传进耳朵。
“是我。”纪挽澜轻声应了一声。
城市另一边,躺在床上的叶声瞬间睁开眼,将手机移到面前,待看清了备注,这才扯开嘴角笑道:“小美人,这么晚了找我什么事?”
习惯了她人前人后的反差,纪挽澜毫无波澜地点题:“有时间帮我做个培训吗?”
“沧笙的?”
“嗯。”
“好。”叶声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沧笙成立了这么多年,自家好友可从没开口请她帮忙。
“至于薪酬,就按照你平时的来吧。”
叶声失笑,“你确定?看来只有把你卖给我了。”
“…”
“好了,不逗你了。那么点钱我还不缺,你好不容易主动打电话给我,让你欠我个人情多好?”
“叶声。”
“我知道了,要不你请我吃饭吧。沧笙是你的心血,前期你不要我帮忙就算了,一个小培训你还要公事公办,还当不当我是你朋友了。”
纪挽澜沉默了一会才道:“谢谢。”
“谁让你长得美呢。”叶声完全能想象到她这时肯定是眉头微蹙却又无可奈何的模样,侧了个身接着道:“三天后我刚好到苏城出差,培训就安排在第二天吧。”
“可以。”
“小美人,早点休息。”
“嗯,再见。”
挂了电话,她刚想进卫生间洗漱。
“曾寄红笺小字羡风流…”手机铃声在夜里格外清晰,她划开接听键,“爸,你还没睡?”
“听你妈说,你最近工作很忙,一直加班?”
纪挽澜还未来得及回答,纪书文便接着道,“别顾着自己年轻,就肆意糟蹋自己的身体。”
“我知道了,爸。”她抿抿唇,有些无奈,这么晚打电话不会就为了叮嘱她这么一句吧?
“我打电话是想告诉你,你的车南至停在你楼下了。”
“他在叶城玩得好吗?”南至是她的弟弟,也就是她小姨的儿子,在苏大读大二。昨天借了她的车载同学去叶城玩。
“他说还不错,还说下次带我们一起去,我们也很久没回去了。”
“嗯。你和妈最近还好吗?”纪挽澜用杯子接了一杯水,关心地问道。
“没什么事,就是你妈时常念叨着你,这个月末你回家吗?”
因为工作繁忙的原因,虽然父母家也在苏城,纪挽澜一年也才回去五六次。
“临近年关,杂志社事务繁杂,这个月我就不回家了。”她垂下眸子,神色掩不住的疲惫,“爸,我有点累了,改天给你电话。”
听出女儿语中的倦意,纪书文忙道,“那你休息吧,我不打扰你了。”
最后还是忍不住再叮咛了一句,“一定要吃早餐,你的胃不好。”
“我会的,爸再见。”
挂掉电话,纪挽澜又想起独自在叶城生活的外婆,本欲给她打个电话,转念一想,这么晚了,她肯定睡了。算了,还是明天再打吧。
她将杯子凑近唇边,喝了一口水便去洗漱了,完毕后纪挽澜躺在床上闭上了眼睛,在心底回忆了一下明早会议要说的事,慢慢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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